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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协议反悔:法律后果有哪些?

遗产分割协议反悔:法律后果有哪些?

遗产分割协议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可以反悔。如果签订协议时,一方是以欺诈手段或者第三方实施胁迫行为,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受欺诈方可以反悔,可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重新分割。若是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还没有在遗产分割协议上签字,或者是已经签了字,各继承人同意的,就可以反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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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阶段律师的作用?

1、协商阶段:律师可以就赔偿协议和谅解书的具体内容进行把关,找到漏洞进行反击,成本低节约双方时间。

2、仲裁阶段: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使当事人明确自己在仲裁中所处的地位。律师接受聘请仲裁以后,应当出庭参加仲裁,参加庭审调查和辩论,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若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阶段:

(1)可以降低诉讼风险,诉讼涉及很多法律专业知识,因此,聘请了律师,则能全面控制和防范诉讼风险。

(2)作为原告请律师能全面提出索赔请求,作为被告则能与对方权利对等。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能就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提出全面的赔偿,并指导当事人或者由律师完整的收集证据,以便最大可能的使自己提出的请求得到支持。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同样可以与之对抗,维护正当权益。

(3)请律师能减少当事人的痛苦。普通人很少会和法院打交道,特别是碰上不讲理的对方,一个普通人很难接受这样的现实,请律师以后就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处理,少了很多烦心事。请律师胜诉更有保障,索赔更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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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患有精神病能不能离婚 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

遗产纠纷房屋拆迁如何处理?

一、遗产纠纷房屋拆迁如何处理?

遗产纠纷房屋拆迁这个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是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的。遗产房屋拆迁纠纷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及时诉至法院,如在补偿款下发后仍未解决房产的争议,征收方可以到银行办理提存,将该笔补偿款放到特定的账户当中,直至法院的生效判决以后处置该笔补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产继承纠纷具体如何处理?

发生房产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也不受法律保护。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民法典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面临拆迁,此时房屋所有权人去世的,涉及遗产继承问题,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规定内容出问题,首先需要判断被继承人有无留下遗嘱,留有遗嘱的,直接按照遗嘱内容执行遗产分配即可,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完成继承,比如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在当代的社会发生了遗产方面的纠纷,那么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的,尤其是涉及到拆迁房屋的遗产纠纷,双方当事人如果矛盾比较大,根本就没有办法在一起协商,也没有办法在一起调解,这个时候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会作出公平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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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人起诉离婚管辖法院的规定是什么?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

法院鼓励子女“常回家看看”,有这两种情形遗产分割更有优势

父母年迈,你有多久没回家了? 最近北京市的小刘在分割父母遗产时获得了7成的份额,只因为他“最”孝顺。

小刘的家庭是多子女家庭, 兄弟姐妹有四个,可是自1975年起,便只有小刘与父母同住,在悉心照料两位老人的同时,小刘成为了他们的精神支柱,给予了他们莫大的精神慰藉。

2017年,刘老夫妇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先后去世,对于两位老人留下的祖宅,小刘的三个哥哥姐姐要求平分,每人各25%。而小刘认为自己这些年来一直与二位老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因此应当多分,一家子争执不下,打上法庭。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与刘老夫妇共同生活多年,十几年如一日的陪伴,不仅照顾了老人的身体,更抚慰了老人的精神,做到了物质与精神的双重赡养,因而判决他的继承份额为70%。

可见,在遗产分割中,精神赡养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看到这里,您可能想问,做遗产分割的判决时,法院都是在什么情况下会支持我们多分遗产呢?

在此,家问律师提醒您,遗产分割时,法院在以下两种情形会做出有利于我们的判决。

一、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随着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强,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和日常照顾成为更为紧缺的资源。当某个继承人能够为被继承人提供了长期且良好的精神抚慰和物质照顾时,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得到了更大的肯定。就像在本案中,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不仅采用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更重要的是考虑到了刘某某在向两位老人提供精神赡养方面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从而做出了突破性的倾斜分配。

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遗产分配应体现社会保障和公平正义。对于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在生活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其基本的物质生活和尊重人格的要求,社会应该予以一定的照顾和保障。

遗产继承不仅是对逝者财产权利的尊重,也是对生者财产权利的保护。如果继承人具备上述两种情形,可以分得更多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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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遗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中遗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没有遗嘱的房子应该如何继承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如果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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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判定出轨需要哪些证据

一、判定出轨需要哪些证据 1、判定出轨需要的证据有: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性的录像,性的场面照片,证人证言、录音材料等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

父亲死了母亲健在房子属于谁

一、父亲死了母亲健在房子属于谁

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房子属于父亲个人财产的,应当按照遗产处理,由父亲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房产,继承之后,再协商分割,确定房产归谁,或者对房产进行变卖,然后分割所得的房款;属于母亲个人财产的,应当归母亲个人所有,不作为遗产处理;属于共同财产的,一半的房产归母亲所有,另外一半的房产按照遗产处理,由父亲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一半的房产,也就是说,房产最大可能是由母亲继承,然后对其他的继承人给予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遗产继承为什么要找律师

1、可以向律师了解继承的相关事项

继承中的法律规定还是比较复杂的,很多当事人都不太了解继承里面的法律规定,也不知道要注意什么,属于这种情况的,就可以找律师进行了解,从而也能够知道律师里面的注意事项;

2、可以让律师代为诉讼

有些时候在遗产分割方面会存在纠纷,那么就可以找律师代为诉讼,让律师去参加诉讼的,一方面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当事人不需要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诉讼上面,另一方可以在纠纷中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遗产要怎么分割

当遗产继承开始后,要先确定死者是否留有遗嘱,有遗嘱,并且属于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直接按照遗嘱的内容分割遗产;

