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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从什么时候算起

一、解除婚姻关系从什么时候算起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此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作出之日,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消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纠纷中的重大过错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1091条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

1、重婚:过错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甚至办了酒席,拍了婚纱照,领取结婚证。

2、与他人同居:与第三者居住生活在一起。

3、实施家庭暴力:对另一半长期用暴力解决问题,语言与身体上的伤害。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不给饭吃、辱骂体罚、长期不给治病等等。

5、其他重大过错: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重婚、与他人同居是出轨的形式,其他方式的出轨会视情节轻重而有可能被纳入重大过错,其他的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行为,还有婚姻无效或婚姻撤销、夫妻一方失踪、夫妻因感情长期分居、婆媳关系长期紧张等都有可能涉嫌婚姻的重大过错。

三、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

经合法登记确认的婚姻关系,想要解除有两种途径:诉讼离婚协议离婚

1、诉讼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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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诉前离婚调解是怎么调解的?

(一)调解的开始 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 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 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 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

公司吊销未经清算财产可否继承

一、公司吊销未经清算财产可否继承

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后,公司未经清算的,不能分配公司财产,所以公司财产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领取营业执照后注意事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置于住所醒目位置。

2、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及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换发新照。未经核准变更登记,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3、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记机关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同时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贴年检标记。自2014年3月1日起,工商局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不得在营业执照上粘贴除年检标记以外的任何东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所以公司未清算的,财产不得分配,不能继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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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期限是多久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期限是多久 从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什么时间解除婚姻关系?

一、什么时间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此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作出之日,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消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纠纷中的重大过错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1091条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

1、重婚:过错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甚至办了酒席,拍了婚纱照,领取结婚证。

2、与他人同居:与第三者居住生活在一起。

3、实施家庭暴力:对另一半长期用暴力解决问题,语言与身体上的伤害。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不给饭吃、辱骂体罚、长期不给治病等等。

5、其他重大过错: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重婚、与他人同居是出轨的形式,其他方式的出轨会视情节轻重而有可能被纳入重大过错,其他的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行为,还有婚姻无效或婚姻撤销、夫妻一方失踪、夫妻因感情长期分居、婆媳关系长期紧张等都有可能涉嫌婚姻的重大过错。

三、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

经合法登记确认的婚姻关系,想要解除有两种途径:诉讼离婚协议离婚

1、诉讼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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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坏他人家庭婚姻犯法吗 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破坏军人婚姻的,按照破坏军婚罪论处,不仅是违法,还会涉嫌构成破坏军婚罪。若不是破坏现役军人婚姻的话,也要看具体的情况。若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达到了该罪的立案标准,则可能构成重婚罪。否则单纯的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不违…

诉讼离婚冷静期时间要多久?

一、诉讼离婚冷静期时间要多久?

第一次不判离的判决,需要经过六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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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规定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吗? 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不可以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定了离婚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审理的原则。其法理在于: 其一,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

什么时候婚姻关系解除了

一、什么时候婚姻关系解除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此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作出之日,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消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纠纷中的重大过错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1091条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

1、重婚:过错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甚至办了酒席,拍了婚纱照,领取结婚证。

2、与他人同居:与第三者居住生活在一起。

3、实施家庭暴力:对另一半长期用暴力解决问题,语言与身体上的伤害。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不给饭吃、辱骂体罚、长期不给治病等等。

5、其他重大过错: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重婚、与他人同居是出轨的形式,其他方式的出轨会视情节轻重而有可能被纳入重大过错,其他的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行为,还有婚姻无效或婚姻撤销、夫妻一方失踪、夫妻因感情长期分居、婆媳关系长期紧张等都有可能涉嫌婚姻的重大过错。

三、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

经合法登记确认的婚姻关系,想要解除有两种途径:诉讼离婚协议离婚

1、诉讼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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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迁奖励费是否属于遗产 如果被继承人在拆迁前去世的,房屋拆迁奖励费就不属于遗产,但如果被继承人在拆迁后去世的,该笔费用就属于遗产范畴,可以被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

假离婚后果是怎样的

  我们的现实社会中真的是各种各样的事情都是存在的,限购政策让很多想投资房地产的夫妻做出了一些让人不可思议的行为,那就是假离婚,为了买房假离婚的新闻也是一直被爆出,人们的婚姻本该是一份神圣庄重的承诺,但为了一些利益,人们不惜一切代价,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为大家带来假离婚后果是怎样的内容。

  一、假离婚后果是怎样的

  1、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2、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二、夫妻可以假离婚吗

  假离婚是指夫妻为了达到某种目标,比如分割财产、逃避债务等,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分割财产并办理离婚手续的行为。

