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有产权房分割

共有产权房,离婚的时候如何分割?

 

共有产权房离婚的时候如何分割?

 

 

在现实生活中,房屋的价格越来越高,很多人很想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屋,但奈何囊中羞涩。

 

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考虑购买共有产权的房屋。

 

共有产权房,就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售卖给符合相关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造的房屋,房屋的产权可以由政府和购买人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持有。

 

相信很多的购房者还是比较愿意购买这类房屋的,因为这一类的房屋,在质量上是和市面上的售卖的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是在价格上却要比市面上的商品房要便宜很多的,这样的话就能够缓解一些家庭经济上困难的购房人群,可以让更多的家庭有房可住。

 

既然是和政府共同拥有该套房屋的产权,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其能否售卖或者是分割其实是不清楚的。

 

那么对于共同产权房,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是否可以进行分割呢?

 

一般情况下,共有产权房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共有产权房的房屋共有人请求要求分割其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时,法院一般是会依照我《物权法》第100条所规定的相应原则,来具体处理双方实际分割的问题。

 

分割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共有房屋是否具有构造上、使用上和登记上的独立性问题

 

根据我国一物一权的原则,对于不符合产权分割标准的不动产,应当对其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其所取得的价款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不能在保持按份共有的前提下,对不动产各部位的使用权进行分割。

 

1、实物的分割

 

经济适用房的房屋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来确定分割方式。

 

对于双方协议没有达成一致的,共有房产也是可以进行分割的,而且不会因为分割减损其房屋该有的价值,这时应当对其实物进行分割。

 

2、变价分割

 

经济适用房的房屋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对于双方协议没有达成一致的,共有的房产不能分割的或者因为分割会减损其房屋价值的,这时可以对其共有房屋所拍卖、变卖取得的钱款进行分割。

 

3、折价分割

 

经济适用房的房屋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此时,对于双方协议没有达成一致的,共有的房产不能分割或者因为分割会减损其房屋实际价值的,可以对其进行折价后再进行分割。

 

这里所规定的折价分割,是指由共有房的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取得共有房产,对其他共有人给予金钱,或者实物,或者金钱加实物的补偿。

 

一般如果要采取折价的方式进行分割双方共有房产的,首先要评估双方共有房产的价值是多少,最好可以由相应的中介机构进行,然后才可以进行折价分割双方是共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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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2020婚姻法房产分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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