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2021自愿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延伸阅读:

  •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工作…

  •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何…
    处理离婚对于人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 离婚时,拆迁回迁房应该怎么分割…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

  • 起诉离婚期间出轨算婚姻出轨吗
    道理上有罪,因为还没离成 情理上没什么,…

  • 离婚财产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
    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

  • 婚前财产离婚时赠与给对方可以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针对于离婚财产的赠…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一、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

一审判决离婚二审上诉,一审的判决还有效吗

一、一审判决离婚二审上诉,一审的判决还有效吗

上诉期内或上诉后,一审法院判决不生效。二审裁定才是终审判决,就是生效的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一审判决离婚不服可以上诉吗?

离婚案件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延伸阅读:

  • 离婚协仪一方放弃财产怎么办?
    离婚协议一方放弃财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

  • 离婚必须到原登记处吗?
    离婚不一定要到原登记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

  • 签订离婚协议有什么要求
    1、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2、不得…

  • 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 离婚时,拆迁回迁房应该怎么分割…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

  • 法律规定如何单方面起诉离婚
    夫妻任何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都是差不…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诉讼开庭后多长时间出判决书

一、离婚诉讼开庭后多长时间出判决书 根据案件情况复杂程度决定时间。 1、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一名法官审理)的审限是开庭后2个月左右的时间下判决书。 2、普通程序(单诉3名以上法官审理)的审限是开庭后5个月左右的时间下判决书。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况…

夫妻离婚上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上诉的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二、离婚案件能上诉吗

1、一方起诉离婚,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原告不服的,可以就该裁定提起上诉。

2、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未制作调解书

离婚案件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属于法定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生效。此种情形,当事人行使了处分权,不能提起上诉。

3、调解的离婚案件,制作了调解书

离婚案件在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制作调解书的情形十分罕见,如确实发生此类情形,并且调解书送达前有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对该未生效的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均可提起上诉。

4、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离婚案件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的,在该判决未生效前,原被告均可提起上诉。(注意:因离婚案件不仅涉及身份关系,还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问题,二审法院如果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应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问题作调解,调解不成的,不能直接改判离婚,而应发回重审。换言之,这种情形下当事人提起上诉的请求是受到限制的)

5、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案件,双方均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可以改判不准离婚。二审法院审理后,仍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作出判决。

延伸阅读:

  • 离婚后发现一方婚外情赔偿吗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

  • 离婚争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哺乳期离婚协议书范文
    先写清除双方当事人的年龄,姓名、出生时间…

  •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判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

  • 离婚时,拆迁回迁房应该怎么分割…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

  • 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另立户口: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出轨离婚怎么不用冷静期

一、出轨离婚怎么不用冷静期 1、出轨离婚案不会给予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协议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

离婚走法律程序需要准备什么?

一、离婚走法律程序需要准备什么?

离婚的法律程序要做好如下准备:

1、原告应当依法提交起诉状,并附相关证据;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并附相关证据;

3、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二、起诉离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3份(自己留1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第五,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第六,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三、在离婚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延伸阅读:

  • 最新女方提出离婚诉讼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范本应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

  • 按揭房剩余贷款离婚后怎么分?
    按揭房剩余贷款离婚后的分割是:由一方取得…

  •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规定是什么?
    离婚损害的赔偿金额是会根据过错程度、侵权…

  • 离婚协议书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

  • 上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上诉离婚需要的诉讼费用也是50到300元…

  • 离婚时,拆迁回迁房应该怎么分割…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什么情况不能离婚

一、什么情况不能离婚 1、如下情况不能离婚: (1)当事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等情况,双方不得协议离婚; (2)当事人感情未破裂的,不能诉讼离婚。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未成年孩子是否合法?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未成年孩子是否合法?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未成年孩子是合法的,父母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应按如下手续办理:

(1)到公证处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鉴于受赠人系未成年人,建议办理单方法律行为公证,即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当然由于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最好事先到房管部门询问清楚,按房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办理为妥。

