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份额过户后,没有付款协议,死后可作为继承人遗产吗?

一、父母房产份额过户后,没有付款协议,死后可作为继承遗产吗?

已然完成过户手续之房产,其所有权自当已经发生转移。

因此,此类房产并不属於过世产权人所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范畴,故此无法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和处理。

鉴于死者在生前已经成功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已不再归类于遗产范围之内。

因为,此种情况下已经完成过户手续的财产,早已脱离了自然人离世后所遗留下来的个人法定合法财产的范畴。

依据相关律法规定或依据其本质特性而不可予以继承的财富,均不得被视为遗产进行传承和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继承的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关于遗产继承所取得的房产是否应该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别考虑:

首先,倘若该房地产系在双方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即已发生继承行为,则可以认定其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视为继承财产人的单独婚前个人资产;

其次,假设该物业是在双方结婚之后才完成继承手续,那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笔房产通常应归类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有充分证据表明逝者在生前曾明确表示仅愿将此房产赠与某一方配偶并遵循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可排除其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可能性,转而成为相应继承财产人的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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