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刚3个月,结婚证还未领,前几天遭遇家暴,我该怎么办

我结婚刚3个月,结婚证还未领,前几天遭遇家暴,我该怎么办?

面对家暴时,要懂得保护自己,及时报警,并留存到医院的就诊记录。

首先要尽最大可能保证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如有生命危险,要大声呼救,尽可能让邻居听到或寻找机会拨打报警电话“110”。

其次,如果暴力发生,要注意收集证据。受害妇女应尽快就近到医院诊治,告诉医生受伤的原因,请求医生详细、准确、客观地记录伤情,为进一步寻求司法鉴定创造条件。

第三,可以找当地妇联求救,寻求维权援助。

第四,可以诉诸法律,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家暴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

1.被打伤的照片,暴力过程的录音录像等

2.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

3.让邻居、熟人或居委会的人等人目击或听到暴力过程或者伤痕,协助作证。

4.警察的出警记录以及相关笔录。

家庭暴力是在诉讼离婚中法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请您积极收集证据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方结婚了,在男方家里住了半年多,和男孩子的父母合不来是不是要女方赔彩礼钱?

是否需要返还彩礼钱和女方和男方父母是否合得来没有直接关系,需要视具体情况来看是否需要返还,以下供您参考。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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