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证据如何质证

离婚纠纷证据如何质证

离婚案件开庭时,证据质证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质证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案件的结果。因此,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如对于对方出示的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证据一定要仔细查看、核对,书证必须当庭查看原件,并与复印件进行比较,物证要核查原物并结合其他证据,辨别其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发现疑点立即提出异议或要求对方继续举证印证。

对鉴定结论一定注意它的真实性和权威性,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对出庭证人进行质证,要对证人有无行为能力、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方面等进行判别质证,反驳对方不适当引导证人之质询的方式、时机和言论。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怎么迁移,法律如何规定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迁移,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到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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