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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不要冷静期吗

一、夫妻离婚不要冷静期吗

1、夫妻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有冷静期,但如果是法院判离婚是不存在冷静期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夫妻离婚冷静期的具体规定,是需要基于双方协商的情况而定的,如果无法协商的那么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这种情况下是不存在冷静期的,可以由法院根据有关规定来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照规定来办理有关离婚事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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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如何规定 1、法定继承中如果配偶一方死亡,配偶另一方和子女以及死亡一方的父母对死亡配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一般来说另一方配偶、子女、死亡配偶的父母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但是如果在继承人中有生活比较困难并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会对其予以适当的照顾…

老公死了没有赡养老人是否可以分遗产

一、老公死了没有赡养老人是否可以分遗产

1、没有赡养老人能继承遗产,但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之下,他实际上就没有尽到这样的一种赡养的义务,所以在法律当中规定的时候是可以少分,情况严重的话甚至是部分财产,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关于期权前丧失的规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放弃继承权是否就可以不赡养老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能因继承权的放弃而免除。

申办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经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如果被继承人死后遗有多项遗产时(如既有房产又有存款等),声明书应明确放弃继承哪一项遗产。

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否则,应按接受继承办理。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老人还在世的时候有的子女并没有做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对于没有赡养老人老公去世这个没有关系的,因为配偶是法定继承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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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好聚好散和平…

后组家庭是否可以继承对方的财产

一、后组家庭是否可以继承对方的财产

1、后组家庭的孩子要想有继承权,继父母和继子女必须形成抚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重组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达成的协议也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

(2)合法原则。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达成协议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们国家现在是生活当中是存在着很多的重组家庭的重组家庭,在遗产继承这个方面也是有法律当中的规定的,第一顺序依然包括子女。当然子女是包括有继子女。但是前提必须是属于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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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规定离婚案开庭后15天拿判决书吗?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案开庭后15天拿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

感人的离婚答辩状挽回妻子范文?

答辩人:A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单位职工,住X街X巷X号X号楼X单元X层。电话:139XXXXXX

被答辩人:B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单位职工,住X宿舍X号楼。电话:139XXXXXX

答辩人因与原告B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被答辩人所诉关于夫妻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后,双方性格不合,争吵不断的情况与实际不符;所诉答辩人在被答辩人怀孕后经常不回家的情况与实际不符;所诉答辩人在孩子出生后,与被答辩人仍争吵不断,对孩子不管不顾只象征性的每月交给孩子部分生活费的情况与实际不符;答辩人偶尔回家,未回家居住,与被答辩人分居达3年的情况与实际不符。

具体实际情况如下: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某某年相识恋爱,经过几年的相互了解和慎重考虑,两人于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两人相互鼓励,共同进步,在各自的事业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婚后,两人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大丰收,某某年某某月还生下了一名健康、可爱的儿子C某某。从这个孩子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夫妻感情非常深厚。

答辩人是一名普通工人。由于工作关系经常户外作业。这些情况在与被答辩人认识开始就没有隐瞒。被答辩人也支持答辩人的工作。今年答辩人被单位予以奖励并提拔。

自两人结婚后,答辩人的工资存折就由被答辩人保管,每月工资由被答辩人领取。

然而被答辩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辩人的牺牲,违背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定义务,先后与名叫某某与某某的男人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使答辩人长期忍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考虑到这里面也有第三者不道德使然,不完全是被答辩人的过错,更加考虑到儿子现在年纪还小,这么早就双亲离异,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温暖,绝对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必然会造成儿子童年的人间悲剧,答辩人多次找被答辩人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原谅了被答辩人的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之规定、且并无《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之情形。

故答辩人认为双方婚前基础牢固、婚后感情和睦、两人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和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请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答辩人要求人民法院充分保护答辩人合法权益,依法作出支持答辩人如下请求的公正判决。具体答辩要求:

一、婚生儿子C某某应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承担扶养费和教育费,一次性给付答辩人婚生儿子C某某抚育费万元(某元×30%×12月×13年=某元)。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答辩人同意按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面积平米,市场价值X万元,房屋归我所有,我支付原告一半的房款计X万元。

2、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鉴于原告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我申请法院调取婚后原告B某某在银行的存款记录。

3、其他家庭共同财产约XXX万余元,因房屋主张归我所有,这些财产也归我所有,由我支付XXX元给原告。

4、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为改善生活环境,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做生意,但均已赔掉。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三)、被答辩人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被答辩人与数名男人关系暧昧,不知收敛,并多次到答辩人单位、亲戚家里吵闹,并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侮辱诽谤答辩人。虽然,答辩人极力退避,但让被答辩人在亲戚、朋友、同事面前颜面尽失,忍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身心受尽摧残,严重影响答辩人的日常生活与工作。

请求法院判决被答辩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责任。并赔付答辩人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共计XXX万元,且负担相应诉讼费用、误工费、咨询费、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XXX万元。

