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父母买的房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在当今社会,男女双方结婚要买婚房是不成文的规定,而有的人是夫妻共同买的房,有的人是父母给买的房,那么在双方结束婚姻的时候,房产该怎么分配就成为一个值得关心的问题,那父母买的房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父母买的房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这个要具体情况具分析和处理:

  1、父母出钱买房,如果是全款,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房本写在自己一个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

  2、婚前一方父母出钱贷款买房,写在自己女子名下,那要看婚后谁来还款,如果在婚后还是由父母继续出资还贷,那离婚时这处房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婚后是小夫妻用一方或双方的收入还贷,那离婚时房子还判归产权持有人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对应的增值这部分,要做为共同财产,向对方支付补偿款。

  3、如果在婚后,一方父母提供了部分购房款,通常是提供了全部或者部分首付款,无论房本在哪一方名下,房屋都是小夫妻的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则依法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不能要求返还,子女一方也不能要求根据出资比例多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父母买的房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的相关介绍,离婚房产分配还是要看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并且还要依照房子是由谁买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就按照协议执行相关规定,如果协议不成则由法律依据以上规定进行判决,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对大家有帮助。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之后房产过户手续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对财产分割有分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现在房屋的价值比较高,双方都想要得到房产,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对房产进行分割,如果在判决之后需要过户的话,则是到房管局办理,那么离婚之后房产过户手续怎…

结婚几天能分家产

一、结婚几天能分家产

不论结婚多久,只要婚姻是有效的,符合合法规定的婚姻,就可以对婚姻续存期间的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这是符合婚姻法规定的。

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于夫妻共有或是一方所有,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所得除了个人特有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可见,当事人可以根据各自婚姻的特殊性自由灵活地对夫妻财产权属进行约定,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即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的有效要件未作规定,不过,夫妻财产约定既为身份财产合同,不仅要符合《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也要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要件:

(1)缔约主体应为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

(2)缔约时,夫妻双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缔结财产约定完全出于夫妻双方自愿;

(4)约定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超出夫妻财产范围,不得规避法律义务;

(5)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此为《婚姻法》第19条第1款中明确规定。

双方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财产约定,也可以在婚前就进行财产约定,但该婚前财产约定在婚姻关系正式成立之后才发生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变更和撤销,我国《婚姻法》未作限制,故应理解为不受限制,允许夫妻变更或撤销其财产约定。2.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1)工资、奖金

关于工资的含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早有规定。国务院1989年9月30日批准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把劳动奖赏的奖金包含在工资总额组成内。1993年9月23日劳动部印发的《若干问题解释》第3条明确:“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可见,“工资”由标准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四个部分组成。那么,《婚姻法》第17条所指的“奖金”是指包含在工资内作为劳动报酬一部分的“奖金”,还是指除了列人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以外,由国家、政府以及权威机构对有特殊贡献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如自然科学奖、运动员名次奖等?对此,我们没有找到明确的规定,但却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5年第2期刊登的“刘*坤诉郑宪秋离婚及分割一方所获竞赛奖牌、奖金案”中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问题的立场。在将该案编人《人民法院案例选》时,责任编辑杨*逵评析认为,奖金、奖牌对获奖运动员来说是一种荣誉,法律上表现为其享有的荣誉权,荣誉权属人身权,而人身权只能由特定的人独立享有,不能与他人分享或转让,正是人身权的这种属性决定了运动员所获奖金、奖牌的个人所有属性,不能等同于一般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包括劳动收人和资本收益。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因此有人认为个人经营所产生的债务由个人承担,与夫妻之间权利义务不一致,民法通则应作出相应修改。其实这个矛盾并不难解决:如果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以婚前或婚后个人财产经营的,其债务应由个人财产承担。如果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经营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是以个人名义经营,应经营产生的债务当然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具有很强人身性的智力成果权,但同时也会产生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但实际取得却在离婚之后的这部分知识产权性收益,也应为夫妻共同所有。实践中可以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已经明确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作为判断该部分收益归属的标准: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无论收益的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该收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离婚后的,该收益为个人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与原《婚姻法》规定的精神不同,修正后的《婚姻法》对继承和赠与财产的归属进行了区分:凡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也就是说,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所得,以及在遗嘱继承和赠与中,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没有指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由于该司法解释对“投资取得的收益”并无明确界定,实践中可以根据不同财产形态的性质区别认定:

第一,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第二,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依照《婚姻法》第17条第(2)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第三,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孽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第四,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具体实践中,判断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时,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从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来判断,前者原则为个人所有,后者原则为共同所有。此外,若收益是基于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混同后进行投资行为所产生,证据证明具体比例的,推定为共同财产投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上面就是小编为各位读者收集的内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间的关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离婚时就有权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信用卡欠费可以离婚吗?

