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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配的

一、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配的

1、婚前房产离婚无需分配,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需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房产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前房产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如果没有约定的,婚前财产结婚后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属干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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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原告代理词的内容有什么

一、离婚案件原告代理词的内容有什么

审判长、审判员:

某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某某离婚一案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参加了本案的庭审调查,本代理人结合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现依法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第一,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婚姻关系只有依靠夫妻感情才能得以维持,而不是用法律手段能够得以维护,法律不能担保幸福的关系,但可以中止感情破裂的婚姻关系。由于婚前对男方的性格、家庭成长环境、生活习惯和生活能力等方面了解不够,在婚后生活中,一旦发生矛盾,男方就思想偏激、固执己见、是非不分,致使原告长期遭受精神和心里上的折磨。原告已于某年某月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鉴于对方口头上坚决不同意离婚,期望通过双方沟通解决问题而判决不准离婚。但事实时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就已经开始分居至今,原告平时带着孩子在外面租房子生活,原告父母帮助原告照顾孩子,只有周末男方接孩子呆一天。在这将近2年的时间里,男方没有做任何改进,双方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沟通与交流,关系继续恶化,夫妻关系完全破裂,无法挽回。且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一直强调自己对家庭的贡献有多大,却只字未提愿意改进自己,希望原告和好的意愿,很明显被告对于这段感情也是无能为力了。所以,代理人认为,双方感情已经不复存在,继续维持只能增加双方的痛苦,对社会的稳定和孩子的健康成长都及其不利,故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第二,关于婚生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负担

1、原告希望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原、被告双方的情况,本代理人认为,孩子由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其一,孩子出生到现在5年期间,一直是原告及其原告父母一起共同生活,并就近就读军区联勤部机关幼儿园,离原告租房的地方很近,这对孩子的学习很方便。孩子平时的教育、生活都是原告悉心照顾,原告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生活自理能力,思想健康、性格开朗,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能多方面启发和教育孩子,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反观被告,性格偏激,受家庭成长环境等客观条件限制,在思想观念和生活性格上,不利于孩子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情况。孩子不仅是父母的希望,更是祖国的希望,如果孩子生活不健康的成长环境熏陶教育成偏激的思维方式,那么给社会也将造成不和谐的因素。

其二,原告作为女性也将往40岁奔了,在生理上再生育孩子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原告抚养孩子的生活环境更加稳定;而被告男方的年纪正值生理上的黄金时期,有更多机会选择再生自己的孩子;

其三,原告的父母均为退休干部,身体健康,为人正直,家庭环境稳定宽松,从小孩出生到现在就一直帮忙照顾着孩子,小孩对外公外婆的感情也很深;而被告母亲已经70高龄,到了需要别人照顾她的年纪,同时终日吃斋念佛,迷信思想根深蒂固,行为极端,根本不适宜带孩子。

2、被告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合情合理

第一,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原告在庭审也表明自己系IT项目经理,月薪超过万元,现在要求每月支付1500元已经是最低标准了。广州是个高成本消费的城市,孩子的生活学习教育都离不开物质的支持。为了孩子的未来,孩子的经济保障是要明确并且充裕的。

第二,抚养费支付方式。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故恳请法院责令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小孩年满18周岁止。

第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原、被告双方涉及的争议财产是位于位于某地房,系双方婚后所购买的共同房产。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都认可房屋价值大概16000元每平米,总共人民币2240000元,加上所欠以后贷款28万。原告认为此房产更适宜判决给原告所有,由原告在扣除余下房贷下补偿一半于被告。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确认哪一方取得房产时,应按照如下原则进行:

(1)考虑双方的住房情况。一般情况下应照顾无处居住的一方;

(2)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3)照顾无过错一方;

(4)照顾身体残疾和生活困难的一方 ;

(5)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原告老家系四川,在广州没有其他房产,离婚后没有独立住房,属困难一方,原告之所有会在外面租房也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这样。如果原告与孩子还有原告父母挤在很小的租房下,这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极其不利的。同时,被告还有一哥哥在江苏扬州有房产,被告父亲也在那边居住,原告有理由认为在被告母亲年龄增高的情况下极有可能会回扬州那边与大儿子与老伴居住,安享晚年,这也是原告希望的。同时被告作为男方,工作经济条件也很不错,再加上房屋补偿款完全可以几年下来就可以买到属于自己的一套房产。

而被告作为一位弱势的女方,加上带着孩子和年老的父母,不可能像被告那样可以安心工作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所以,从照顾弱势和女方的角度来看,房产更适宜判决归女方所有,由女方在扣除房贷的基础上补偿一半给予男方似乎更合法合理。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请,不仅有事实根据,而且有法律依据,依法应当获得支持。因此,望法庭能够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以上代理意见,望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

某某律师事务所 律师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二、离婚后抚养费不按时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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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坏到什么程度可以离婚 1、法律没有规定婚姻坏到什么程度可以离婚,离婚是自由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

哪些可以作为出轨证据

一、哪些可以作为出轨证据

1、可以作为出轨证据的一方本人书写的有关出轨或者婚外情的保证书、悔过书或者以微信、短信、QQ聊天记录等形式的道歉短信,一方出轨或者婚外情事实的谈话录音或者视频录像,通过安装在自己家中的录音或者监控录像设备所取得的捉奸在床的视听证据,宾馆入住记录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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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

遇到离婚纠纷开庭注意什么?

