苏州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一、苏州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1、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另外,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办理流程是怎么样?

第一步:双方携带材料到受理机构;第二步:工作人员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并书写日期;第三步:工作人员查验证件和材料;第四步:双方填写、核实《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第五步:夫妻双方应当由登记员见证,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并书写日期;第六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第七步:领取《离婚证》。

三、办理离婚的注意事项

1、《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签名并按指纹。

2、网上预约需提前2至30天,涉外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暂不开放。

3、男女双方至少一方户籍在江苏省,方可网上预约。

经营婚姻实属不容易,夫妻双方感情出现破裂,理应是经过慎重考虑后做出的离婚决定,同时离婚协议书的签订更加要谨慎,特别是对于财产及孩子抚养等的处理,一旦作出,对自己对他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具有法律效力,便不能更改。途径解决问题。最后得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后,凭此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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