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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遗产如何分配

一、二婚遗产如何分配

1、继二婚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遗嘱或者遗赠继承办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需要分割出配偶的一方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二婚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3、夫妻财产制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制度。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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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居半年算自动离婚吗 1、分居半年是不算自动离婚的。协议离婚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

一方失踪,如何离婚

一、一方失踪,如何离婚

1、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宣告失踪的可以直接由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宣告失踪,可以先申请法宣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3、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5、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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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情形下不能离婚 1、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因为此时女方属于弱势群体。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

离婚原告不到庭由律师可以代理吗?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但婚姻纠纷开庭时候需双方出庭。其它都是律师办理,协助即可。

一般来说,民事案件委托有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可以不出庭。但是,离婚案件本身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殊性,是夫妻为解除现存的婚姻关系而要求法院行使审判权处理的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应当保护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而诉讼代理人只能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如起诉、应诉、上诉等,对当事人的婚姻实质问题,只能由当事人依据个人意志发表意见,诉讼代理人不能独立发表意见。

因此,《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准予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不出庭:

1、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人的,可以不出庭。

2、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由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如一方当事人在国外。

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同时,《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只有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出庭,法院才能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的事实,针对具体情况解决离婚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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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是否能够在异地办理离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因为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离婚怎么证明分居时间

一、离婚怎么证明分居时间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从租房日期的起始日算起到申请离婚日终止有二年或二年以上就可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时间如何计算

(一)法律上的分居必须是感情不和导致分居

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异地工作,可能是长时间出差等等,但是作为离婚理由的分居则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也就是说,分居并不是被迫的,而是夫妻自愿选择的、有意为之的。

(二)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一般依一方的提出或双方协议(含默示行为)的时间而定,如双方意见不一致,则由法院查明;在无法查明的情况下,一般以一方提出分居时间较短的作准为宜,这样有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性。

(三)不能累计计算

法律中所说的“分居”的时间,必须是持续不断的,即从双方最后的同居状态结束时起至一方起诉离婚时。在“时断时续”和“分分和和”的情况下,分居时间不应累计计算,而是以最后一次分居的时间为起算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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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东私自进入房间租客可以起诉房东吗 1、房东私自进入租客房间租客可以起诉房东。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客依法取得房屋的用益物权,享有房屋所有人的部分权利,例如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以及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等。房东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租客房间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租客有权…

离婚上诉状是否需要提交书面的?

一、委离婚上诉状是否需要提交书面的?

离婚上诉状是需要提交书面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二、离婚案件能上诉吗?

1、一方起诉离婚,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原告不服的,可以就该裁定提起上诉。

2、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未制作调解书

离婚案件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属于法定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生效。此种情形,当事人行使了处分权,不能提起上诉。

3、调解的离婚案件,制作了调解书

离婚案件在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制作调解书的情形十分罕见,如确实发生此类情形,并且调解书送达前有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对该未生效的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均可提起上诉。

4、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离婚案件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的,在该判决未生效前,原被告均可提起上诉。(注意:因离婚案件不仅涉及身份关系,还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问题,二审法院如果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应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问题作调解,调解不成的,不能直接改判离婚,而应发回重审。换言之,这种情形下当事人提起上诉的请求是受到限制的)

5、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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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个证件材料,身份证。 如果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第二个证件材料,户口本。 1、户口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并…

哪些证据证明离婚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

一、哪些证据证明离婚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

1、证明离婚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夫妻一方出轨并且与他人有重婚行为或与他人有同居行为的证人证言;

(二)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照片;

(三)夫妻一方长期有赌博、吸毒的恶习,另一方忍无可忍的报警记录;

(四)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离婚是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的,这样的方式一般是双方对离婚有异议才会进行诉讼离婚,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提出离婚需要举证什么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对案件最终的判决是会产生不利影响的。毕竟,法官做出离婚判决都是依法进行的,此时光是凭当事人口头说自然不行,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才可以。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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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具体是哪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

起诉离婚需要三个月至6个月左右的时间。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律师代理费因人而异,好律师就贵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师谈。

三、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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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离婚诉讼开庭多久结束 1、具体要看案情而确定; 2、如果案情复杂,则普通程度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 3、如果案情简单,则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 4、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

离婚第一次开庭是调解吗

一般调解是在开庭前进行,这不算第一次开庭。法院进行离婚调解工作是贯穿于整个离婚诉讼过程中。离婚调解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中调解。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

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在北京,进行诉前调解较多的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于离婚的案件,原则上他们都会进行诉前调解,其他的法院进行庭前调解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二阶段: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

庭前调解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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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一、法官判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1、法官判离婚需要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自诉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自诉离婚的条件有: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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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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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律师代理费因人而异,好律师就贵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师谈。

三、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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