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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要是婚姻破裂怎么办

夫妻要是婚姻破裂怎么办

婚姻破裂一般而言有两种方法,其一是夫妻对该段婚姻做出努力,尽力弥补,其二便是走向离婚。离婚有两条途径,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一)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登记离婚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夫妻要是有婚姻破裂的情况,可以进行修复,也可以选择分开,具体怎么样做要根据双方的决定来定,建议双方可以好好的沟通。对于夫妻要是婚姻破裂的情况该怎么样去解决或是如何面对这个问题,信金国律师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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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改离婚协议可以吗? 离婚协议属于双方协商签订的,不可以私自变更处理。离婚协议书在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前,是不生效的,自然可以更改协议书中的内容。但一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便即生效,单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

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可以起诉离婚处理。根据相关规定,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离婚的具体认定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一方面是需要根据双方协商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是可以协议离婚处理的,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以诉讼来进行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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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怎样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对怎样提起离婚诉讼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先确定法院管辖权,再写起诉书,然后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

法院离婚起诉书模板内容是什么?

一、法院离婚起诉书模板内容是什么?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状况;此刻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此刻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λ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务必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我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我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我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离婚起诉的具体情况,一方面是需要根据双方是否达到了感情破裂的地步来进行认定,另一方面也需要对双方进行调解处理,如果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可以按照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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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协议离婚是否需要办理离婚证 要的。 办理离婚证所需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不同居民的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

离婚上诉书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上诉书应该怎么写?

离婚上诉书

上诉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上诉人因__________纠纷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变更离婚案件的原判决)。

事实和理由:

(应全面陈述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不当或错误,以及程序违法方面的问题,提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包
括在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本上诉状副本___份。

2、证明材料___件。

二、离婚上诉书什么时候可以提交?

离婚上诉书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状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提出上诉状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法院工作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若公民对法院一审离婚判决不服,那么可以在受到判决书之后的十五日之内提出上诉请求。上诉的时候首先需要提交上诉状、提交证明自己满足上诉条件的材料。上诉状之中需要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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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可以起诉那个男的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出轨,一般是不能起诉第三者的,第三者是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如果要离婚的,只以请求多割财产或者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欠缺结婚证可以离婚吗

欠缺结婚证可以离婚

结婚证欠缺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夫妻领取结婚证后丢失的;

2、男女双方从未领取结婚证。

在第一种情况下,夫妻是当然可以离婚的;在第二种情况下,不存在婚姻关系,夫妻则无需离婚,直接分开即可。

何种情形下可以提出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即我们常说的登记离婚。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即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没有结婚证的话,这种情况是不能办理离婚的,但是民政部门会查询自己的相关信息,然后为自己补办结婚证,然后再是之后的离婚程序,如果根本就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也不存在离婚这种说法,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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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哪些财产不能作为遗产

不能作为遗产的财产有哪些?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2、对国家所有资源或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 3、有关单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 4、被继承人生前承租或借用他人的财产。 5、制…

分居离婚程序应该怎样走

一、分居离婚程序应该怎样走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二、分居离婚诉讼如何证明

夫妻分居的证明比较难,如果对方否认你们分居的事实,一般很难举证证明。可以提供同事、邻居的证人证言,来证明他们夫妻确实分居两年,如能证明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说明感情确已破裂了,人民法院据此一般会判决离婚。 即使人民法院认为分居未满两年判决不准离婚,也可以在第一次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准许离婚的。

实践中,以下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分居: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想离婚,但双方已经分居两年之前是可以办理诉讼离婚的,这个时候一般都是可以进行离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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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可否变更监护人?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可以变更监护人并重新指定监护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可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

2020离婚判决书样本是怎样的?

一、离婚判决书样本是怎样的?

离婚判决

原告XXX,女,汉族。被告XXX,男,汉族。原告XXX诉被告XXX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xxxx年xx月xx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X,被告XXX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XXX诉称,xxxx年xx月xx日,原被告协议离婚。xxxx年xx月xx日,原被告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订协议,约定“

1、被告承担原告一年租房费用(xxx元/月),于xxxx年xx月前给付;

2、被告xxxx年xx月xx日前给付原告x万元人民币”。

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协议款,被告总是推诿拒付。

请求:

1、判令被告履行协议向原告支付xxxxxxx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XXX辩称,xxxx年xx月xx日,被告与原告协议离婚,协议明确说明,孩子由被告抚养,原告不出任何费用,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x万元整。但离婚后,原告多次找到被告无理取闹,并于xxxx年xx月xx日,有预谋的带着所谓的补偿协议来到被告的住处大吵大闹,当时原被告已经离婚了,x万元已经给了原告,原告不但不听,反而把被告的家都砸了,在这种原告威逼的情况之下,为了尽快把原告支走,万般无奈下才签了协议,但并非被告自愿,应视为无效协议。

其一、双方协议无完整签字及日期。

其二、协议是原告早已有预谋的,打印好的,连x万元都是打印上的,是在威逼情况下签的。就此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该协议无效。

其三、原告颠倒黑白,无视法律,恶意胁迫被告签订协议。xxxx年原告诉被告到xx区法院调解中心,当时查明了事实,且没能支持原告所述的补充协议,而后转到了民庭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原被告所欠协议,并非被告的真实意思,存在着重大问题,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无理之诉。

经审理查明,(说清楚查明的事实,一般事实都是与上述陈诉相似的。)