  假离婚的”假”因为,夫妻并不是真心愿意离婚,而是为了某种目的,把离婚当作一种掩人耳目的方式。从实践中来看,绝大部分假离婚都是以达到非法目的为动力的。

  实际上,法律并没有规定假离婚这么一种说法,假离婚只不过是老百姓自己的说法。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离婚都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假离婚也必须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

  但关键在于,法律可不管当事人是不是真心想离婚。只要夫妻履行了正当的离婚程序,比如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旦离婚成功,这种离婚就具备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假离婚的后果与”真离婚”是一样的,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被解除。

  因此,夫妻是可以假离婚的。因为法律并不区分夫妻是不是真的想离婚,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会解除。

  三、如何证明是假离婚

  假离婚难以取证,最常见方法是到民政局查验离婚证的真假。假离婚通常是因为以下几种行为:

  (1)为逃债转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因生产经营不善,或长期低收入高消费,导致欠下沉重债务。

  (2)逃避责任,抗拒赔偿:”假离婚”的夫妻一方是侵权责任人,由于重大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为推卸将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人一方面与受害人周旋,拖延受害人到法院起诉的时间,另一方面则加紧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将财产确权给将来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配偶方,造成侵权人无力赔偿的假象。

  (3)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旧城改造和城市扩建过程中,部分老城区或城市近郊区域内的住户需要予以拆迁安置。由于拆迁补偿政策对无房户有一定照顾,甚至部分补偿款项以户为单位发放。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假离婚后果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继限购、限价、限贷之后,假离婚这个规避限购限贷的方法,终于被列入调控的精准打击范围。婚姻是神圣的,大家一定不要去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上信金国律师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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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冷静期属于什么法? 离婚冷静期属于民法,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

离婚房产过户要交税吗

  对于离婚来说,离婚往往关系到房产的一个分配,离婚的房产分配的时候,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夫妻要进行分配,如果不是共同财产,那么就不需要分配,那么离婚房产如果要过户的话要交税吗?接下来由信金国律师为大家带来离婚房产过户要交税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离婚房产过户要交税吗

  离婚房产过户虽然属于房屋所有权变更,但是因为离婚房产原系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不会征税的。

  1、关于契税:根据(国税函[1999]391号)文件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2、关于营业税: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权暂免征收营业税。

  3、关于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时,对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也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婚前财产具体内容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财产公证办理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别小看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这个过程,由于婚前财产约定涉及到当事人财产实体权利的转移,公证员在这个过程中,会再三确认当事人划分财产归属的意见,明确双方对财产的分配关系,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当然,如果双方都抽不出时间来领公证书,也可以在预交邮费后享受“邮递送达”服务。

  以上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房产过户要交税吗的相关知识,房产在过户的时候,要根据相应的过户的流程去进行过户。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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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离婚一方不到场多久判离婚?

一、离婚一方不到场多久判离婚? 起诉离婚的,如果一方不到场的,需要一年左右时间,最长不超一年半,因为需要公告传票与判决。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的,如果另一方没有明显过错行为,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核心在于判断双方是否感情破裂。 一方不…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1.原告不到庭,按照原告撤诉处理,即此案件因为原告未按时出庭,又没有适当理由,主审法官会出:撤诉裁定书。

2.被告不到庭,其中需要注意被告不到庭的原因:

1)如果被告没有接到诉讼材料,即没有送达,那么主审法官会征求原告意见,看是否同意公告,此时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变为普通程序,公告期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2)如果被告已经收到诉讼材料,开庭时无故未到庭的,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二、判决同意离婚的几种情况:

1.原被告双方经过协商,都同意离婚的,一审时,会判决离婚,此时可能给出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这种情况,很少发生,毕竟,如果夫妻双方如果都同意离婚,直接到民政局这是最简便的办法,还能拿到这个便于保存的离婚证。

2.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一般一审不会直接判决离婚,除非原告能够提供:1)被告家暴的证据,此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身体伤痕展示、照片和人证等;2)被告出轨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人证、照片、视频等等;3)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三、离婚诉讼的流程: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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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可以要赔偿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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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骚扰能申请禁止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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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因个人生活琐事不能申请法庭禁止令,但可以先起诉,之后再向法院申请禁止令,禁止对方作出一定行为。

二、离婚协议是怎么样写的?

离婚协议书

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与乙方于XX
年_XX__月认识,于__XX_年__XX_月_XX__日在_广西平南__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___性格不合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各自归各自所有

⑵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位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30日内办理,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于_XX年XX_月_XX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50000元给乙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甲乙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三)债务的处理:

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五)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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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吗

一、根据规定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吗?

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不可以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定了离婚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审理的原则。其法理在于:

其一,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仅凭原告单方面陈述或者客观的证据难以证明,家庭共同存款、共同债务也难以查明。

其二,离婚判决的不可逆转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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