没有遗嘱,或者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然后再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遗产的具体情况,再结合继承人和死者的关系,依法对遗产分割进行判决。

【温馨提示】:父亲死亡,母亲还健在的,遗留的房产是需要根据房产的情况来确定归谁的,不同的房产情况,那么分割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当您遇到遗产房产分割纠纷时,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专业的律师会根据您提供的详细信息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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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偷拍的出轨照片可以当证据吗? 1、偷拍的出轨照片能够当证据,但是不能是采用违法的方式获取的。出轨离婚取证的途径有双方的聊天记录、保证书、若是与对方有子女可以提供鉴定证明; 2、出轨照片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性的…

胎儿出生时是死胎,遗产还算是胎儿的吗

一、胎儿出生时是死胎,遗产还算是胎儿的吗

1、胎儿出生时是死胎,遗产不算是胎儿的。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胎儿只有从母体中分娩出来,才具有了权利能力,才能取得继承权

2、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按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继承纠纷中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1、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打官司重在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

2、审查主管与管辖、审查时效。无论是代为提起诉讼,还是代为应诉,律师都应从以下方面审查主管与管辖:

(1)案件是否属法院受理范围;

(2)仲裁条款、书面仲裁协议及其效力

(3)管辖条款及其效力;

(4)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5)是否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此外,律师还应当审查案件的诉讼时效,查明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有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节。

3、准备诉讼资料。在全面掌握案情、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律师就可以撰写起诉状或答辩状了。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向法院陈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的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请求事项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作出的应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驳斥对方不正确的、不合法的起诉,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

此外,律师还应撰写代理词,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全面发表代理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

三、转继承人有哪些

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转继承的继承人与直接继承的法定继承人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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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吸毒可以离婚吗 夫妻结婚之后,一方如果有吸毒行为,可以要求离婚。具体可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协议方式或者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在协议离婚下,要求夫妻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包括自愿离婚的一致、共同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一致。 而要是诉讼离婚

老人遗产儿媳是否有份

一、老人遗产儿媳是否有份

1、要看老人是否留有遗嘱,写明让儿媳继承部分遗产。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继承,通常情况下儿媳是不享有继承权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儿子死后儿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1、如果儿子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话,按法定继承顺序,父亲是儿子的第一顺序人,父亲是有权按法律规定继承子女的财产

2、【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1、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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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证都需要啥证件 第一个证件材料,身份证。 如果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第二个证件材料,户口本。 1、户口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并且与身份证…

遗产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解决

一、遗产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解决

1、遗产房屋拆迁纠纷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及时诉至法院,如在补偿款下发后仍未解决房产的争议,征收方可以到银行办理提存,将该笔补偿款放到特定的账户当中,直至法院的生效判决以后处置该笔补偿款。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七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该条规定,可从以下几点理解:

(一)被拆迁人享有取得该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权

该条规定赋予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进行补偿安置的被拆迁人在该拆迁合同中对特定的安置房享有的债权以特种债权的地位,而非普通的债权。该特种债权被赋予物权的优先效力,称为特种债权优先权,也就是债权物权化。其特征表现为:(1)特种债权优先权是一种具有物权效力的特种债权,是独立的民事权利,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2)特种债权是一种法定的债权上的优先权,不是物权上的优先权,它打破了债权平等原则,赋予特种债权优先于一般债权取得的权利;(3)特种债权是一种不需登记公示的优先权。特种债权的优先权由法律直接规定,无需公示。

(二)该安置补偿房屋需为特定

实践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安置补偿房屋的约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指对补偿方式、安置用房面积、过渡期限等内容进行约定,而没有对协议的标的物及补偿安置用房的位置、用途进行具体约定;二是当事人不仅对房屋的补偿方式、安置用房面积、过渡期限等一般内容进行约定,而且对安置用房的位置、用途也进行了明确、特别约定。就前者而言,因为作为互易合同标的物之一的安置补偿房屋并不确定,故严格说来该合同仅仅相当于一种预约,被拆迁人享有请求拆迁人交付符合该合同中约定的补偿方式、安置用房面积、过渡期限等内容的任一房屋。由于并不能在该合同中明确该房屋,故不能在其上成立特种债权;就后者而言,安置用房是特定的,有成立特种债权的基础,也就是说,可在特定的房屋上成立特种债权,拆迁人将该房屋一房二卖的,被拆迁人自能享有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权。

(三)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该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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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婚多久后可以再离婚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复婚之后再离婚的时间并无限制。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并签订好离婚协议,就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或者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

遗产的分割方式是什么

一、遗产的分割方式是什么

1、遗产分割的方式是实物分割、折价分割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第二百零九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遗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遗产的分割是继承开始后多个继承人分配遗产,从而取得各自应继承份额的行为。分割遗产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在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继承人可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有遗嘱的还需要按照遗嘱的相关条款来进行处理。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该原则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如果有胎儿,则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由其母亲代管。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相互体谅、谦让,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遗产分割问题。

4、有利于生产、生活与不损害遗产使用价值原则。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充分考虑遗产的性质和继承人的特点,在尽量不损害遗产的使用价值的基础上实现物尽其用的目标。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对于遗产分割的具体情况,可以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来处理,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遗产的分割应当看是否存在遗嘱,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的,则必须按照遗嘱中的相关条款来对遗产进行分割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法定继承人分割遗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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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委托律师离婚需要多少钱 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

如何确定遗产数额

一、如何确定遗产数额

1、由各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财产确定遗产数额,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定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法定遗产分配比例是根据继承人的数量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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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想要离婚,但如果与对方协商无果,此时无法协议离婚,但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符合诉讼离婚的情形要求,那么法院也是会准予夫妻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