一、遇到离婚纠纷开庭注意什么?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二、离婚诉讼怎么答辩

(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知书。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二)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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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才能离得掉 一方想要离婚,但如果与对方协商无果,此时无法协议离婚,但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符合诉讼离婚的情形要求,那么法院也是会准予夫妻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

离婚要是一方不同意有哪些方式可以离

一、离婚要是一方不同意有哪些方式可以离

1、离婚要是一方不同意的离婚方式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且起诉离婚的,需提交书面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如果法院依法受理的,应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可以协议的方式离婚,另一种是可以走诉讼的方式离婚,但不同的情形就会走不同的流程,但走诉讼的方式一定要确定在时效之内起诉,同时也要确定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胜诉权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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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被法院罚款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一、夫妻一方被法院罚款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判刑后的罚金夫妻的另一方不需要偿还,不过由于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间接受到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线纳如果由于遭湿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可以主张净身出户

可以主张净身出户,但是需要双方同意才行。离婚时,如果因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分以下几种方式:

1、双方协商决定

夫妻离婚时,一般情况下,两人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来分割。协商时,需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在两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由分割。这个也是夫妻离婚时最常见的一种财产分割方式,通常情况下,出轨一方因为道德谴责,都会多迁让无过错一方,尽量给予对方需要的物质和精神补偿。如果一方出轨了,还不愿意给予对方物质赔偿的,都是一些没有良心的,最让人反感的了。

2、法院判决

如果真的遇到了这样的对象,那也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了。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判决时,首先会根据以下原则进行:

1)均等分配

我国民法典制度中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适用均等分割。虽然家庭中夫妻双方的收入比例有差距,甚至无工作一方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但对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一样享有均等原则。

2)适当照顾子女

《民法典》有关规定,夫妻离婚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学习和生活需要,给抚养子女的一方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

3)照顾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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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判

一、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判

1、婚内出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因为出轨不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所以如果可以提交其他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在调解无效后,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如果提供不了,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婚内出轨离婚财产会怎么分配

1、如果婚内有出轨行为,则在财产分配上法院是偏向于无过错一方。但如果是女方出轨的话,毕竟女方的经济能力是偏低,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也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决。出轨这种行为不论在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不支持。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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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1、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行为人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不能是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为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等。如果不满足以上的条件,就不能作为有效的口头遗嘱见证人。 2、法律依据: 根据…

人民法院第一次判离婚标准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第一次判离婚标准是什么?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诉讼离婚的诉讼费是多少?

诉讼离婚费用一般是50元至300元。如果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所以诉讼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确定的。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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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现妻子出轨该怎么办

1、发现妻子出轨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法院就能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如果妻子出轨行为属于法定请求赔偿情形的,男方有权向法院请求给予赔偿。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出轨要离婚怎么办

第一,徐律师提醒大家注意,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负有对自己的配偶保持忠诚的义务。因此想要拥有高质量的婚姻,就要尽量避免出轨行为的发生。

第二,出轨和重婚不是一个概念,如果是重婚,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的,但是如果只是出轨,那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情形之一。

但是,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限的。很多法官会将出轨作为一个考量因素,由此会对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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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个证件材料,身份证。 如果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第二个证件材料,户口本。 1、户口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并…

离婚案件委托代理权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委托代理权限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可以办理大部分法律程序,但是一旦有纠纷,需要协商(比如财产分割等等)律师是不能代替两个人协商进而解决的.(主要不能达成一致,基本离不了婚,也可以先离婚,再起诉分割财产)另外在离婚时,既然是起诉离婚,在法院在判决书上最终签字的时候,双方必须在场.依据分析:

1、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但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仍然应当亲自出庭。

2、也有特殊情况。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也可以不出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离婚案件委托代理人的特殊规定:

在特殊情况下,我国的法律要求就算聘请了委托了代理人还是要出庭应诉,这种案件就是离婚案件。离婚是一个非常个人的问题,一方面可以让法官可以了解事实的真相如何,另外在法官的调解下有可能和解。

例外,有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不能够表达意志的比如聋哑人,精神有障碍的人,植物人。对不能够表达意志的人,还可以进行一个分类:如果这个人单单是不能用口头表达,但思维清晰能够用书写的方法书写意志,法庭就要求;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可以不出庭的。如果这个人口头无法表达意志同时也丧失了书写表达意志,就只能由他的代理人代为出庭应诉。

如果一个案件,这个离婚案件的被告能够表达意志却不出庭,法院对这个不出庭的当事人进行拘传,甚至拘留,处罚。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的离婚案件,根据该条规定离婚案件即使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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