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分居两年是自动离婚吗

若是双方持续分居长达两年以上,则可被视作为判定感情破裂的重要指标之一,在此基础上,法院裁决离婚的可能性将有所提高。接下来信金国律师网信金国律师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分居两年自动离婚

长达两年的分居生活并不构成婚姻自动离异的依据;无论分居的时间持续多久,婚姻关系都无法依此实现自动解除,即便在另一方不幸失踪或已经离世的情形下也是如此。

如果夫妻之间连续分居超过两年,无疑将被视为判定感情破裂的重要标志之一,法院对此很可能做出判决,准许解除这段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男方要离婚分居,奶奶继续抽空带孙女属于分居范畴吗

1. 在离婚之后,小孩的监护权会产生变动,然而在女性处于哺乳期的特殊情况下,通常母亲将被认为更适合担任孩子的监护人,父亲则需按照司法部门的判决结果或者双方已经达成共识的抚养金额度来负担孩子的日常开销。

2. 对于年龄不满两年的儿童而言,一般遵循“跟母嫁母”的原则,跟随母亲生活。

但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孩子也可以选择跟随父亲生活,包括:

(1)母亲身患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重大疾病,不适宜与孩子共同居住;

(2)母亲无力承担养育责任,而父亲希望孩子能够与他同住;

(3)由于其他复杂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无法继续与母亲生活。

除此之外,若父母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认同孩子在满两岁前跟随父亲生活并且不会因此损害到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这一决定也应当得到法律的认可。

3. 对于2至10岁的孩子来说,父母双方可以进行多次协商,以最好地兼顾孩子的成长权益和父母的需求。

若协商不成,最终将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对于年满10周岁的孩子,必须充分听取他们自己的想法,因为孩子也是家庭成员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4. 纵然父母因为感情破裂选择离婚,但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却是永远无法割舍的纽带。

离婚之后,不论由哪一方父母直接抚养,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共同的亲生骨肉。

离婚并不代表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权利以及义务随之终结,相反,父母对此仍享有绝对的控制权和关注权。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供养人有权继承被供养人的遗产

一、供养人有权继承被供养人的遗产吗 在继承关系中,并非所有的被继承人抚养者都必然享有继承权,但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首先是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人员;其次是对于继承人而言属于外部的、并非其直系亲属关系的、已为被继承人提供了许多扶养帮助的个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推定原则包括什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员遇劳动纠纷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进行维权: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延伸阅读:

  •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关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

  •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有什么免责…
    被侵权人故意:如自杀、自伤。例,甲想自杀…

  • 环境侵权责任认定有哪些基本规则
    1、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规则的法律依据。环境…

  • 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的区…
    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适用…

  • 网络诽谤怎么认定侵权责任
    初始作者与传播者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

  • 学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责任主要由四个…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案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一、离婚案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关于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原告预交的…

孙子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吗

一、孙子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关于孙子是否有权继承其祖父祖母的财产,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多种因素。

主要包括是否会出现代位继承或遗嘱继承等情况,在相应情况下,孙子可以合法地获得继承权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父辈离世后,孙子便拥有了代表父亲行使继承权的资格,从而能间接继承祖父祖母的遗产;若父亲健在且未立有遗嘱,孙子并非法定继承人序列,此时他的继承权往往就无法得到实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遗产吗

意定监护人得以经由遗嘱继承从而取得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权益。

按照现行法律,任何自然人皆有权依据相关法规订立书面遗愿来处置自身的私人财产,同时还可以挑选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任务。

自然人可在遗嘱中明确写下,将其名下个人资产被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个或某些人继承。

同样地,自然人也能通过立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予给国家、社会群体或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个体。

我国公民依法享有权力,设立遗嘱信托进行财富传承亦是可行之举。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中港离婚另一半不同意怎么办

一、中港离婚另一半不同意怎么办? 想离婚另一半不同意的,可以起诉离婚,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遗产吗

一、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遗产

意定监护人得以经由遗嘱继承从而取得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权益。

按照现行法律,任何自然人皆有权依据相关法规订立书面遗愿来处置自身的私人财产,同时还可以挑选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任务。

