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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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法

[/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vc_row][vc_column][vc_toggle title=”法院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style=”simple” color=”orange” size=”lg” open=”true”]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vc_toggle][/vc_column][/vc_row][vc_row][vc_column][vc_toggle title=”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style=”simple” color=”orange” size=”lg” open=”true”]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vc_toggle][/vc_column][/vc_row][vc_row][vc_column][vc_toggle title=”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style=”simple” color=”orange” size=”lg” open=”true”]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vc_toggle][/vc_column][/vc_row][vc_row][vc_column][vc_toggle title=”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少抚养费?” style=”simple” color=”orange” size=”lg” open=”true”]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vc_toggle][/vc_column][/vc_row][vc_row][vc_column][vc_toggle title=”抚养费的金额怎么确定?” style=”simple” color=”orange” size=”lg” open=”true”]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vc_toggle][/vc_column][/vc_row][vc_row][vc_column][vc_column_text]本群致力于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带您走进生活中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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