(2)持办理的公证书、当事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房产所有证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3)按房管部门要求到税收部门缴纳税收,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可以免交营业税印花税、评估费、登记费不予减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延伸阅读:

  • 离婚协议书涉及到财产问题是否需…
    并不需要进行相关公证,因为在离婚协议已经…

  • 单方面离婚怎么分财产?
    单方面离婚的财产分隔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照…

  • 手机短信能作为离婚证据
    在数据或者是其他的和数据有关的电文当中,…

  • 离婚时,拆迁回迁房应该怎么分割…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

  • 离婚在复婚财产怎么算?
    当事双方根据离婚协议分得的财产,复婚后都…

  • 夫妻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分居会自动…
    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当事人…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冷静期最多多少时间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一、离婚冷静期最多多少时间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30天,因此最多三古天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

一般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分配

一、一般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以后可以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进行商议。法院在作出抚养权判决时会依据以下原则:

1、核心原则:子女利益最大化

对于子女抚养原则,直接的法律规定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子女抚养权虽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但无论父母如何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子女都不是父母的附属物,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法院考虑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出发点,法院在考虑子女的抚养权时,都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条件、家庭各方面的因素和子女年龄、照顾无过错方等其他各种原则,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一切,都离不开“子女利益最大化”的核心原则。这一原则,贯穿于子女抚养权的始终,决定着所有其他原则。

2、根据子女年龄确定原则

对于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则进一步细化为根据子女两周岁以下、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上不同年龄段作为考虑抚养权归属的原则:

(1)子女两周岁以下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第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第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第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子女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第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第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第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子女八周岁以上

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有自己的生活诉求和愿望,尊重子女的个人意愿更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因而应考虑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意见,也即是说子女的意见很关键,子女的意见成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往往决定着抚养权的归属。

二、一般离婚孩子抚养费年限多少年

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延伸阅读:

  • 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
    在配偶一方不幸患上精神病需要离婚时,法律…

  • 离婚时,拆迁回迁房应该怎么分割…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

  • 华侨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双方均为华侨,一方住在国内,一方住在国外…

  • 法律规定如何单方面起诉离婚
    夫妻任何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都是差不…

  •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带什么?
    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

  • 夫妻离婚财产复婚时归谁?
    夫妻离婚财产复婚后,仍然归个人所有,不可…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如果夫妻离婚孩子不到一岁怎么判

一、如果夫妻离婚孩子不到一岁怎么判 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是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成长为原则的,在结合父母双方的生活环境、经济实力、抚养条件等综合考虑。 一般两岁以下的,随母亲可能性大;十岁以上的,可以参考子女的意见; 子女随其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多少时间

一、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多少时间

1、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诉讼离婚

如果达不成离婚协议,通过诉讼途径离婚,则需要较长时间。离婚案件起诉立案后,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则3月左右就可以审理完毕,作出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则6个月左右审理完出判决书,当然,若对方不想离婚或想通过拖延时间在财产方面获得更多话语权,法院通知对方后,对方不接收传票、法院则还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同时要对方30天左右的一个答辩期。对方还可以在公告期间快满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对方提起管辖权异议,无论是否真的有道理,依据现行法律,法院会受理,要审查15天左右出裁定。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要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还要重新经过上述阶段。

二、民法典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民法典规定,夫妻要协议离婚的,首先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过了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延伸阅读:

  • 法院在哪些情况下不准离婚?
    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

  • 离婚抚养费很贵可不可以减少
    抚养费可以减少,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 离婚时,拆迁回迁房应该怎么分割…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

  • 离婚官司被告不在场该怎么办?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对方可以吗?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对方是可以的;双方就财产…
  •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官司开庭前多久通知被告?

