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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委托律师要多少钱?

一、离婚委托律师要多少钱?

律师代理离婚案收费标准在未统一规定,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可以与律师确定。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500-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元,诉讼(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1万(不含)—10万元(含)部分收费比例为6%-9%;

10万-50万元(含)部分为5%-6%;

50万-100万元(含)部分为4%-5%;

100万—500万元(含)部分为3%-4%;

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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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离婚审理过程是怎样的? 一)开庭 1)核对当事人身份 2)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 3)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回避。 二)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由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

离婚诉讼一审判决多久生效

一、离婚诉讼一审判决多久生效

1、离婚诉讼一审判决的生效的时间是判决书送达后的十五日后,没有人上诉的就会生效。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离婚起诉材料准备几份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起诉离婚的被告只有一个,所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一般是两份。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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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政局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个证件材料,身份证。 如果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第二个证件材料,户口本。 1、户口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并且…

夫妻离婚调解后多会开庭?

一、夫妻离婚调解后多会开庭?

夫妻离婚调解后多会开庭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而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开庭后下判决书的具体时间,受到法院采取的审理方式影响。如果法院是用简易程序审理,那么要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审完。如果人民法院是用普通程序审理,那么要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审完。如果出现了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特殊情形,那么要由本院的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要延长的,就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那么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审结完毕。

二、离婚诉讼起诉的程序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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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诉讼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

男方家暴女方起诉离婚不签字怎么办

一、男方家暴女方起诉离婚不签字怎么办

1、男方家暴女方起诉离婚不签字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会缺席审判。在本情况中,女方作为原告起诉男方要求离婚,男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出庭的话,法院如何处理,需要看法院是否依法送达传票。

法院依法送达传票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官有可能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理并缺席判决,但是判决只会对双方婚姻状况进行处理,不会处理财产或是抚养权问题。此种情形下,法官很大概率会判决不准予离婚;如果对方不出庭,但是通过电话或是其他方式向法官表达了其对于是否同意离婚、财产、抚养权的想法的话,法官也有可能依照其意见进行判决。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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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婆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想要离婚,但如果与对方协商无果,此时无法协议离婚,但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符合诉讼离婚的情形要求,那么法院也是会准予夫妻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

离婚再次上诉状怎么写?

一、离婚再次上诉状怎么写?

原告xx,女,汉族, xxxx年6月1日出生,住所地南京市xx区村03幢2单元204室,电话xxxxxxx

被告xx,男,汉族,xxxx年8年9日出生,住南京市南京市xx区村03幢2单元204室,电话:xxxxxx.

诉讼请求

(一) 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

(二) 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2月2日年登记结婚,双方系再婚,结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由于双方年龄相差较大,且被告对原告动辄打骂,并多次要求原告滚,不让其回家,把原告打伤后也不带原告去医院治疗,完全不顾及多年的夫妻情份,并多次扬言要与原告离婚,并且让原告去法院诉讼解决。

原告带着伤痕累累的身心离开了住处,没有想到自己对被告倾尽所有,辛苦经营多年的婚姻落到如此下场,不尽感到晚年凄凉和绝望无助。原告分别于 年 月、 年
月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均判决不予离婚。自第一次起诉之前双方就开始分居,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双方的情况没有任何好转,且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完全没有可能共同生活下去。现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坚决要求离婚,希望法院查清事实,判决双方离婚。

此致

南京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二、书写离婚起诉书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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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程序需要多久? 当事人若想协议离婚,则必须先冷静的等待第一个30日届满,而后在第二个30日内再跑一趟民政局,意味着从申请离婚开始,若想协议离婚,最短31天可离婚,最长60天可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

离婚再次上诉状怎么写?

一、离婚再次上诉状怎么写?

原告xx,女,汉族, xxxx年6月1日出生,住所地南京市xx区村03幢2单元204室,电话xxxxxxx

被告xx,男,汉族,xxxx年8年9日出生,住南京市南京市xx区村03幢2单元204室,电话:xxxxxx.

诉讼请求

(一) 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

(二) 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2月2日年登记结婚,双方系再婚,结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由于双方年龄相差较大,且被告对原告动辄打骂,并多次要求原告滚,不让其回家,把原告打伤后也不带原告去医院治疗,完全不顾及多年的夫妻情份,并多次扬言要与原告离婚,并且让原告去法院诉讼解决。

原告带着伤痕累累的身心离开了住处,没有想到自己对被告倾尽所有,辛苦经营多年的婚姻落到如此下场,不尽感到晚年凄凉和绝望无助。原告分别于 年 月、 年
月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均判决不予离婚。自第一次起诉之前双方就开始分居,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双方的情况没有任何好转,且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完全没有可能共同生活下去。现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坚决要求离婚,希望法院查清事实,判决双方离婚。

此致

南京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二、书写离婚起诉书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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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内感情破裂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

可以在婚姻缔结地起诉离婚吗

一、可以在婚姻缔结地起诉离婚

1、可以在婚姻缔结地起诉离婚,如果被告的住所地是婚姻缔结地,或者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居住在婚姻缔结地的,可以向婚姻缔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法院处理事实婚姻的方式是什么

在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解除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需要注意的是,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往往认为自己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长期一起生活应当属于事实婚姻,所以法院应该按照离婚处理。但是,由于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不管在一起多久,只要的登记就不是夫妻,所以法院会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起诉要求“离婚”的,法院会判决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像离婚诉讼中那样,调解当事人重归于好。如果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分割问题存在争议的,法院会一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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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手续办理程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

离婚不适合冷静期的情况是哪种

一、离婚不适合冷静期的情况是哪种

1、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因为离婚冷静期是不适用于起诉离婚的,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随着规定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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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法院会对有过错一方提出的离婚诉讼判离吗

一、法院会对有过错一方提出的离婚诉讼判离吗 1、法院会对有过错的一方提出的离婚诉讼判离,因为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如果有过错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的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的,法院是需要判决准予离婚的。 …

夫妻怎么才算分居有效

一、夫妻怎么才算分居有效

1、夫妻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共同生活,分各自生活互不干预的才算分居有效。夫妻双方在上述条件状态下,持续一段时间,中间没有间断的,才算分居,如果中间有恢复共同生活的,分居时间从再次分居那天起重新起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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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法院办协议离婚所需的具体材料 1、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在法院不能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

涉外婚姻离婚有什么证件

一、涉外婚姻离婚有什么证件

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本人《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办理涉外离婚手续香港、澳门、居民,应携带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外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涉外婚姻的离婚案件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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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多大可以离婚 1、孩子几个月都可以离婚。法院只是限制男方在女方哺乳期内提出离婚,但并不是说在此期间就不能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或者女方可以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可以离婚。 2、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