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判决书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一、 法院离婚判决书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原告:XX女

被告:XX男

原告XX诉称……

被告何XX辩称……

上述事实,有……证实

本院认为……据此,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1、准予原告XX与被告XX离婚;

2、子女抚养……

3、探望权……

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案件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xx元,合计xx元,由原告XX负担。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书记员: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对于离婚判决书的具体内容,是基于夫妻之间离婚的具体事项而定的,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对离婚财产分割、债务处理、以及子女抚养权进行认定后进行离婚处理的,相关内容可以由法院在进行审查后形成判决书,并具备法律效力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民法典分居两年怎么样才能办离婚手续

  现在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没有充分的考虑过,结婚之后可能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去住,就是我们常说的分居。简单来说就是指夫妻在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分房而居的行为。那么,分居两年怎么样才能办离婚手续?信金国律师网小编带你来看看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