一、离婚官司开庭前多久通知被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在立…

起诉离婚对方2次不出庭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对方2次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2次不出庭是可以采取缺席判决的方式来完成最终的审理和判决的,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因此应当在三个月之后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送达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延伸阅读:

  • 通过假离婚避债会处罚吗?
    通过假离婚避债不会受到处罚但是会被法院教…

  • 离婚时,拆迁回迁房应该怎么分割…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

  • 夫妻打离婚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如要争夺抚养权,就需要提交请求支持子女由…

  • 法院判离婚赔偿未执行的应该怎么…
    法院判离婚赔偿未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 假离婚买房算是婚前财产么?
    假离婚买房算是婚前财产的。现在有些夫妻为…

  • 离婚,婚后加名的房产分割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根据法律规定军婚是不是不能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军婚是不是不能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军婚并不是不能离婚,但是除非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否则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虽然军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依然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

2020婚姻法房产分割标准

2020婚姻法房产分割标准

 


离婚房产分割需要根据房产的性质及出资情况做出判定,以下是信金国律师团队为您整理的不同类型房产分割标准和案例,供您参考,未尽情形欢迎致电信金国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717501050 我们整理编辑了《离婚房产分割归属一览表(2019)》,欢迎关注文章末尾公众号免费领取高清版。 普通商品房针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普通商品房,通常有两种分割方法,一是变价分割,二是作价赔偿。点击查看,普通商品房具体分割标准)

经济适用房在实际离婚案件中,经济适用房的分割在夫妻双方房产分割中争议是比较大的,因其有别于普通商品房的分割。点击查看,经济适用房具体分割标准)

共有产权房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售卖给符合相关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造的房屋,房屋的产权可以由政府和购买人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持有。(点击查看,共有产权房具体分割标准)

两限房一般情况下,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两限房,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点击查看,两限房具体分割标准)

回迁房离婚时能否对回迁房进行分割,是需要看该回迁房是否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点击查看,回迁房具体分割标准)

军产房一般情况下,由相关房屋管理部分决定是否可以对房屋所有权进行分割。点击查看,军产房具体分割标准)

央产房除具有财产价值外还存在一定的附加价值,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央产房的处理方式和普通住房有所区别。点击查看,央产房具体分割标准)

单位福利房:一般是因为当事人具备一些特定情形,单位才会分配。点击查看,单位福利房具体分割标准)

房改房一种是以成本价购买并获得全部产权的房改房;二是以标准价格购买,获得部分产权的房改房。点击查看,房改房具体分割标准)

小产权房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将其划分为商品房,但可以分割房屋本身的使用权。点击查看,小产权房具体分割标准)

公租房是夫妻只有承租权的房子。离婚分割时,房子归属无法判决所有权归属,只能判决该房子由谁居住、继续承租。点击查看,公租房具体分割标准)

廉租房廉租房只是供人租住的,并没有买卖关系,夫妻双方对廉租房是没有处分权的,只有居住使用权。点击查看,廉租房具体分割标准)

宅基地自建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的权利归属一般以建房申请书上核准的申请人数为准。点击查看,宅基地自建房具体分割标准)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主张房产的一方具有举证的义务,且提供的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并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如果您错过了举证最好的时机,对方很有可能存在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情况存在。

很多当事人因为没有及时委托律师,导致自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房产被转移掉。 如果您在准备离婚,想获得一个对自己更有利的结果,建议尽早联系律师(点击此处,立即联系)来帮助您最大化保护自身权益。 信金国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围绕您的主张进行搜集证据,并合法的争取当事人应有的权利,给予您更加专业的分析及判断。

我们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编辑制作了《离婚房产分割归属一览表(2019)》,您可以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北京信金国律师”或保存图片后在微信中扫描二维码,回复“房产分割”即可免费获取高清完整版《离婚房产分割归属一览表(2019)》 您可以随时点击页面上的联系方式与律师沟通,我们将为每位线下约见客户免费一对一定制《案件法律分析报告》并赠送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单行本。

扩展阅读:

1、离婚协议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2、起诉离婚的流程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