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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后遗产怎么继承

一、儿子去世后遗产怎么继承

如果儿子在去世前留下了遗嘱,那么遗嘱将成为继承的重要依据。遗嘱是个人在生前根据自己的意愿所做的财产分配安排。在遗嘱中,儿子可以指定他希望将遗产分配给哪些人,以及分配的比例。遗嘱的有效性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签署日期、见证人等。如果儿子留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遗嘱中所规定的继承人将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

此外,如果儿子没有留下遗嘱,但他的遗产涉及到未成年子女,那么法院可能会介入并指定监护人来管理和分配遗产。监护人将负责代表未成年子女处理遗产事务,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处理儿子去世后的遗产问题时,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存在争议或分歧,可以考虑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律师或遗产规划师。他们将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解决遗产继承的问题。

总之,儿子去世后的遗产继承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遗产将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是解决遗产继承问题的关键。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我们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尊重法律规定,并尽力维护家庭的和谐与团结。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如果儿子死了,并且是已经结婚过的,那么儿子的财产应该是跟配偶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情况下,接下来才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是继承顺序继承。不过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权益,可以放弃也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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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诉讼律师费一般是多少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5000元。有财产纠纷的,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可以与律师确定。 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五百元到一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宝宝3岁半离婚判给谁

一、《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宝宝3岁半离婚判给谁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宝宝3岁半离婚判给父亲或者母亲都是有可能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离婚与无效婚及可撤销婚的区别

1、第一,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前或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

2、第二,两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本人行使外,还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机关行使。

3、第三,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双方当事人生存其间行使,如当事人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而婚姻无效或撤销的请求权既可在当事人双方生存期间行使,也可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只要没有超过法定的请求期限)。

4、第四,两者的程序不同。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婚姻的无效和撤销必须依诉讼程序进行,由法院裁判。而对离婚,一些国家规定既可依诉讼程序进行,也可依行政程序进行。在我国,离婚与婚姻的无效和撤销,两者均可依诉讼程序进行,离婚和某些“受胁迫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婚姻的撤销也可依行政程序进行。

5、第五,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在我国,婚姻的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的解除,不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如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而是作共同共有财产处理,违法婚姻所生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在“婚姻关系”被宣布无效或撤销后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三、离婚协议签订后反悔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由,请求法院依法中止申请人行使探望权的处理,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巳进入执行程序,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提出中止行使探望权清求的,可由执行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直接作出是否中止执行的裁定,无需通过审判程序解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由,单独起诉要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申请行使探望权。限制行为能力人尽管行为能力受限,但其仍有权享有亲权或与此相关的权利,因此,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由请行使探望权的,在不会对末成年子女身心造成不良影响的前提下,可以准许,并视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具体情况,明确其是否应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行使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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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离婚打官司起诉费需要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申请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费。…

一方精神有问题,另一方能提离婚吗

一、一方精神有问题,另一方能提离婚

如果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确实可以提出离婚。具体来说,根据中国的《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仍未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且久治不愈,这些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实际操作中,如果患有精神病的一方在神志清醒时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然而,如果患有精神病的一方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再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过程中应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和治疗等问题,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精神有问题可以抚养子女吗

精神有问题的一方是否有能力抚养子女,这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问题。

首先,要看精神问题的严重程度。如果精神问题严重到影响日常生活和照顾孩子的能力,那么可能不适合抚养子女。因为抚养子女需要稳定的情绪、理智的判断和足够的耐心,这些都需要精神健康的支持。

要看精神问题是否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如果精神问题可以通过治疗、药物或其他手段得到有效控制,使个体能够恢复正常的日常生活和照顾孩子的能力,那么他们仍然有可能抚养子女。

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家庭支持、经济状况等。如果精神有问题的一方有足够的家庭支持,比如有其他亲属或朋友愿意提供帮助,或者他们的经济状况允许雇佣保姆或托儿所等机构来照顾孩子,那么他们也有可能抚养子女。

这个问题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精神有问题的一方认为自己有能力抚养子女,并且得到了医生或专业机构的确认,那么他们可以尝试抚养子女。但如果他们的精神问题严重到无法有效控制,或者无法提供孩子所需的照顾和关爱,那么可能需要考虑其他的抚养方式,如共同抚养、将孩子交给另一方抚养或寻求社会机构的帮助。

总之,精神有问题的一方是否有能力抚养子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如果认为他们有能力抚养子女,并且得到了专业机构的确认,那么可以尝试让他们抚养子女。但如果存在任何疑虑或风险,那么应该考虑其他的抚养方式,以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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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一、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可以。

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

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到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请监护人变更,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居(村)委会、单位为监护人。

