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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遗产管理人对于由其管理或应由其管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遗产清单。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便于计算遗产的价值及清算移交遗产;便于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随时查阅。

(2)为保存遗产,可以对遗产采取必要的措施。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时,如认为不采取必要的处分措施不足以保护遗产的,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为保存遗产而采取的诸如变卖、修缮等;对被继承人紧急债务和税款的清偿;继续进行必要的营业行为等。

(3)公告及通知。遗产管理人有权也有职责公告通告或个别通知继承人、受遗赠人、死者生前的债权人,以使他们能够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遗产或能够获得债权的实现。

要怎么确定无人继承遗产管理人?

继承开始后,如出现无人继承遗产的情况,应该及时对该遗产进行管理。建立遗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遗产免受损失,以便维护将来出现的继承人利益或者遗产的最终归属者国家的利益。遗产管理人是对无人继承遗产负有管理的权利的人。遗产管理人应该是有关组织或者个人。

关于无人继承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几种不同的观点:有的检察官认为,可以参考国外由检察官请求法院选任遗产管理人。因为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采取由法院来选任遗产管理人;张*敏教授认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有无不明时,应当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地单位负责保护遗产,并向法院申请建立遗产管理,债权人、受遗赠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建立遗产管理。河-山则认为,被继承人生前是国家职工的遗产管理人是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被继承人是农村农民的,遗产管理人是被继承人生前所在的基层组织,如村民委员会等;被继承人生前是城市个体劳动者或者无业居民的,遗产管理人是城市个体劳动者协会;被继承人生前是受他人扶养的,抚养人也可以成为遗产管理人。

结合我国的实际,无人继承遗产管理人的确定不可照抄照搬国外的规定,应该与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相适应。本文认为,根据无人继承遗产管理的最密切关系原则,为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对无人继承遗产管理的直接、便利、高效的功能,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无人继承的,应该由被继承人的生前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根据遗产的具体情况从其成员中指定1-2人担任遗产管理人;若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在户籍所在地时,应该由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视情况从其成员中指定1-2人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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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离婚协议代理词范文是什么样的?

一、履行离婚协议代理词范文是什么样的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原告安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xx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经过庭前充分调查取证,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1、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请法庭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法庭调查已经查明,双方婚姻关系虽然持续了六年有余,但始终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彼此性格不合,婚前就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不断,互不信任,沟通困难,以致原告婚后不到三个月就坚定了离婚的想法。xx年xx月原告开始与被告分居,同年底从家中搬离。夫妻关系日益疏远,感情越来越淡漠。为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曾多次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向被告提出离婚要求,结果双方非但不能好好协商,反而相互揭短,恶语相向。我们认为,婚姻的维系靠的是夫妻双方基于信任和责任而建立起来的深厚感情,而不是一本结婚证。合法的婚姻虽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法律保护不了婚姻的幸福。如果继续勉强维持这段名不副实的婚姻,这对被告何尝不是一种痛苦,对原告来说更是一种伤害。

事实证明,原告对被告已没有任何感情和信任。双方分居已近五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和必要。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之一,并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原告爱女至深,迟迟未离原本是不想让她幼小的心灵过早地承受重创。原告现不惜以诉讼方式离婚,实在是不堪忍受婚姻的不幸。

2、被告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矛盾,是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

原、被告夫妻感情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被告心胸狭隘,不能善待原告的家人。原告大姐在北京期间,被告对其言行斤斤计较,即使为她买个早餐忘说谢谢,被告也会耿耿于怀。被告曾买过一瓶花粉和一瓶保养品,两瓶合计十元,因见被告喝了一次之后就扔在一边再没动过,原告将该放置了半年多的保养品(不知是否过期)给其大姐喝。不想被告竟说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哪怕要扔了也不能转送给别人。

原告认为,读书期间,大姐给过自己许多帮助。在其家庭遭遇坎坷之际,作为胞弟给予她一点应有的援助也是人之常情,但被告对此总是横加指责,百般阻挠。更出格的是,在孩子还没满月的时候,被告指使其母亲出面,当着原告母亲和大姐的面,要求原告必须将大姐赶出去,否则就和原告离婚。原告大姐搬离之后,原、被告曾和好过一次,双方彼此承诺不计前嫌,重新开始,但不足四个月就再次因为被告的狭隘自私而彻底分居至今。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被告冷酷无情的自私性格,与原告产生了根本性分歧。原被告双方虽领取了结婚证,但双方在性格品德、家庭观念、婚姻责任认识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使得婚后的矛盾愈演愈烈,造成夫妻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3、女儿由被告抚养更符合本案的实际。

虽然原、被告诉讼离婚,感情已不复存在,但无辜的孩子不应成为父母婚姻不幸的牺牲品。作为父亲,原告与女儿关系亲密,感情很深,不舍与她分开,原告从内心愿意抚养女儿,原告提供的证据表面,在夫妻分居时期,原告对孩子也尽到了抚养义务。但原告的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且常因工作需要出差在外。而女儿一直以来都是跟随被告及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一切都是由被告进行照料。从有利子女成长的角度,原告认为,女儿由作为母亲的被告直接抚养,更符合本案的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请贵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女儿由被告抚养,以维护原告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予以采纳。谢谢!

