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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一、诉讼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判决书丢失,可到法院查档案,然后持法院盖章的复印件,再次申领结婚证。关于判决离婚生效后的法律文书,即使丢失了,可以去人民法院档案馆复印,如短期可以找本案的书记员复印即可。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家庭人员进行打骂、捆绑、挨饿或不管不问、丢弃。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在进行劝说后,还继续有此行为。

(四)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两年时间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两年分居。

二、离婚之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出现违反法律规定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作出变更抚养权的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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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离婚二审上诉,一审的判决还有效吗

一、一审判决离婚二审上诉,一审的判决还有效吗

上诉期内或上诉后,一审法院判决不生效。二审裁定才是终审判决,就是生效的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一审判决离婚不服可以上诉吗?

离婚案件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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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进行离婚判决可以上诉么?

一、法院进行离婚判决可以上诉么?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二、离婚案件审判程序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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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第一次判离婚标准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第一次判离婚标准是什么?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诉讼离婚的诉讼费是多少?

诉讼离婚费用一般是50元至300元。如果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所以诉讼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确定的。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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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离婚二审会改判吗?

一、一般离婚二审会改判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二审不会改判,但是有些情况会改判。人民法院对于二审的离婚案件,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会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查清事实后改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诉讼离婚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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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关于离婚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1、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是享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或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诉讼代理人。这些人是,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一审判决确定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中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以及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代为行使上诉权。

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最高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法律规定不得上诉的其他裁定,都不准上诉。调解协议也不能上诉。

3、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对判愉提起的上诉期为15日,裁定为10日。居住国外的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60日。

4、必须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并根据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二、民法典中协议诉讼离婚要多久

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协议离婚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后,有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30天,冷静期结束后,要在30天内申请发给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单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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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该怎样离婚

一、精神病人该怎样离婚

精神病人该通过下列方式离婚:

1、一般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2、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可以在精神正常的时间由本人参加诉讼;

3、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其父母、子女代为诉讼。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精神病人该如何离婚

精神病人的民事诉讼活动需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这是法律直接规定精神病人可通过简接诉讼方式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事项。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传唤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下面从六个方面进一步阐明:

第一,离婚诉讼纠纷案件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其法定代理人的全部民事诉讼活动对精神病人有效。其所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民事行为,即为法律所认可的行为,一旦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因精神性障碍,对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和理性方面,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实质性法律问题因缺乏判断能力和理解能力,无法用正常的语言正确表达其内心真实意思。立法上,从确定精神病人具备最主要原因和精神病人行为产生的法律效力方面,已在法律规范体现出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即归于无效。因此,涉讼时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民事诉讼活动,并贯彻于整个诉讼的始终。特殊情况下,精神病人在诉讼时无法定代理人,或者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已经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依照法律规定,可由承担精神病人监护的监护关系顺序代为诉讼,或者由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民事诉讼。

第二,掌握精神病人在诉讼中分别被确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合点的问题。国家法律为保护这些虽达到成年年龄,又因其先天或后天原因造成的能力、智力低下,为维护其合法、正当的权益,强制性规定在其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诉讼活动,否则其诉讼行为归于无效。这对于精神病人来说,法律已经赋予了其诉讼的权利,只是通过了简接的方式进行,也是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

第三,审理此类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是对法官作出由另一方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时的自由裁量权加以限制的要求,以确保精神病人在诉讼中享有的各项合法民事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总之,离婚诉讼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其合法权益应受到社会的重视和法律的保护,特别是对精神病人在离婚后尚未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前,应该慎重考虑其今后的生活和居住问题,以体现我国制定法律时所体现出的人文关怀。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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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调解无效会开庭吗

一、起诉离婚调解无效会开庭吗?

起诉离婚调解无效肯定会开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调解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先行调解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二条 庭审调解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诉讼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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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满两年的能不能离婚

一、分居满两年的能不能离婚

1、分居满两年的可以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那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随时都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那需要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调解无效之后才会判决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什么情况属于夫妻分居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1)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

(2)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民法典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综上所述分居满两年还需要夫妻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实际是持续分居两年时间才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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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审判时间是多久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的民事纠纷问题总是影响着很多人的生活,虽说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但是这也是我们追求婚姻的自由,不过想要解决离婚民事纠纷问题的话就需要花费我们比较多的时间,所以我们要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否则在离婚官司中会没有时间处理其他的事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因此,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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