3、监护人变更后,再通过监护人到民政局办理协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开庭时需要有监护人到场,代理精神病人的相关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姓可以改吗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给孩子改姓名。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可以给孩子改姓名,擅自给子女改姓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姓氏。

法律规定,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给孩子改名字的。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便是夫妻已经离婚,也改变不了双方都是孩子监护人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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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可以。

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

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到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请监护人变更,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居(村)委会、单位为监护人。

3,监护人变更后,再通过监护人到民政局办理协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开庭时需要有监护人到场,代理精神病人的相关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姓可以改吗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给孩子改姓名。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可以给孩子改姓名,擅自给子女改姓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姓氏。

法律规定,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给孩子改名字的。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便是夫妻已经离婚,也改变不了双方都是孩子监护人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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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有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双方有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

可以。

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

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到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请监护人变更,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居(村)委会、单位为监护人。

3、监护人变更后,再通过监护人到民政局办理协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开庭时需要有监护人到场,代理精神病人的相关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姓可以改吗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给孩子改姓名。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可以给孩子改姓名,擅自给子女改姓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姓氏。

法律规定,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给孩子改名字的。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便是夫妻已经离婚,也改变不了双方都是孩子监护人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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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诉讼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关于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原告预交…

女儿和孙子怎么继承遗产

女儿和孙子怎么继承遗产

女儿和孙子在继承遗产方面有不同的地位和权利。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与儿子同等的继承权。在父母死亡后,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其次,孙子在爷爷奶奶死亡后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爷爷奶奶的遗产会传给子女,只有在父母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的情况下,孙子才能代替父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另外,如果爷爷奶奶通过遗嘱或者赠与等方式将财产留给孙子,那么孙子可以享有相应的财产权利。

总之,女儿和孙子在继承遗产方面有不同的地位和权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何制定遗嘱

制定遗嘱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认真对待。以下是一些制定遗嘱的步骤:

确定遗嘱的目的和范围:在开始制定遗嘱之前,需要明确遗嘱的目的和范围。例如,是否希望将财产留给家人、朋友或慈善机构,是否需要指定监护人等。

收集相关文件和信息:收集相关的文件和信息,例如财产清单、银行账户、投资组合、保险单、遗嘱执行人等。这些文件和信息将有助于确保遗嘱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选择适当的遗嘱格式: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当的遗嘱格式。例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

编写遗嘱内容:在编写遗嘱内容时,需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要求。例如,指定继承人、分配财产的方式和比例、委托监护人等。同时,需要确保遗嘱内容合法、准确和完整。

审查和修改遗嘱:完成初稿后,需要仔细审查和修改遗嘱。确保遗嘱内容与个人意愿和法律规定相符,避免出现歧义或漏洞。如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或建议。

签署遗嘱:最后,需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签名需要清晰可辨,并注明签名时的具体日期。如有见证人,见证人也需要在遗嘱上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制定遗嘱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仔细考虑和处理各种问题。如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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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协议书算是法律文书吗

一、遗产分割协议书算是法律文书吗?

不是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遗产分割协议书是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虽然不属于法律文书,但满足以下条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签遗产分割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产分割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协议书中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遗产分割协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继承人及相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

3、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的分割方案。这部分要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遗产人生前有债务的,应当在协议中规定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

7、在继承人中,如果有特殊情况,如放弃继承权或拒绝遗赠或死亡,也应写清楚。

8、其他相关事项。

三、不履行遗产分割协议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总的来说,虽然遗产分割协议书不算法律文书,但符合法定条件的遗产分割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拒不履行协议书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遗产继承人找律师起草遗产分割协议,如果有需要可以登录信金国律师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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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只有夫妻起诉到法院办理离婚才不需要等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仅在政府机关实施(不适用于法院直接判定离婚的法定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

遗产分割协议如何生效

一、遗产分割协议如何生效

1、遗产分割协议书的内不违法且各方主体自愿签署才有效,此类遗产的分割协议,可以不是由各位继承人协商后才拟定的,但是在协议书上签字之前,必须要写阅读遗嘱的内容,确定没有危害他人的利益,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遗产的分割协议在签署后就会生效了。

2、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二、遗产分割协议如何制作

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1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实践中,遗产继承人制作遗产分割协议,可以有效避免遗产分割纠纷,但并不能完全避免纠纷的发生。比如在达成协议后,如果一方继承人对协议反悔,或者是协议中有遗漏了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都可能会引发纠纷。如果发生了纠纷,当事人可通过诉讼也就是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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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的冷静期是多久时间?

一、 夫妻双方离婚的冷静期是多久时间?

夫妻双方离婚的冷静期是1个月的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的法律特征

第一,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后请求“离婚”的,不按离婚处理。

第二,解除婚姻关系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愿,只能当事人本人进行。但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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