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需要分割吗?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需要分割吗?

 

 

生活中的许多夫妇会选择离婚前分居。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就能够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也要分割夫妻的财产,但夫妻分居期间得到的财产,离婚时应该怎样分割呢?

 

夫妻因感情破裂分居,分居期间丈夫或妻子的收入财产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和一般理解,此时婚姻关系仍然处于存续期间,因此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在没有特定的约定下,应视为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法分割。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原则上是主张夫妻平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和财产的来源等,具体的处理有所不同。这也体现了男女平等、有利生产生活等公平原则。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感情已经破裂,考虑到当时财产的来源状况,夫妻间的收入和支出不会混合。

 

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以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人民法院在具体处理时,必须区分当时的一方财产收入进行区分。

 

同时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双方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同时债权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对配偶一方的债务主张权利的,应视为配偶双方的共同债务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的个人债务协议。

 

对分居期间的债务从分居的实质看,夫妻俩没有共同生活的经济基础,不能据此推定一方的借款用于家庭共同支出。

 

夫妻财产所有权的立法精神来看,约定财产制和共同财产制的前提都是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在分居的情况下,夫妻分居的主要特征是人、财产和事物的独立性、行为的单一性(包括债务的确立)。

 

并且双方都没有借款的约定,也无通知的可能,因此在分居期间一方借钱作为共同债务不符合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从分居制度来看,大都也是这样规定的,这种名义之债不需要对方分担。

 

夫妻分居期间得到的财产和新追加的债务经常会有争议,必须特别注意。

 

为了避免争议,建议在决定分居时,最好就分居期间的财产、债务、子女抚养和其他问题达成谈判协议。否则,日后的纠纷必然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在这里还要提醒一下大家,并不是分居两年就会自动离婚,这一点是很多人的盲区,以为两个人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分居两年仅仅是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

 

根据我国的法律,离婚是不可能自动完成的,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千万不要拿已经分居两年去对外说已经离婚,或是再婚,这样很有可能涉嫌重婚

 

信金国律师从业多年,一直坚信离婚时一定要保护好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不能让已经破碎的婚姻对他们造成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