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还贷如何办

一、分居后还贷如何办

1、债务的产生和分居是否达到两年没有具体关系。不知情不能作为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任何人清偿。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证明对方将钱用于个人事物,没有用到家庭中来,这个要强硬证据,最好是人证。另外对方不正当债务,例如赌博等,可以不负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同居生子分手后彩礼是否返还

可以要求返回,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之间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只是就结婚达成了初步的意向,男方家先行向女方支付彩礼的。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司法解释,支付彩礼的一方按照当地的风俗给付彩礼,但是后续又要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在核实之后,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予以支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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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法院第一次判离婚标准是什么?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

男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男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1、能证明因出轨导致婚姻关系无法存续的,出轨一方对离婚的结果存在过错责任。这种情况下,无过错的一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如何证明一方出轨

1、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
取证的过程相当麻烦,大多数情况下建议协商离婚闹到脸皮撕破的阶段,双方都损失巨大。没有爱情,也不可能有友情,但是不要多个敌人;

2、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你说的,他说的,他们说的,法院都当你没说!证据讲究书证和人证。只有人证没用的,对方随时也可以找几个人出来说没见过他出轨吧。除非对方在法庭上亲口承认,或者给你写过承认出轨、保证不出轨的保证书;

3、证据可以证明外遇,但是请注意,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效果不好;

(1)男女单独裸体的照片(裸奔或天体浴之类的不算)、视频,注意一点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证据不算;

(2)一方写下的承认出轨事实的保证书,认错书,悔过书;

(3)聊天qq记录,开房记录,亲密照片。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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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上诉的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

结婚后分居多久才能算是离婚

一、结婚后分居多久才能算是离婚

1、结婚后妻子和老公不论分居多久,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没有判决夫妻二人离婚就不算离婚。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分居几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存在自动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仅是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并不会必然导致自动离婚的法律后果。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程序需要注意事项有什么

1、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2、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3、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总之,应对离婚程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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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遗产的未分割部分对方有权利要求再分割吗 1、离婚时遗产的未分割部分对方有权利要求再分割,离婚后发现有未处理的财产,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将发现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确实是属于未发现的财产,法院会依法进行分割。同样如果是对方隐藏的财产,也可以请求法院进行…

恋爱期间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一、恋爱期间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一方出轨的不一定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出轨是重大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且遭受精神损害的,可以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出轨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精神损失费是需要按照以下条件来判断的,具体没有一个数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出轨索要精神损失费算诈骗吗

一方出轨另一方索要精神损失费一般都不算诈骗,在法律上或道德上有依据的索要财物一般都不算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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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多久后可以再离婚

一、复婚多久后可以再离婚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复婚之后再离婚的时间并无限制。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并签订好离婚协议,就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或者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复婚需要什么程序

1、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复婚登记,已经离婚的男女双方经自愿申请,依婚姻登记办法,在婚姻等登记机关办理恢复夫妻关系的行政程序。中国登记办法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并在复婚申请书上附注“恢复婚姻”字样。

2、复婚登记的必须性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复婚必须办理复婚登记,这说明只有经过登记,复婚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经过复婚登记手续擅自同居的,是违反《民法典》的违法行为,这种非法同居关系不仅不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而且还会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

3、复婚要带的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除须持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件外,还须持《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可免婚前健康检查。复婚登记按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并须在《结婚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同时收回双方的《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4、当然,再婚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流程也是和初次结婚一样,需要的证件同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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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分居离婚条件有哪些 1、夫妻二人合法分居,以协议离婚为例,其离婚条件如下: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且已订立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双方当事人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仍然坚持要…

男方婚内出轨女方可以告他么

一、男方婚内出轨女方可以告他么

1、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下面是婚外离婚赔偿标准: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

2、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一)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二)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三)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四)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时如何判定出轨,出轨如何取证

现实中,证明出轨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但这方面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根据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8、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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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期间男方可以请求离婚吗 1、女方与他人通奸,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请求离婚。一般来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而女方与他人通奸导…

没有结婚证本可以离婚吗

一、没有结婚证本是否可以离婚

1、没有结婚证本,如果是办理了登记结婚,只是遗失了结婚证的,可以离婚;如果是从始至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是属于同居关系的,那么不可以离婚,因为本来就没有形成婚姻关系,只要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造成事实婚姻的原因

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

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法律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

3、登记制度不健全。比如,有的当事人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因办事人员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记。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

4、婚姻登记搭车收费。比如有的要收计划生育押金、户口迁移保证金等。

5、法制宣传不够。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有的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为逃避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和监督,故意不登记,造成事实婚姻状态。

要是男女根本未领取结婚证的话,此时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能不能离婚的说法。而要是结婚证丢失或对方藏匿结婚证的,当事人还是可以离婚的,只不过此时通常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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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欠的账死后还要还吗 1、父母欠的账,在父母死后,子女一般不要还。子女没有义务对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同时也表示继承了父亲的债务的,则此时子女需要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

一方失踪,如何离婚

一、一方失踪,如何离婚

1、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宣告失踪的可以直接由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宣告失踪,可以先申请法宣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3、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5、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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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情形下不能离婚 1、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因为此时女方属于弱势群体。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

离婚怎么证明分居时间

一、离婚怎么证明分居时间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从租房日期的起始日算起到申请离婚日终止有二年或二年以上就可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时间如何计算

(一)法律上的分居必须是感情不和导致分居

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异地工作,可能是长时间出差等等,但是作为离婚理由的分居则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也就是说,分居并不是被迫的,而是夫妻自愿选择的、有意为之的。

(二)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一般依一方的提出或双方协议(含默示行为)的时间而定,如双方意见不一致,则由法院查明;在无法查明的情况下,一般以一方提出分居时间较短的作准为宜,这样有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性。

(三)不能累计计算

法律中所说的“分居”的时间,必须是持续不断的,即从双方最后的同居状态结束时起至一方起诉离婚时。在“时断时续”和“分分和和”的情况下,分居时间不应累计计算,而是以最后一次分居的时间为起算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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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证明离婚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

一、哪些证据证明离婚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

1、证明离婚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夫妻一方出轨并且与他人有重婚行为或与他人有同居行为的证人证言;

(二)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照片;

(三)夫妻一方长期有赌博、吸毒的恶习,另一方忍无可忍的报警记录;

(四)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离婚是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的,这样的方式一般是双方对离婚有异议才会进行诉讼离婚,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提出离婚需要举证什么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对案件最终的判决是会产生不利影响的。毕竟,法官做出离婚判决都是依法进行的,此时光是凭当事人口头说自然不行,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才可以。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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