自然人可在遗嘱中明确写下,将其名下个人资产被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个或某些人继承。

同样地,自然人也能通过立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予给国家、社会群体或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个体。

我国公民依法享有权力,设立遗嘱信托进行财富传承亦是可行之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外孙女可以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吗

通常情况下,外孙女有权成为外公外婆遗产的承继人,这并非必然之事,需满足特定条件。

在法定继承模式中,外孙女的权益无法获得法律保护,此时只有遵循遗嘱规定方可完成继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定继承环境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被其合法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人共同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遗产继承人仅仅局限于上述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而外孙子女并不在这个行列之内,因此他们没有权利分配外公外婆的遗产。

但如果按照遗嘱进行继承,那么财产的分配将完全基于被继承人的遗嘱指定来决定。

在此种情况下,即便外孙子女并非法定继承人,但仍然享有参与继承的资格。

如果外公外婆通过有效的遗嘱设定了外孙女作为全部或者部分遗产的继承人,那么即使在外孙子女并未成为法定继承人的情形下,他们也具备了继承人的身份,有权继承遗产。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爷爷奶奶的遗产孙子孙女有继承权

一、爷爷奶奶的遗产孙子孙女有继承权吗 孙子孙女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的法定权利,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孙子孙女并不在这些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或者爷爷奶奶生前立有遗嘱指…

儿子去世后遗产怎么继承

一、儿子去世后遗产怎么继承

如果儿子在去世前留下了遗嘱,那么遗嘱将成为继承的重要依据。遗嘱是个人在生前根据自己的意愿所做的财产分配安排。在遗嘱中,儿子可以指定他希望将遗产分配给哪些人,以及分配的比例。遗嘱的有效性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签署日期、见证人等。如果儿子留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遗嘱中所规定的继承人将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

此外,如果儿子没有留下遗嘱,但他的遗产涉及到未成年子女,那么法院可能会介入并指定监护人来管理和分配遗产。监护人将负责代表未成年子女处理遗产事务,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处理儿子去世后的遗产问题时,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存在争议或分歧,可以考虑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律师或遗产规划师。他们将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解决遗产继承的问题。

总之,儿子去世后的遗产继承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遗产将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是解决遗产继承问题的关键。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我们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尊重法律规定,并尽力维护家庭的和谐与团结。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如果儿子死了,并且是已经结婚过的,那么儿子的财产应该是跟配偶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情况下,接下来才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是继承顺序继承。不过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权益,可以放弃也可以享受。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诉讼律师费一般是多少

一、离婚诉讼律师费一般是多少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5000元。有财产纠纷的,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可以与律师确定。 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五百元到一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宝宝3岁半离婚判给谁

一、《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宝宝3岁半离婚判给谁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宝宝3岁半离婚判给父亲或者母亲都是有可能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离婚与无效婚及可撤销婚的区别

1、第一,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前或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

2、第二,两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本人行使外,还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机关行使。

3、第三,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双方当事人生存其间行使,如当事人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而婚姻无效或撤销的请求权既可在当事人双方生存期间行使,也可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只要没有超过法定的请求期限)。

4、第四,两者的程序不同。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婚姻的无效和撤销必须依诉讼程序进行,由法院裁判。而对离婚,一些国家规定既可依诉讼程序进行,也可依行政程序进行。在我国,离婚与婚姻的无效和撤销,两者均可依诉讼程序进行,离婚和某些“受胁迫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婚姻的撤销也可依行政程序进行。

5、第五,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在我国,婚姻的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的解除,不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如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而是作共同共有财产处理,违法婚姻所生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在“婚姻关系”被宣布无效或撤销后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三、离婚协议签订后反悔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由,请求法院依法中止申请人行使探望权的处理,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巳进入执行程序,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提出中止行使探望权清求的,可由执行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直接作出是否中止执行的裁定,无需通过审判程序解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由,单独起诉要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申请行使探望权。限制行为能力人尽管行为能力受限,但其仍有权享有亲权或与此相关的权利,因此,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由请行使探望权的,在不会对末成年子女身心造成不良影响的前提下,可以准许,并视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具体情况,明确其是否应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行使探望权。

