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四年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一、分居四年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能作为夫妻分居证明有很多,但需要在生活中仔细的收集,一般而言夫妻分居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二、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2、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延伸阅读:

  • 离婚官司被告不在场该怎么办?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丈夫下落不明,妻子如何离婚
    下落不明年满4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

  • 出轨离婚有赔偿吗
    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

  •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一般是通过协议…

  • 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
    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不可以认定为共同财…

  • 离婚协议房屋纠纷应当怎么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每年有大量的夫妻因为生活不和…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打一场离婚官司要多长时间

一、打一场离婚官司要多长时间 去法院打离婚官司,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从法院立案到最终作出判决的时间一般为3个月。如果法院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从法院立案到最终作出判决的时间是6个月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