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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离婚一定要冷静期吗

一、现在离婚一定要冷静期吗

1、离婚不是必须需要冷静期的。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经过三十天的法定离婚冷静期。但如果当事人通过诉讼离婚的,只要双方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即可判决离婚,无需离婚冷静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根据相关规定,现在离婚不一定要有冷静期,只是申请协议离婚的,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话,是不需要离婚冷静期的。离婚之后要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才算是解除婚姻关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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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女方离家出走可以离婚吗

一、婚内女方离家出走可以离婚

1、婚内女方离家出走的是可以离婚的。针对一方离家出走多年这种情况,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有两种,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又可以以分居满两年为由直接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女方离家出走多年,并且本人也联系不到女方的下落,女方失踪满两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女方失踪,女方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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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怎么操作

一、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怎么操作?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离婚诉讼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三、对诉讼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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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证一个人可以办吗 1、一个人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离婚一方不同意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与他人同居、重婚的、实施…

我国自己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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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离婚诉讼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一、我国离婚诉讼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二)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二、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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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哺乳期离婚法院是否会准予离婚

一、女方哺乳期离婚法院是否会准予离婚

1、女方哺乳期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这些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女方在哺乳期怎么离婚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综上所述,关于女方哺乳期内离婚的这个问题,司法实践中有可能是女方提出的离婚,也有可能是男方提出的离婚,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没有任何特殊情况的话,法院不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诉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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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不要冷静期吗

一、夫妻离婚不要冷静期吗

1、夫妻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有冷静期,但如果是法院判离婚是不存在冷静期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夫妻离婚冷静期的具体规定,是需要基于双方协商的情况而定的,如果无法协商的那么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这种情况下是不存在冷静期的,可以由法院根据有关规定来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照规定来办理有关离婚事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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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人的离婚答辩状挽回妻子范文?

答辩人:A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单位职工,住X街X巷X号X号楼X单元X层。电话:139XXXXXX

被答辩人:B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单位职工,住X宿舍X号楼。电话:139XXXXXX

答辩人因与原告B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被答辩人所诉关于夫妻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后,双方性格不合,争吵不断的情况与实际不符;所诉答辩人在被答辩人怀孕后经常不回家的情况与实际不符;所诉答辩人在孩子出生后,与被答辩人仍争吵不断,对孩子不管不顾只象征性的每月交给孩子部分生活费的情况与实际不符;答辩人偶尔回家,未回家居住,与被答辩人分居达3年的情况与实际不符。

具体实际情况如下: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某某年相识恋爱,经过几年的相互了解和慎重考虑,两人于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两人相互鼓励,共同进步,在各自的事业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婚后,两人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大丰收,某某年某某月还生下了一名健康、可爱的儿子C某某。从这个孩子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夫妻感情非常深厚。

答辩人是一名普通工人。由于工作关系经常户外作业。这些情况在与被答辩人认识开始就没有隐瞒。被答辩人也支持答辩人的工作。今年答辩人被单位予以奖励并提拔。

自两人结婚后,答辩人的工资存折就由被答辩人保管,每月工资由被答辩人领取。

然而被答辩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辩人的牺牲,违背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定义务,先后与名叫某某与某某的男人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使答辩人长期忍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考虑到这里面也有第三者不道德使然,不完全是被答辩人的过错,更加考虑到儿子现在年纪还小,这么早就双亲离异,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温暖,绝对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必然会造成儿子童年的人间悲剧,答辩人多次找被答辩人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原谅了被答辩人的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之规定、且并无《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之情形。

故答辩人认为双方婚前基础牢固、婚后感情和睦、两人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和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请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答辩人要求人民法院充分保护答辩人合法权益,依法作出支持答辩人如下请求的公正判决。具体答辩要求:

一、婚生儿子C某某应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承担扶养费和教育费,一次性给付答辩人婚生儿子C某某抚育费万元(某元×30%×12月×13年=某元)。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答辩人同意按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面积平米,市场价值X万元,房屋归我所有,我支付原告一半的房款计X万元。

2、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鉴于原告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我申请法院调取婚后原告B某某在银行的存款记录。

3、其他家庭共同财产约XXX万余元,因房屋主张归我所有,这些财产也归我所有,由我支付XXX元给原告。

4、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为改善生活环境,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做生意,但均已赔掉。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三)、被答辩人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被答辩人与数名男人关系暧昧,不知收敛,并多次到答辩人单位、亲戚家里吵闹,并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侮辱诽谤答辩人。虽然,答辩人极力退避,但让被答辩人在亲戚、朋友、同事面前颜面尽失,忍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身心受尽摧残,严重影响答辩人的日常生活与工作。

请求法院判决被答辩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责任。并赔付答辩人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共计XXX万元,且负担相应诉讼费用、误工费、咨询费、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XXX万元。

此致

XXX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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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证一个人可以办吗

1、一个人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离婚一方不同意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与他人同居、重婚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需要办什么手续

1、以协议离婚为例,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那么协议离婚是需要具备以下的手续和材料的: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检查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将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宜协商一致的,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的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处存留一份。

2、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处理表》和离婚证。最后是颁发离婚证了。

3、离婚有两个途径,一是到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二是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二人意见统一,可以选择协议离婚,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子女有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等作出约定,只要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由哪一方抚养都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双方都要争夺抚养权,一方可以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

协议离婚才能最后拿到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最后拿到的是婚姻结束的判决书,判决书判决双方离婚,这种情况下是没有离婚证的,离婚证的办理不仅需要夫妻双方本人办理,还需要持有相关材料。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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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男方同意离婚答辩状范文是怎么样的?

答辩人:王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区XX路XX小区XX幢XX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王XX起诉我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离婚。

答辩人同意离婚,不是因为答辩人有婚外情,而是自2001年原告去广州工作、定居后,双方感情越来越疏远,加之双方工作环境及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转变,差距也越来越大,导致双方夫妻无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辩人同意离婚。

二、婚生子王XX由答辩人抚养

原被告于19xx年生育一子王XX,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儿子。具体理由有三点:

第一,作为男孩,随父亲生活对他日后的成长,无论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

第二,原告长期经商,根本无暇照顾儿子,原来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抚养,现在她父母已经年迈,身体也不是太好,而儿子又渐渐长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长的关怀,答辩人可以给予孩子所需要的关爱和理解。

第三、原告虽然现在经济条件好,但做生意赚和赔只在朝夕,经济并不稳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辩人工作和收入均稳定,不会大起大落,可以给孩子稳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样的、正常的生活空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帮助;早几年,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外部经济条件,把他送到广州,每年只见几次面,每次见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辩人离开。如今,孩子长大了,更需要完整的亲情,这些都是他年迈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亲无法给予的,不能为了外部经济条件,忽略孩子内心的健康成长。

结合以上三点理由,答辩人要求抚养孩子王XX。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答辩人在举证期间提供了一些关于共同财产的证据。同时原告现在广州经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隐瞒,答辩人无法查清她的财产状况,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财产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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