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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长时间就可以离婚

一、分居多长时间就可以离婚

1、分居不管多长时间都可以离婚,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2、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提出离婚前多久算转移财产

1、在解决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的问题之前,需要了解的是并非对方转移的任何财产都是违法的。法律对离婚前财产转移进行规定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分为两种情况:

2、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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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在本地可不可以离婚 1、不在本地可以离婚,但只能诉讼离婚,一般无法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

2021年的离婚新规有哪些?

《民法典》具体对离婚作出了以下新规定: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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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走司法程序吗?

一、离婚需要走司法程序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不需要走司法诉讼的程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要不要走法律程序,依据男女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而定,自愿离婚的可以办理离婚登记不用走司法程序,如果要诉讼离婚的,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

二、离婚是否走法律程序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协议离婚流程

1.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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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离婚冷静期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我国离婚冷静期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期间买楼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如果该楼房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离婚期间一方父母买的楼房,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所有的,归一方单独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可以转移财产

不可以转移财产,这个时候还属于婚姻存续期内,如果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什么情况下认定离婚转移财产

财产分割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

(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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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会影响征信吗?

一、起诉离婚会影响征信吗?

被起诉阶段并不会对个人征信有影响。若是在判决书生效后,存在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影响个人征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逾期多久上征信系统?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颁布的新版《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公约要求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明确计息规则,提供还款“容时容差”服务,并增加还款提示。

1、容时逾期,也就是说,在还款日到期当天,如果持卡人没有能够及时还款,是有一个宽限期的,在宽限期之内还上钱不会罚息,也不会上传到征信系统。但是如果超过了宽限期仍然没有还钱,那就很有可能被上传到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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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离婚二审维持原判还能上诉吗? 二审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不能再提起上诉。如果认为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诉或者申请再审。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

孩子不满三岁可以离婚吗?

一、孩子不满三岁可以离婚吗?

孩子不满三岁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是个人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哺乳期只是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夫妻双方是可以协议离婚的。

二、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自愿离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书。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不受时间期限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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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的坚决要离婚怎么办?

一、如果男的坚决要离婚怎么办?

可以先好好协商。

1.夫妻间先好好协商下,按照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3.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看情形可以适用。

二、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婚吗?

是可以离婚的。

1.离婚诉讼中的证据包括以下几类:一、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2.是可以离婚的,如果的确双方感情已经破裂,那么一般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

三、被告男方不同意离婚答辩状怎么写?

写好答辩人信息和被答辩人的信息以及答辩的意见。

1.答辩人:AA,男,AAAAA,汉族,住址AAAA,身份证号:AAAA。

2.被答辩人:AAA,女,AAA,汉族,住址AAA,身份证号:AAA.

3.答辩人AAA与被答辩人AAA离婚纠纷一案,答辩人特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四、民事离婚二审很少推翻一审的吗?

是的。

1.民事案件一般案情简单明了,一审法院就能做出正确判决,所以二审往往维持原判。

2.普通的民事案件,一般的情况下,二审也会维持原判。并且如果证据不充足的情况下,很难会推翻一审。

五、被离婚起诉怎么应对才可以?

做好准备,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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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老公想离婚怎么解决?

一、法律规定老公想离婚怎么解决?

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离婚是必然的选择,建议女方可以委托律师应诉,争取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判决时争取更多的利益。

根据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遵循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是男女平等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因父母离婚必定对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长,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妇女,由于受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我国其独立谋生能力和经济收入,与男子相比均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妇女一般在家中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其虽未创造太多的财产,但其为家庭所付出的精力要远远大于对方,因此分割夫妻财产时对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

三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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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该不该离婚?

一、夫妻感情破裂该不该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该不该离婚,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财产要按照平均分配的基本原则来确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二、判决离婚法律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六个月,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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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提出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离

一、夫妻提出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离

夫妻提出一方不同意的离婚方法如下:可以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双方有法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事由一般会判离;如果没有法定事由,同时对方也拒绝离婚的,法院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较低,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二、假离婚有哪些法律风险

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因为假离婚的实质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很可能通过制作各种虚假协议或者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虚假申报,不仅损害债权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国家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应有的伤害。一旦被查处,轻则赔偿损失,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没有所谓的,法律上是真离婚,在夫妻双方看来是“假离婚”,但从法律上看,在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离婚裁判文书生效后,原夫妻双方不再是一个家庭,而是变为两个独立的家庭。只要在形式上符合新政的要求,就应享受房产新政关于购买首套房屋的优惠政策,从而达到了规避政策的目的。

一方面,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因为夫妻双方只要履行了离婚的法律程序,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于买房的钱等财产在离婚前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离婚”之后将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当事人就难以控制该部分财产。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

夫妻本来是为了规避政策假离婚,但就在办理相关复婚手续前,夫妻俩发生点口角,一方就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可什么关系都没有,你少管我!”说了很多伤感情的话,最后便再也没能回到婚姻的原点。

另外,即使在离婚后复婚,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因为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因此,夫妻双方以“假离婚”所谓合法的形式来获取房贷优惠存在很大法律风险。

三、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1、对产权完全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1)实际分割。私有房屋可进行实际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处,或者虽在一处但可分门别户的,应首先考虑分割产权。分割时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则,但如果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或有其他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可适当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积不相等,结构不一样,新旧不同,在考虑双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旧补偿、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分割。

(2)折价分割。实际中许多房屋是不宜进行实际分割居住的,从考虑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发,可对这类房屋进行折价分割。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价款的数额要考虑房屋的现状估算价,一般由双方协商或采取双方竞价的方式确定。

2、对产权部分私有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对产权部分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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