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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婚后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夫妻婚后取得的遗产,在离婚时的分配原则为:除另有约定外,婚后遗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协议分割为优先原则,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遗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无过错方的理由原则予以裁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二、离婚证的领取流程是怎样的

1、签订离婚协议书。

领取离婚证之前,需要离婚的双方去协商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债务、孩子抚养权等事项,协商一致之后,离婚双方可以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起草,也可以找律师代写。

2、备齐相关证件。

离婚时主要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3、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带上相关证件,离婚双方就可以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登记手续了,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那么领取离婚证是非常快速的,往往一天之内就可以办理结束,具体要参考当天办理登记的人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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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离婚立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 1.民事起诉状起诉状要准备三份,一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交给对方当事人,还有一份需要自己保留,以便在开庭时所用。 2.身份证、对方的户口本或其它的居住证明在立案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身份…

继子去世如何分遗产

一、继子去世如何分遗产

1、继子去世后分遗产,如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进行处理遗产分配,如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人们对继承的概念并不陌生,但是实际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误解,认为只有直系的子女才有继承权,但是实际上如果继子与继母和去世的丈夫之间存在正当的再婚关系的,那么其本人与继子就依法享有继承权。财产的继承流程一般在公证处进行公证进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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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产超过20年如何进行分割 1、遗产如何分割要依据遗产继承的方式而定,如果有遗嘱的,按遗嘱要求分割,如果法定继承的,由继承人协商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

一方申请自愿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一、一方申请自愿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双方都同意才可以。

夫妻俩如果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双方共有财产分割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各自证据单独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3个孩子归谁怎么分配?

离婚之后有三个孩子的话,一般都是一方一个孩子另一方两个孩子。离婚后孩子归有利于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比较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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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婚女人出轨离婚怎么判 1、男女双方结成夫妻后,应该互负忠诚义务,但是,一方婚内出轨,会直接影响双方的感情。所以,无过错方觉得无法继续维持婚姻的,就会去法院起诉离婚。不过,因为婚内出轨并起诉离婚的话,一方具有过错,所以要确定法院会怎么判决。 2、因为婚内出…

夫妻双方具备什么条件可离婚

一、夫妻双方具备什么条件可离婚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应具备的条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并且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载明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且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二款四项规定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因此,从程序上来讲,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就只能选择到法院提起诉讼。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看,离婚诉讼中,法院调解是必经程序。调解不成或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最终法院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判断标准应该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感情破裂不能调解和好,就应当判决离婚。在实践中,法院经调解无效被告又不同意离婚就判决不准离婚,在当事人第二次起诉时才准予离婚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因此,更多的情况是在第一次起诉时法院就调解离婚

现实中,由于夫妻离婚的方式分为了两种,因此在不同离婚方式下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是不一样的。上文中,信金国律师以诉讼离婚为例,为大家介绍了离婚的条件。诉讼离婚中若想获得有利判决,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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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方是癌症患者能离婚吗 1、癌症不是法定离婚理由,但可以提出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

涉外婚姻离婚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一、涉外婚姻离婚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规定主要是: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规定,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3个孩子归谁怎么分配?

离婚之后有三个孩子的话,一般都是一方一个孩子另一方两个孩子。离婚后孩子归有利于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比较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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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在什么情况下不敢判决 以下情况起诉离婚可以不判离婚: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

因家庭矛盾分居两年算自动离婚吗

一、因家庭矛盾分居两年算自动离婚

1、不算。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二种是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规定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这里的分居两年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二是分居的原因必须是感情破裂而分居,第三,因感情破裂而分居两年,经调解没有和好可能的。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二、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规定

一般对方有固定收入的,是对方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有两个子女的,比例可以提高;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照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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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的遗产子孙如何分 1、父母过世后留有遗产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用遗嘱也没有遗嘱的,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即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上门女婿离婚能分老人遗产吗

一、上门女婿离婚能分老人遗产

1、上门女婿离婚一般不能分老人遗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依法取得法定继承权,按照第一顺序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离婚子女有遗产继承权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离婚不会影响孩子的继承权。

2、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离婚后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下来有效遗嘱,那么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3、没有遗嘱的话,离婚子女作为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会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所以说离婚子女虽然有遗产继承权,但是要想分得遗产也必须尽到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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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是不可以提出离婚 1、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原则上不可以提出离婚。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

如何写离婚起诉状

一、起诉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二、写离婚起诉状要注意什么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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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写离婚起诉书

离婚起诉书格式:

离 婚 起 诉 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
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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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协议不公平受法律保护吗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了的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债权协议受法律保护

债权人债权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规定主要在民法典相关法条中,例如:债权人有向债务人请求还款的权利,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债权人的权利受损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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