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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一年多了老公不肯离婚怎么办

一、分居一年多了老公不肯离婚怎么办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办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条件

1、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并形成《离婚协议

2、经过离婚冷静期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规定,目前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写好协议书,就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申请了。还有一种就诉讼离婚,当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我们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以上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信金国律师网有在线律师,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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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应与对方约定哪些条件 离婚条件,是指当事人在离婚时向配偶提出的具体要求,可以自行协议拟订,也可委托离婚专家代为谈判。如果自己和配偶谈条件。应该考虑如下四个方面: 1. 共同财产怎么分 银行存款,股票,证券,股资,股份,保险金,公积金,债权,金银首饰,古董…

想问一下在北京周末可以领离婚证吗

一、想问一下在北京周末可以领离婚证吗?

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办理离婚手续是在当地民政局,民政局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

上班时间为: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因此,除了周末,周一到周五间都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

二、离婚手续登记的条件

1、需要是男女双方自己愿意离婚。

2、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说明是双方自愿离婚的,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三、离婚手续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手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书。

四、北京市婚姻收养登记机关办公时间一览

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9:00-17:00

海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9:00-17:00

丰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石景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门头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房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

下午13:30-17:00(冬季)

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顺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昌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大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每个地区的民政局上班时间都不一样,需要提前咨询清楚。办理离婚需要双方自愿且两人感情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对双方的财产、孩子等已经协商一致,就可以去双方任何一方所在的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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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怎么样向法院申请离婚?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

哺乳期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哺乳期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哺乳期离婚程序首先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来到民政部门来进行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离婚起诉书范文样本是怎样的?

原告:×××,女,(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xx经人介绍相识,在相互之间没有彻底了解的情况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婚后由于双方学识、生活环境、生活习惯不同以及理想信念的不同,双方经常性的吵架,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双方之间的关系竟如同陌路。两人之间不能有交流,如果有交流的产生,那么其最终的仍然是以争吵结尾。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在为这个家庭能够过上好的生活而奋斗,风里来雨里去所有的东西都是我一个人承担,但我没有得到丈夫的支持、关怀和信任,得到的是指责、不理解和限制。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x年x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多次去民政局离婚。但由于儿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被告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多年,性格不合,以致多次争吵。在最经的一次争吵之中被告竟然以暴力相威胁,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自哺乳期之后,为了生计原告被迫出门打工与儿子×××分离。在外打工期间,原告对孩子有着深深的思念。目前孩子还只有四岁半,儿童时期是他人生中最关键的一段时期,在他成长期间需要母亲的关爱和陪伴,这样才能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并且经过多年的打工,原告拥有一定的积蓄和能力抚养儿子xxx,因此为了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应由原告抚养为宜。

为此,原告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哺乳期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女方提出的话,法律当中是允许的,通常情况下是需要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来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是女方起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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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向法院申请离婚程序是什么?

一、法院申请离婚程序是什么 (一)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2)户口本…

在我国离婚手续多少钱?

一、在我国离婚手续多少钱

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需要花费工本费,诉讼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根据《民法典》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离婚的流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所以,在我国离婚手续费用分为两种,协商离婚不需要手续费,而诉讼离婚则需要手续费,手续费标准是:诉讼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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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能不能作为遗产 土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土地补偿款中针对被继承人的补偿属于遗产。如果土地是多人共同的,应当将土地补偿款中针对个人的补偿进行区分,扣除其他人的补偿款。对于属于被继承人的补偿款,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

普通老百姓怎样离婚诉讼?

一、普通老百姓怎样离婚诉讼?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有小孩的话),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最后判决可能判离,也可能不判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倾向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但你可以在此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二、离婚诉讼怎么提交资料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

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10、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的离婚的方式是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然后到民政部门来办理离婚的手续。还有一种方式是到法院的起诉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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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分居期间有义务给继子女抚养费吗

一、民法典中分居期间有义务给继子女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如果形成了抚养教育的事实,或者形成了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就同亲生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即便是分居期间也是要付抚养费的。换个意思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仅凭生父母再婚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导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当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形成法律层面的父母子女关系。根据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一)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要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须属未成年人。现实生活中,有的继子女已经成年并可独立生活,在法律层面上,继父母对继子女不再具有抚养义务。即使继父母在生活上仍对其照料或资助,也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关系。

(二)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是认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关键。现实生活中,存在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由生父母承担的情况,如果继父母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即使生活在一起,也不宜认定他们之间存在抚养关系。

(三)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不论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生活在一起,只要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照料、教育和保护继子女,且持续时间足够长,并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就应认定存在继父母子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抚养权变更条件是什么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以上知识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父与继子女如果构成抚养关系,双方的法定权利义务就形成了。而且在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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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遗产管理人对于由其管理或应由其管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遗产清单。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便于计算遗产的价值及清算移交遗产;…

补办离婚证日期以什么日期为准?

一、补办离婚证日期以什么日期为准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发证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办。补办只是再次补发离婚证,不改变原离婚时间及离婚后相关事务的处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离婚证补办的程序

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事先要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并出具婚姻档案证明。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领取补发的离婚证。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五十九条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三)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存档,原件退还当事人。

(四)将离婚证颁发给离婚当事人。

离婚证上有“登记日期”一栏为夫妻双方当事人登记离婚的日期,离婚证遗失后需要进行补办的,新离婚证上的日期以初次领取到离婚证显示的日期为准。同时在补办离婚证时需要注意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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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起诉书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

民法典起诉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民法典起诉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民法典只是规定了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对法院准许离婚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诉讼离婚的具体办理方式为:原告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后通知对方应诉,组织庭审后做出是否同意离婚的判决。法院出具离婚判决生效后,便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自愿离婚程序是什么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知识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姻在人间,婚姻是现在进行式,无法简单的介定是天堂还是坟墓,今天是天堂明天也许就是坟墓,但在人间的时候还是最长的——那就是平平淡淡的生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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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继承的股权政府可以征收吗

一、无人继承股权公司就可以随意回收吗

我国《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同时,取得该遗产的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也应在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若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请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

二、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如果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无其他继承人且无遗嘱赠予,公司现有股东可以受让该股权,或者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再行认购,股权重组。办理股权工商变更事宜,建议到当地工商机关咨询。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信金国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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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离婚上诉状范本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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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上诉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民族: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及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二、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方式为以下两种:

(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在城市,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二)起诉离婚的手续办理流程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在撰写起诉离婚的上诉状的时候,当事人应该在开头阐明原告和被告具体的身份信息,其次还需要向法院载明具体的上诉请求,并且还要在之后进行事实理由的叙述,最后再进行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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