上述事实,有离婚协议书、补偿协议书等及当事人当庭陈述在案佐证,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本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
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原告提交的补偿协议书有原被告的签字,原告根据协议的第一项约定请求被告支付租金xxxx元,根据第二项约定请求被告支付xxxx元,共计xxxx元,应予支持;被告辩称是受胁迫签订的协议,原告不予认可,被告未能证明自己的主张,且也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故对被告的辩解理由不予采纳。依照《民法典》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XXX人民币xxxxx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xxxx元,由被告xXX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x省xxx市xx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xxxx年x月x日(大写)

代理书记员 XX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的目的是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如去社区居委会申请出具相关的证明。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相关证据。这项证据的证明目的是关于婚姻系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等情况。证据的形式可以是证人证言或者其他书面的证据。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婚外情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不过在收集这项证据时,最好像专业的婚姻律师求助,以免对他人造成侵权。

5、提供子女的相关资料。提供的信息应包括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关于财产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信息可以包括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明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收入和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关于以前是否有过离婚诉讼的证据。如果以前曾起诉过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这会影响到法院是否会判决准予离婚。

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结婚已经不能挽回的夫妻关系,需要花费的时间成本是存在差异的。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那么最少需要花费的时间是三十日,此时间从男女双方首次带着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登记请求之日起开始计算。

通常来说,法院在收到公民提交的离婚诉状之后,会结合其提交的材料,判断是否满足离婚案件的立案标准,若满足法院通常会受理离婚请求,受理后法院需要在限定的日期内审结案件、并下发离婚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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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民怎么查离婚证真假? 1、查验离婚证、结婚证的真假要到民政局,假离婚证是没有登记信息、没有档案的。 2、如果办证时间过长,也可能移交到了当地档案馆,可以到档案馆去查(移交时间有的是5年,也可能是10年,到当地民政局去问一下便可。 3、结婚离婚信息目前还无…

什么时候可以办离婚手续

一、 什么时候可以办离婚手续

民政局正常上班时间均可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二、离婚条件

离婚的具体条件要看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离婚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关于离婚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表明属于自愿离婚。

2.
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比如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按月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抚养费一般支付至被扶养子女年满18周岁。如果子女满18周岁后仍在读书,没有经济收入,那么是否要继续支付子女的学费与生活费,支付份额如何约定,建议最好在离婚协议的子女问题中一并写明;本律师接到的咨询与代理的离婚纠纷中,还遇到被扶养子女跟随母亲生活后,户口与姓氏变更,子女长大后抚养费不够用需要诉请增加抚养费,以及抚养关系的变更,即本来离婚协议约定子女由男方抚养,后来男方不愿意继续抚养了,女方也不愿意把抚养权变更到自己一方,那么只能诉请法院审理,类似抚养权的问题,比较多,请订立离婚协议的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前,最好都考虑清楚。

3. 财产分割问题

(1) 财产类型:房产、车辆、存款、股份、理财产品、债务等

(2) 分割方式:首先要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上要均分。其次才决定如何分割。但现实中遇到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比如:

房产,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由该方按月向银行支付按揭贷款,那么离婚时该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该方的配偶是否有权要求分割呢?又比如,婚后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但一方的父母负责偿还银行的按揭贷款,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车辆:与房产一致,除非双方可以就分割时的市价达成一致,不然要做资产评估的,然后按照评估价格予以分割。离婚协议中还是要写明车辆归谁,如何分割车辆的残余价值。

存款:一般人离婚不需要分割,除非男方的存款都归妻子保管,且男方要求予以分割。

股份: 一般指夫或妻一方投资的公司或购买的股票所带来的资产收益。分割方法为:①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②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协商一致的,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夫妻对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也属于财产范畴,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并纳入协商分割或法庭判决分割。现实中,理财产品未到期,如果提前取出分割,可能造成损失,如果不想有损失,可考虑以下方式协商解决:如果有其他差不多对等的银行现金或其他相当的财产,可以一人要为到期的理财产品,一人要银行现金或其他对等财产;如果有部分现金或财产,但不相等,可考虑由留下理财产品的一方,先借来短缺部分给对方;反之,理财产品价值少于现金或其他财产的,另一方想法补上短缺;分割其他财产,理财产品到期后再分割,这是因为理财产品可能涉及到资本增长或减少,理财产品到期后再按分割好转入个人账户。

有价证券:《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债务:首先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在协议离婚时,常常被忽略不予处理,现实中出现一些“后遗症”。比如,离婚后,女方因为前夫的债务问题被起诉,要求还债。其次,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哪些债务属于夫或妻一方的债务,这些都需要专业的律师予以判断并提供法律意见。比如,虚构债务、赌博与吸毒的非法债务及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为一方债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只要在民政局上班期间,基本都可以办理离婚,而民政局正常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其次离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要看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而《民法典》中关于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条件各有不同,要看是否符合其条件才可以离婚。并且在民法典中还加入了了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若是在30天内有一方反悔可以撤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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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离婚程序是什么?

一、法院申请离婚程序是什么

(一)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2)户口本;(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4)结婚证。

(二)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三)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四)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五)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的结果有3种:(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2)经调解后,同意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但他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六)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离婚的法定利益理由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民法典》关于离婚的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法院申请离婚程序需要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随后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只有协商离婚才适用于冷静期,还是得按照离婚程序来进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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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婚需要相关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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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提交上述材料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合法的处理,对于造成了矛盾的,那么也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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