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离婚办离婚证有冷静期吗

一、离婚办离婚证有冷静期吗

1、离婚办离婚证是有冷静期规定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目前,离婚是需要强制执行冷静期的,但只针对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关冷静期的具体规定是根据最新的《民法典》有关规定来进行认定的,其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但如果涉及到起诉到法院判决离婚的,就不适用于冷静期。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律师代办离婚费用多少?

一、律师代办离婚费用多少? 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的情形越来越多,而离婚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离婚有纠纷时一般要通过诉讼解决,提起诉讼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委托律师就需要收费,具…

夫妻离婚如何走法律程序?

一、夫妻离婚如何走法律程序?

离婚程序,是指配偶间解除婚姻关系所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主要有两种程序:(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协商,办理登记时须是对财产分割真的已分割完毕,而不是为了尽快离婚,财产实际没有分割完,如果是非常想尽快解除婚姻,找个专业的律师找对方把财产问题尽早解决,不要因此而有所遗漏,之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

三、诉讼离婚

诉讼方式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1、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2、定期开庭。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延伸阅读: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这种法…

  • 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协议离婚的时候,按照规定必须办理离婚…

  •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协商
    夫妻双方离婚,必须就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

  • 诉讼离婚对方拒绝出庭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

  • 精神病人感情破裂能自动离婚吗?
    需要向法院提出诉讼,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

  • 军人离婚程序是什么?
    双方都是军人或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2、婚后取得产…

不回老家是否可以离婚

一、不回老家是否可以离婚

1、若双方是协议离婚,那么不能异地离婚

2、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即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4、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夫妻异地办理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5、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书一式三份,人民法院要求2份,自己留一份。再加上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一起递交到法院即可。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2021年新的婚姻法离婚规定是怎么样的?

《婚姻法》已废止,《民法典》:离婚“新规” 《民法典》具体对离婚作出了以下新规定: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

2021年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的话,法院将根据夫妻俩是否感情破裂进行判决,若一方在现在的实际居住地住满一年,可以在居住地办理诉讼离婚。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抚养权方面,要按照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月收入的20-30%。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二、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是哪些?

1、如果女方在哺乳期间,这时候男方不得主动提出离婚,除非女方先提出离婚,男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

2、现役军人也不可以提出离婚,如果自己配偶主动提出离婚,这是可以的,不过要经得现役军人同意之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3、申请离婚的两个人必须是成年人,要对自己做出来的决定负责任。只有领取离婚证之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4、在我国离婚必须要遵循自愿原则,也就是说双方都要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

延伸阅读:

  •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了。我国《民…

  • 外地起诉离婚可以不吗?
    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

  • 婚前协议离婚财产归一方合法吗?
    婚前协议离婚财产归一方是合法的,夫妻之间…

  • 保险赔偿金离婚不分吗
    保险赔偿金离婚有些事不需要分割的。无论婚…

  • 最新离婚协议书范本
    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

  • 离婚证据有效期是多久
    给法院或婚姻登记的地方提交的相关证据落档…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走法律程序需要多久?

一、离婚走法律程序需要多久? 离婚走法律程序所需的时间根据夫妻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需在一个月内审查处理离婚申请,另外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协议离婚还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 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

婚内出轨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一、婚内出轨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1、对于财产约定有效力。《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在司法实践活动中,针对不同条款,法官会区别对待;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

2、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

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后组家庭是否可以继承对方的财产

一、后组家庭是否可以继承对方的财产 1、后组家庭的孩子要想有继承权,继父母和继子女必须形成抚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

父母离婚孩子怎么判15岁?

一、父母离婚孩子怎么判15岁?

15岁的孩子,属于8周岁以上的孩子,孩子有自我分辨能力,在孩子的抚养权存在争议时,自主选择跟哪一方,孩子过了母亲的抚育期后,一般看哪方抚养能力更好。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相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延伸阅读:

  • 离婚争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争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解决
    依据《民法典》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相关常识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小孩还处于一个哺养期的…

  • 争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1、向法院起诉离婚。2、需要准备诉讼状,…

  •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规定在《民法典》(…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自动离婚有哪些条件

一、自动离婚有哪些条件 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只能主动提出申请。且离婚有如下条件: 1、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离婚、双方感情破裂等; 2、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已经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经过三十天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

夫妻分居十年算离婚吗

一、夫妻分居十年算离婚

1、夫妻分居十年不算离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对离婚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分居十几年是否可以单方提出离婚

1、当对方提出要分居,到时候自己可以进行协商处理,这个在法律上面是没有办法给予自己帮助的,只有靠自己了,如果说分居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话,那么可以作为离婚的一个有力证据。

2、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3、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三条:

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还有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根据规定一场离婚官司下来大概多久

一、根据规定一场离婚官司下来大概多久? 一场离婚官司下来一般需要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

云南省离婚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延伸阅读:

  •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起诉状怎么…
    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要提交起诉状,非婚生…

  • 离婚后如何申请增加抚养费
    离婚后申请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方法有协商和诉…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

  • 孩子的抚养费给付标准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

  • 抚养费不增加以前的怎么算?
    子女抚养费的增加应当由双方协商来决定,在…

  • 什么情况下可请求减少中止给付抚…
    可请求减少中止给付抚养费的情况有给付方由…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走法律程序离婚的步骤是什么?

一、走法律程序离婚的步骤是什么? 走法律程序离婚的步骤是分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的步骤就是申请;受理;审查;起诉离婚步骤是: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无论是走那种离婚法律程序,都是在社会中有法律效益的,选择自己最合适的方式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具体…

夫妻分居满两年是否能够自动离婚

一、夫妻分居满两年是否能够自动离婚

1、夫妻分居满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进行登记;诉讼离婚中,如果夫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能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诉讼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双方分居两年的举证材料有哪些

1、一方或双方分开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应当为书面形式);

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短信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记录。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孩子不满三岁可以离婚吗?

一、孩子不满三岁可以离婚吗? 孩子不满三岁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是个人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

婚内老公负债离婚怎样写离婚协议条款

一、婚内老公负债离婚怎样写离婚协议条款?

简单自愿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协议人甲方、乙方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什么时间生于孩子叫丙。因协议人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与乙方自愿离婚。

2、孩子丙由哪一方抚养;

另一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多少元,多长时间支付一次,具体时间;

抚养费支付到孩子18周岁止还是大学毕业;

抚养费是否包括教育费、医疗费;

包括或不包括,分别如何处理。

3、有房屋产权的房屋如何折价、如何分割;

单位福利房(无产权)如何分割;

家具如何分割;

股权股票如何分割;

4、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

一方隐匿财产如何处罚。

5、探视权如何行使;

需要注意探视权的制约和限制;

孩子姓名更改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月日

二、假离婚逃避债务可行吗?

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方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实际处理夫妻离婚债务的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

延伸阅读:

  • 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抚养费可以减少…
    对于离婚协议书当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

  • 最简单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写起来并不难,但一些主要内容是…

  • 离婚协议书涉及到财产问题是否需…
    并不需要进行相关公证,因为在离婚协议已经…

  •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有规定吗?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的期限取决于双方在离婚时…

  • 怎么写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

  • 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怎么办
    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了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不可以离婚条件有哪些

一、不可以离婚条件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