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没有结婚档案直接分开可以吗

一、民政局没有结婚档案直接分开可以吗

无需如此。

关于是否需要办理离婚手续这一问题上,请注意若在当地民政部门未查询到结婚档案,若所涉及的婚姻情况属于事实婚姻范畴,便无需进行离婚流程。

特别是对于1994年2月1日前缔结的婚姻关系,若按照婚姻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满足,则将视为事实婚姻,情侣双方并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只需双方直接选择自行分离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父母以没给钱给妻子保管为由,干涉女儿婚姻可以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每位公民都应享有自主选择婚姻伴侣的权利,禁止任何来自个体或组织的强制性干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若父母试图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权益,那么子女可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进行应对,如寻求警方协助解决相关纷争。

如果父母用暴力侵犯子女的婚姻自由权益,甚至犯下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行,则需接受司法机构的制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的不同,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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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都同意离婚诉讼费谁出 关于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原告预交…

父母离婚子女未尽赡养义务能分遗产吗?

一、父母离婚子女未尽赡养义务能分遗产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依然能分遗产,不过,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儿女放弃遗产还会被欠款人起诉吗

其可能面临诉讼之风险,然需符合特定条件方可。

特为您详述所需满足之细则如下:若继承人秉持放弃继承权之意愿,致使其无法切实遵守法定责任,则此等放弃继承权行为将被判定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作出此种放弃继承权决定之人将有可能受到诉讼指控。

尽管放弃继承之法律行动源于债务人真实自愿之意志表示,然而当债务人明确知晓自身尚有对债权人之待偿还到期债务之际,却选择放弃继承权,尤其是清偿债务乃是债务人必须承担的法定债务义务之时,债务人所采取的放弃继承权这一举动必然导致其难以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因此,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角度来看,此类放弃继承权的举措均应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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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谈对象被骗了钱怎么办? 谈对象被骗了钱的,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

退婚起诉书怎么写,有什么要求?

一、退婚起诉书怎么写,有什么要求?

退婚起诉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订婚后女方退婚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退婚返还彩礼起诉状

原告:楚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河南省民权县XX。

被告:李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河南省宜阳县XX。

被告:李XX,男,汉族,系被告李XX父亲,住河南省宜阳县XX。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退还原告订婚彩礼钱28000元;

2、诉讼费用判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李XX于2012年9月份在郑州XXXX打工时相识,后二人自由恋爱。原告按被告李XX的要求,于2013年5月16日按照被告家乡的风俗,举行订婚仪式,并给被告家里彩礼20000元,及价值8000元的高级烟酒礼品等财物,在被告家人收取原告的彩礼后,被告李XX于当月24日就找借口,向原告提出要分手、退婚。原告家里本来就贫穷,原告父母东拼西凑才借了这些钱确定了这门亲事,但被告既然提出要退婚,原告也只能接受现实。但是原告给被告的彩礼及礼品等财物,理应予以退还,但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退还。

综上所述,被告单方提出退婚并拒不退还原告彩礼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现依法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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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解除吗

一、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解除吗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我国法律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二、被宣告失踪婚姻关系解除吗

被宣告失踪,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想要离婚的,只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即使一方被宣告失踪,婚姻关系仍然有效,另一方不得再婚。如果要离婚,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宣告失踪是有条件的,必须满足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事实,且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在法院宣告其失踪后,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因此,即使一方被宣告失踪,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另一方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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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去世怎么遗产继承

一、没有去世怎么遗产继承

继承人没死是不能继承遗产的。遗产继承的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老人的财产只能通过赠与的方式来获得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人失踪后财产怎么办

确定人口失踪的,失踪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各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持相关证明,到人民法院申请指定代管人。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保护失踪人的财产不受侵害。财产代管人必须认真履行代管义务,管理好失踪人的财产,正确行使代管权。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易于变质的失踪人的财产采取变价处分,保存价金;防止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毁损失踪人财物;对侵害失踪人财产的行为,代管人可以基于此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2)有义务依法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应支付的费用。失踪人所欠的税费、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失踪人应支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产生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权人要求失踪人清偿债务、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代管人请求,代管人拒绝支付的,可以将代管人列为被告提起诉讼。

代管人拒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在代管期间丧失管理能力,无力履行代管职责,或利用代管之便侵犯失踪人的财产权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后可依法作出变更失踪人财产代管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公民被宣告失踪的,则对其财产有代管的问题,公民被宣告死亡的,则对其财产依法进行继承。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或者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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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起诉离婚一般多久才能开庭? 提起起诉离婚一般在立案后的一个月时间左右开庭审理。一方提起起诉,七日内立案,立案之日起将起诉书送达至被告,被告在十五日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发送给原告。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

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是多少

一、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是多少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夫妻二人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的,需要缴纳的诉讼费为50元至300元不等。如果诉讼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需要根据财产数额另行缴纳诉讼费:

1、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需要缴纳;

2、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

需要注意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由原告缴纳,一般是原告在立案a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离婚案子律师费怎么算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5000元。有财产纠纷的,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可以与律师确定。

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五百元到一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上海,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千元左右。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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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一、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都不能算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法律只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需要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之前的债务怎么偿还

夫妻离婚债务该按如下方式处理:

1、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个人债务一般由个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而言,在我国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离婚都是要经过法院来判决的。并且分居满两年只是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依据,而不是代表自动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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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多年儿子不是亲生的,能继承遗产吗

一、结婚多年儿子不是亲生的,能继承遗产

非亲生子女亦拥有继承权

这需要根据非亲生子女生成过程中是否形成实际抚养义务来进行判断。

若已建立起有效的实际抚养关系,则此类子女将享有资格继承遗产。

在与养父母相处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亲情,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亲情无异。

因此,同样应理解为养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相同的法定继承权及其他相关权益。

即便在法律上认定并非亲生子女,但作为被抚养者,他们仍有权参与到继承权的争夺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孙子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吗

关于孙子是否有权继承其祖父祖母的财产,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多种因素。

主要包括是否会出现代位继承或遗嘱继承等情况,在相应情况下,孙子可以合法地获得继承权。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父辈离世后,孙子便拥有了代表父亲行使继承权的资格,从而能间接继承祖父祖母的遗产;若父亲健在且未立有遗嘱,孙子并非法定继承人序列,此时他的继承权往往就无法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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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内女方出轨怀孕离婚怎么判

一、关于婚内女方出轨怀孕离婚怎么判

“婚内女方出轨怀孕离婚的判决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法律规定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如果双方仍有感情不愿离婚的,法院一般也不会判决离婚。”

二、诉讼离婚流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A、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B、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C、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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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嫂想离婚怎么处理?

一、军嫂想离婚怎么处理?

流程是:

1、协议离婚

一、由军人提出离婚申请;

二、相关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三、双方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

一、由军人提出离婚申请;

二、相关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三、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在确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哺乳期想离婚怎么离

如果是女方在哺乳期想离婚的,则可以与男方协商,如果男方也同意离婚,并且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的,则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的,则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法院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

如果是男方在哺乳期想离婚的,则双方一般只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因为法律规定,在女方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所以如果是男方提起诉讼离婚的,法院不会受理。

不过如果存在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诉讼请求的情况下,男方可以在此期间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离婚不同意怎么处理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即使对方不同意,也是可以离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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