代理人:xxx

xx年x月x日

二、能否要求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处理:一年内时效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请求履行离婚协议的

处理: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

分析: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三)离婚后一方起诉要求分割作为家庭共同财产房产

分析: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自发现之次日起诉讼时效两年。

《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履行离婚协议代理词一般有律师进行阐述,其阐述内容以离婚协议所约定的为主。在离婚后,就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在一年内请求变更或撤销,一方不履行协议的两年内对方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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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的标准是怎样的

感情破裂的标准是怎样的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实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新婚姻法第32条二款四项规定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婚姻法原则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

事实是,家庭暴力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正常的家庭秩序,破坏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地平等地位与和谐关系,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和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丈夫或妻子子不发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而这些违法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一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各分居满二年的;

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第一,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比如以对方虐待为理由离婚,就不用考虑分居这条,适用这条是指如果没有别的情节理由,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第三条,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离婚条件不是一定要分居。第四,经过调解无效。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主要指除以上四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离婚纠纷相当复杂,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等问题引起的,有的是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起的。因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导致感情破裂以及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导致感情危机,也是一方提出离婚的理由。

夫妻本是同林鸟,能够在一起并不容易,所以我建议夫妻之间在遇到问题时,一定要想着解决问题,而不是脑袋里想着离婚,毕竟离婚对双方肯定都会有一定程度的伤害,而且如果有了孩子伤害更大,所以还是要和平解决的好,如果你对上述内容还有不懂得地方,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律师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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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离婚起诉书模板内容是什么?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

向服刑的人提出离婚哪个法院管

向服刑的人提出离婚哪个法院管

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服刑人员应当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么应该向原告(即服刑人员配偶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在于,服刑人员被关押的地方往往与其配偶居住的地方不同,为了方便服刑人员配偶履行诉讼程序,减少其负担,因此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管辖。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服刑人员的话,如果被告服刑不到一年,那么就由被告的原住所地法院管线;如果被告服刑超过了一年,那就由监禁地的法院管辖。这时候,原告住所地和原告监禁地的法院是无权管的。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二、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服刑人员申请离婚的话,那么只有到另外一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服刑人员一般在提起诉讼离婚的时候也需要拿出证据才可以提离婚的。户口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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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是怎样的?

一、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是怎样的?

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

男方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民族:_______职业: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民族:_______职业: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于__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_____________,离婚原因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并共同签署了离婚协议书。

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监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声明人签名须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二、离婚登记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办理结婚登记要求持有的证件。

三、离婚登记程序

(1)查验离婚登记的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7)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①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②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③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④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⑤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对于采取协商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男女双方,在向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的登记请求时,除了需要向受理离婚登记请求的机关提交离婚协议书之外,还需要提交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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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

身体障碍能作离婚理由吗

身体障碍能作离婚理由吗

是否判决离婚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有无和好可能。身体障碍不能治愈,影响夫妻的生活,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但只要能够治愈,不影响夫妻生活,应该说仅凭这个理由还不能够成为离婚的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所谓协议离婚的条件,是指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法定实质条件。主要有两点:

1、离婚必须是出于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意思表示一致,该意思完全是真实的。任何一方受对方或第三者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达成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同时,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离婚协议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问题只能通过诉讼程序办理。

2、双方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离婚协议必须对离婚后子女归何方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以及离婚后一方是否需要对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对这些问题的处理,不得起违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以及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批准并办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对方身体障碍另一个健康的人是可以考虑离婚,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双方好好协商,同时这是两个人的事情,建议不要公开对方的隐私。由于身体障碍的关系想要求离婚但不清楚做法,在信金国律师网上面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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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怀孕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范文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

2020年离婚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一、离婚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离婚起诉书范文(样本)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XXX由原(被)告抚养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年 月 日

附:1、本状副本一份;

2、证据材料X份。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离婚起诉状的具体内容,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离婚起诉的具体程序,是需要基于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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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放弃抚养费还可以要吗?

一、离婚时放弃抚养费还可以要吗?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再继续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的,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有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对于抚养费的具体认定标准,是需要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不同的经济收入水平或者居民消费水平所认定的抚养费标准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进行处理,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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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哺乳期可否离婚,哪些情形下允许离婚

女方在哺乳期可否离婚

哺乳期离婚通常有两种情况:

1、妻子在哺乳期能否离婚

妻子可以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

2、丈夫在妻子哺乳期能否离婚

我国法律上,在女方哺乳期这种特殊时刻下,男方一般情况下不能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时,男方在哺乳期才可以提出离婚。

其中所说的“确有必要”,就是男方在哺乳期可以离婚的例外情形,一般指某种使夫妻关系极度紧张,确实难以共同生活,无和好可能,不及时解决,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情况。比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而生的孩子,虽然女方在哺乳期内,男方仍然有权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哪些情形下允许离婚

离婚案件当事人都很关心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什么才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呢,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五种,具体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通常有两种情况:已种是“包二奶”,二是姘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侵害。虐待可能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能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者拒绝抚养、赡养、照顾,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配偶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经多次教育而屡教不改者,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经调解无效,一般法院会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这是以事实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欺骗、包办、买卖婚姻等。

以上知识就是信金国律师对“女方在哺乳期可否离婚,哪些情形下允许离婚”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哺乳期内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但男方提出离婚的会受限制。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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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民法典》第1079条中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女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起诉书怎么写

一、女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起诉书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二、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协议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时间是领完离婚证之后,如果签完离婚协议书还没有领离婚证,在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即便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但离婚协议书不是法律文书,所以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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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老婆出轨是否要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出轨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如果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诉讼离婚,不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