延伸阅读:

  • 协议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

  •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

  • 男女双方打离婚官司要多久
    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

  • 协议离婚后还能起诉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

  • 离婚了孩子怎么办
    要让孩子有自己选择跟随哪一方的权利,不能…

  • 在我国假离婚合同合法吗
    离婚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在民政局备案登记之…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打官司起诉费需要多少钱

一、一般离婚打官司起诉费需要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申请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费。…

一方精神有问题,另一方能提离婚吗

一、一方精神有问题,另一方能提离婚

如果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确实可以提出离婚。具体来说,根据中国的《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仍未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且久治不愈,这些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实际操作中,如果患有精神病的一方在神志清醒时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然而,如果患有精神病的一方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再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过程中应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和治疗等问题,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精神有问题可以抚养子女吗

精神有问题的一方是否有能力抚养子女,这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问题。

首先,要看精神问题的严重程度。如果精神问题严重到影响日常生活和照顾孩子的能力,那么可能不适合抚养子女。因为抚养子女需要稳定的情绪、理智的判断和足够的耐心,这些都需要精神健康的支持。

要看精神问题是否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如果精神问题可以通过治疗、药物或其他手段得到有效控制,使个体能够恢复正常的日常生活和照顾孩子的能力,那么他们仍然有可能抚养子女。

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家庭支持、经济状况等。如果精神有问题的一方有足够的家庭支持,比如有其他亲属或朋友愿意提供帮助,或者他们的经济状况允许雇佣保姆或托儿所等机构来照顾孩子,那么他们也有可能抚养子女。

这个问题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精神有问题的一方认为自己有能力抚养子女,并且得到了医生或专业机构的确认,那么他们可以尝试抚养子女。但如果他们的精神问题严重到无法有效控制,或者无法提供孩子所需的照顾和关爱,那么可能需要考虑其他的抚养方式,如共同抚养、将孩子交给另一方抚养或寻求社会机构的帮助。

总之,精神有问题的一方是否有能力抚养子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如果认为他们有能力抚养子女,并且得到了专业机构的确认,那么可以尝试让他们抚养子女。但如果存在任何疑虑或风险,那么应该考虑其他的抚养方式,以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幸福。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男方是军人女方出轨怎么处理?

一、男方是军人女方出轨怎么处理? 男方是军人女方出轨可以要求离婚,同时是追究相关的责任。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同居。明…

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一、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可以。

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

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到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请监护人变更,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居(村)委会、单位为监护人。

3、监护人变更后,再通过监护人到民政局办理协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开庭时需要有监护人到场,代理精神病人的相关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姓可以改吗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给孩子改姓名。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可以给孩子改姓名,擅自给子女改姓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姓氏。

法律规定,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给孩子改名字的。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便是夫妻已经离婚,也改变不了双方都是孩子监护人的事实。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因感情不和分居多长时间可以判离婚2024

一、因感情不和分居多长时间可以判离婚202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离婚,即使分居不够二年,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据的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

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可以。

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

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到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请监护人变更,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居(村)委会、单位为监护人。

3,监护人变更后,再通过监护人到民政局办理协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开庭时需要有监护人到场,代理精神病人的相关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姓可以改吗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给孩子改姓名。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可以给孩子改姓名,擅自给子女改姓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姓氏。

法律规定,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给孩子改名字的。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便是夫妻已经离婚,也改变不了双方都是孩子监护人的事实。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南阳民政局离婚有冷静期吗

一、南阳民政局离婚有冷静期吗 民政局离婚是有冷静期的,期限是一个月。首先,当事人双方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会给与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如果有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不离婚的,民政局应当撤销离婚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有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双方有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

可以。

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

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到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请监护人变更,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居(村)委会、单位为监护人。

3、监护人变更后,再通过监护人到民政局办理协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开庭时需要有监护人到场,代理精神病人的相关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姓可以改吗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给孩子改姓名。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可以给孩子改姓名,擅自给子女改姓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姓氏。

法律规定,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给孩子改名字的。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便是夫妻已经离婚,也改变不了双方都是孩子监护人的事实。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诉讼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一、离婚诉讼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关于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原告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