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想离婚怎么处理?

一、军嫂想离婚怎么处理?

流程是:

1、协议离婚

一、由军人提出离婚申请;

二、相关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三、双方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

一、由军人提出离婚申请;

二、相关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三、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在确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哺乳期想离婚怎么离

如果是女方在哺乳期想离婚的,则可以与男方协商,如果男方也同意离婚,并且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的,则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的,则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法院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

如果是男方在哺乳期想离婚的,则双方一般只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因为法律规定,在女方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所以如果是男方提起诉讼离婚的,法院不会受理。

不过如果存在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诉讼请求的情况下,男方可以在此期间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离婚不同意怎么处理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即使对方不同意,也是可以离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军嫂想离婚怎么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