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孩子多大才可以离婚

一、孩子多大才可以离婚

1、孩子多大才可以离婚这个问题详情如下:不论孩子多大,都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孩子在一岁以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随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一方想要离婚的,除孕期,哺乳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之外,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后是否重新分割财产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方的财产,比如漏掉的对方的房产、公司股权股票;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行为,有新的证据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综上所述:不论孩子多大,都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孩子在一岁以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随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一方想要离婚的,除孕期,哺乳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之外,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问题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什么叫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什么叫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1、一方签订的保证书、悔过书;嫖娼的的话,警方的笔录;双方来往亲密的书信、短信、微信截图;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女方出轨,男方要离婚,财产如何分

一、女方出轨,男方要离婚,财产如何分

1、女方出轨,男方要离婚的,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如果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时效是否有规定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签订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在离婚时存在隐藏、变卖、转移共有财产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签署协议办理的离婚手续,离婚之后对共有财产分割存在争议,可以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是一年。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因男方出轨导致离婚女方可要求多少精神抚慰金

一、因男方出轨导致离婚女方可要求多少精神抚慰金 1、男方出轨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是根据被侵权人的受伤害承担;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的经济水平综合考虑确定的,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对于出轨应当赔偿的精神损失费数额标准,也不是一定就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

男子躲债假离婚有什么后果如何处理

一、男子躲债假离婚有什么后果如何处理

1、男子躲债假离婚的后果:对于借离婚而达到躲债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男子躲债假离婚的处理是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假离婚财产能否重新分割

1、很多夫妻假离婚其实是为了分割财产,如果双方假离婚后不能复婚的,就会产生财产纠纷,可能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2、按照法律规定,除非在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发现之次日起一年内可以重新申请财产分割,否则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协议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

3、法律并不区分真假离婚,只要履行了合法离婚手续的离婚都属于真离婚。因此,假离婚的后果也是真离婚。最重要的是,假离婚时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分割约定并不能对抗债权人索要债权,即貌似技高一筹的假离婚,对债权人并没有任何影响。而对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假离婚可能有点用处,但是风险却是巨大的。因此,夫妻应当谨慎对待假离婚。

因此,男子躲债假离婚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对债务根本没有解决效果,而夫妻双方则可能会因此而惹上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被债主列为共同被告,反而是得不偿失。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怀孕能离婚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一、怀孕能离婚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1.怀孕离婚与正常离婚手续无异,若是协议离婚的,双方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离婚协议书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女方可以携带起诉状以及证据材料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男方不得…

遗产被转移了怎么办

一、遗产被转移了怎么办

1、遗产被转移了,如果是在财产分割和离婚判决前,发现另一方有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是在离婚后或共同财产分割后发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遗产继承人转移财产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继承已经开始而遗产尚未分割,那么该遗产是属于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共有的,如果某一法定继承人转移财产,由于共同共有中处分需要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才可进行,所以属于无权处分,仍旧按上述无权处分规则来处理,即以全体共有人的追认为有效前提,否则按上述无效的后果处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要分居几年才可以离婚

一、要分居几年才可以离婚 1、离婚不需要分居,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直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不需要先分居。 2、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那另一方在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也不用分居。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人民…

孩子三岁以前离婚一般跟着谁

一、孩子三岁以前离婚一般跟着谁

年龄在三岁以内的孩子,一般都跟着经济条件好的一方。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父方可获得抚养权: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其次,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情况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归属中的特殊情形——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子女一旦年满十周岁,就意味着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成熟度及对外界的理解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对于今后自己随父或随母哪一方共同生活做出判断和选择。

二、结婚证掉了可以离婚吗?

(一)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用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民政局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三)去民政局先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可以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的方式,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

延伸阅读:

  • 享有离婚居住权什么意思?
    享有离婚居住权是指,房屋属于一方婚前所有…

  • 离婚转移财产时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离婚转移财产时举证责任由举证一方承担。当…

  • 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如何…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离婚的双方…

  • 借离婚逃避债务问题怎样处理?
    强制与教育相结合。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

  •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法院在判决孩…

  • 离婚冷静期有多久时间?
    离婚冷静期一般为一个月时间,最长不超过三…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诉讼一般几天开庭?

一、离婚诉讼一般几天开庭?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在立案两个月之后才可以开庭,但是因为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统一规定,所以具体精确的时间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当事人应当根据法院发出的开庭通知书上的时间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

离婚时有过错方是否少分财产

一、离婚时有过错方是否少分财产

1、离婚财产分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有过错方少分财产,并请求损害赔偿。

2、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夫妻因一方出轨家暴等原因而导致离婚,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自己的损失,但这些情形并不影响财产的分割,只有当其中一方有隐瞒财产,转移财产等行为时,另一方才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有哪些情况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一、有哪些情况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1、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2、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才应该不分或少分。如果被继承人…

最新离婚财产分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最新离婚财产分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现在离婚财产的分配规定是:一方的个人才财产不予分配,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财产分割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延伸阅读:

  • 同居分手怎样分割财产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

  • 民政局离婚没有分割财产怎么办?
    民政局离婚没有分割财产可以事后双方协商或…

  • 登记离婚后还能起诉分割财产么?
    登记离婚后,还能起诉分割财产。两者具有同…

  • 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如何…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离婚的双方…

  • 离婚怎样分割财产
    1、要是夫妻可以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协议…

  • 离婚转移财产不被追回吗?
    离婚转移财产是可以被追回的,被转移的财产…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的女儿在娘家是否可以分到财产

一、离婚的女儿在娘家是否可以分到财产 1、离婚的女儿也是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的。当公民出现了死亡后,其生前的所有财产都是会由子女以及亲属进行继承的,在继承和分割财产时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无论子女是否已经嫁娶仍然拥有父母遗产继承权,同时也是要履行在父母生前…

分居多长时间就可以离婚

一、分居多长时间就可以离婚

1、分居不管多长时间都可以离婚,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2、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提出离婚前多久算转移财产

1、在解决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的问题之前,需要了解的是并非对方转移的任何财产都是违法的。法律对离婚前财产转移进行规定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分为两种情况:

2、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不在本地可不可以离婚

一、不在本地可不可以离婚 1、不在本地可以离婚,但只能诉讼离婚,一般无法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

离婚时房产的归属

  现在夫妻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夫妻离婚时,自然要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其中房产作为不动产可以被继承也可以被分割,但是由于其特殊性分割起来也不容易,那么大家了解离婚时房产的归属是怎样的吗?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时房产的归属

  1、贷款买房属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归个人

  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读: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

  婚前一方在银行贷款买房,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该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2、出资买房属个人

  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吗

  1、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离婚时房产的归属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规定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先自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相关部门起诉要求对夫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退休公务员出轨如何处理

一、退休公务员出轨如何处理 公务员出轨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根据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包养情人的。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

离婚房产该怎么分割

  我们都知道,离婚夫妻财产是要进行分割的,房产也不例外,具体的离婚财产分割就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房产该怎么分割大家了解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产该怎么分割

  1、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5、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吗

  1、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离婚房产该怎么分割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不同的情况,房产分割是有不同的解决办法的,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先自行协商;当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2021离婚赔偿条件是哪些

一、离婚赔偿条件是哪些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