此致

XXX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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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死亡怎么办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死亡的处理方式:若该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的情况下,则其份额由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若该继承为法定继承人的,则其份额可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

离婚证一个人可以办吗

一、离婚证一个人可以办吗

1、一个人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离婚一方不同意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与他人同居、重婚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需要办什么手续

1、以协议离婚为例,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那么协议离婚是需要具备以下的手续和材料的: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检查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将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宜协商一致的,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的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处存留一份。

2、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处理表》和离婚证。最后是颁发离婚证了。

3、离婚有两个途径,一是到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二是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二人意见统一,可以选择协议离婚,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子女有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等作出约定,只要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由哪一方抚养都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双方都要争夺抚养权,一方可以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

协议离婚才能最后拿到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最后拿到的是婚姻结束的判决书,判决书判决双方离婚,这种情况下是没有离婚证的,离婚证的办理不仅需要夫妻双方本人办理,还需要持有相关材料。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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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规定起诉离婚几天开始调解? 法律没有规定起诉离婚几天开始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先行调解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构成遗产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1、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及必须是合法财产。遗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则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如何区分遗产范围与家庭财产

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财产等。

2、在家庭成员中除夫妻之外还有子女,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注意:

(1)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通过创作获得报酬或奖励物品以及通过接受赠与、遗赠和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财产,其所有权应属于未成年子女的,只是暂由父母代管。当其父母死亡,对其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同父母的遗产区分开,不能作为父母的遗产来分割。

(2)对于早已参加工作或劳动,并直接参与了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当肯定他们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权利。在父母死亡并确定其遗产范围时,应从共同共有的家庭财产中将直接参与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得的份额划分出来,不要以父母的遗产分进行割。

(3)把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区分开。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仅用于其个人的债务,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债务,应列入其遗产之中,用被继承人遗产中的其他财产权利偿付,但是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债务用于全家的共同生活或经营需要,则属于家庭的共同债务,应用家庭共有财产来清偿。

遗产分割的过程中,首先应确定好遗产的范围,不能侵犯财产共有人的权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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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子女的遗产是否可以捐献给国家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如果没有立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的,遗产一般是归国家所有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拒不到庭和拘传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二、起诉离婚开庭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起诉离婚开庭的时间不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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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何时实行

一、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何时实行

1、离婚冷静期的实行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_年___月认识,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登记结婚,因___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2、双方无子女,固定房屋一处属于女方所有(贷款由女方还清),汽车属男方所有,不涉及任何财产纠纷

3、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4、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总而言之,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法律制度已经正式执行,但有离婚冷静期也不是不允许夫妻协议离婚,大多数成年人都是非常谨慎做出离婚决定的,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也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符合法定条件的仍然可以拿到离婚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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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允许提出离婚 1、在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分娩后1年内、女方妊娠后6个月内。 2、但是如在上述期间,男方提出离婚,法院认为却有确必要受理的,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二、怀孕期女方能否要求离婚 1、如果怀孕…

遗产分配中有欺诈行为应该如何解决

一、遗产分配中有欺诈行为应该如何解决

1、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如果有切实的法律证据,那么根据法律认定该遗嘱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二、继承权纠纷如何诉讼

1、确定继承权诉讼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2、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3、继承权纠纷举证

继承权纠纷应当由被告对其主张的原告实施了该行为负举证责任。在原告有情节严重的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得到证明后,如果原告主张他后来确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生前的宽恕,他就应当对上述事实负举证责任。

从以上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证实欺诈,那么将无法认定欺诈。而当证据确凿时,可以确定遗嘱无效,依法重新分配。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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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男方同意离婚答辩状范文是怎么样的?

答辩人:王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区XX路XX小区XX幢XX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王XX起诉我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离婚。

答辩人同意离婚,不是因为答辩人有婚外情,而是自2001年原告去广州工作、定居后,双方感情越来越疏远,加之双方工作环境及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转变,差距也越来越大,导致双方夫妻无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辩人同意离婚。

二、婚生子王XX由答辩人抚养

原被告于19xx年生育一子王XX,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儿子。具体理由有三点:

第一,作为男孩,随父亲生活对他日后的成长,无论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

第二,原告长期经商,根本无暇照顾儿子,原来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抚养,现在她父母已经年迈,身体也不是太好,而儿子又渐渐长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长的关怀,答辩人可以给予孩子所需要的关爱和理解。

第三、原告虽然现在经济条件好,但做生意赚和赔只在朝夕,经济并不稳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辩人工作和收入均稳定,不会大起大落,可以给孩子稳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样的、正常的生活空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帮助;早几年,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外部经济条件,把他送到广州,每年只见几次面,每次见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辩人离开。如今,孩子长大了,更需要完整的亲情,这些都是他年迈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亲无法给予的,不能为了外部经济条件,忽略孩子内心的健康成长。

结合以上三点理由,答辩人要求抚养孩子王XX。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答辩人在举证期间提供了一些关于共同财产的证据。同时原告现在广州经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隐瞒,答辩人无法查清她的财产状况,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财产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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