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出轨可以作为离婚的依据吗
在法律范畴内,精神出轨并不被视为有力证据。
具体来讲,所谓的“精神出轨”指的是夫妻中的某一方试图通过对另一方或自身的道德行为进行质疑来证明彼此之间感情破裂,进而寻求法院介入并判定离婚决定。
这种情形实际上并不能被视为夫妻关系恶化的确凿依据;同时,从实际操作角度出发,精神出轨方面的证据确实难以获取和证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出轨可以作为离婚的依据吗
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为夫妻双方之间确实存在无法修复的情感裂痕。
对于夫妻而言,爱情无疑是核心要素,如果连深厚的感情基础都已然丧失,那么维持婚姻关系的必要性便不复存在。
本文详细阐述了诸多可以作为诉讼离婚依据的具体情况,不难发现,其中婚内出轨便是法定离婚的必备要件之一。
若自身配偶与除己以外的第三者保持同居或者存在不当的性行为时,当事人完全有权向人民法院依法提出离婚申诉请求,从而强制解冻夫妻间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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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某某,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女方:某某,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