一、 信用卡欠费可以离婚吗? 信用卡欠费与是否离婚没有直接关系,夫妻之间可以协商办理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1、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继承法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2、是不是死者留下的财产都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呢?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同时,该法第4条规定了个人承包合同的处理原则,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由此可见,只要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就是可以分配的财产。此外,由于承包合同的特殊性,我国继承法予以规定,个人承包所得的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是否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土地,则根据承包合同办理。

信金国律师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信金国律师网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遗产分割协议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

一、遗产分割协议如何制作 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要回老公留给情人的遗产的手段有哪些

王大妈和李大爷是多年的夫妻,生有一子一女。2005年李大爷把夫妻共同拥有的一套住房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周先生,在取得购房款后又把其中的3万元给了其儿子用于购买新房。2006年年初李大爷因肝癌晚期卧床不起,王大妈一直悉心照料,但由于病情加重,李大爷还是于2007年年初去世了。正在全家人还处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中的时候,一个姓孙的女士,拿着一份李大爷生前做了公证的遗嘱,来向王大妈讨要李大爷的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金,还有李大爷生前卖给周先生一套住房的卖房款。对于孙女士王大妈对她并不陌生,她是李大爷生前的情人,在李大爷肝癌住院前的一段时间里,李大爷一直和这个孙女士同居在一起。

多年的夫妻毕竟有感情,虽然王大妈知道李大爷和这个孙女士同居的事,但在李大爷肝癌晚期住院的期间,王大妈还是念及夫妻情分一直精心照料李大爷,直到李大爷入土为安。但让李大妈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李大爷最后竟然办出这么绝情的事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再加上一时气氛,王大妈就按遗嘱上的钱给了孙女士。事后她的儿女知道了这件事情,认为孙女士无权拿走李大爷的遗产。故找孙女士追讨,但孙女士拿出李大爷的公证遗嘱,说她是合理合法取得李大爷的遗产。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到了法庭,要求孙女士返还遗嘱财产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王大妈的诉讼请求。

【评析】

王大妈找到了律师。经过研究,律师给出了一下意见:

a、案件的法律关系

李大爷与孙女士之间是遗赠法律关系;李大爷与王大妈之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关系。

b、案件适用的法律

(1)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三条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2)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3)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C、案件诉讼思路

律师基于案件的客观情况,提出以下的诉讼思路

1、要回财产的前提是公证遗嘱被撤销;

2、公证遗嘱被撤销的前提是违反法律规定;

3、李大爷的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违反客观事实和社会公德;

律师在实际操作中从公证遗嘱财产的每一项入手:

第一,抚恤金不属于李大爷的个人财产。因为抚恤金是死者单位对死者直系亲戚的抚慰。李大爷死后的抚恤金不是其个人财产,不属遗赠财产的范围,故李大爷对抚恤金的处置无效。

第二,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金系李大爷与王大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和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之规定,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遗赠人李大爷在立遗嘱时未经共有人王大妈同意,单独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侵犯了王大妈的合法权益,其无权处分部份应属无效。

第三,卖给周先生的房款,系李大爷与王大妈婚姻关系存续期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该房以80000元的价格卖给周先生,李大爷生前是明知的,且该80000元售房款还缴纳了有关税费,又将该售房款中的30000元赠与其儿子用于购买新房,对部分售房款已作处理,实际并没有80000元。公证遗赠人李大爷在立遗嘱时对该售房款的处理显然违背了客观事实。

信金国律师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信金国律师网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无子女无房产离婚协议内容是什么?

无子女无房产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女方:某某,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

民法典的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遗产管理人的指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未尽职责的民事责任】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构成遗产条件

(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继承法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等。遗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民法典离婚不走法律程序需要多久

一、民法典离婚不走法律程序需要多久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不走法律程序也就是说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男女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申请30天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冷静期也是法律的新规…

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

[vc_row][=”vc_hidden-xs”][vc_empty_space height=”50px”][/vc_column][/vc_row][vc_row][vc_column width=”1/3″ offset=”vc_hidden-xs”][vc_single_image image=”250″ img_size=”full”][vc_column_text]

离婚房产分割

[/vc_column_text][dt_blog_list cl_image_width=”0px” cl_dividers=”y” cl_dividers_color=”#f4f4f4″ content_bg=”n” post_content_paddings=”0px 0px 0px 0px” gap_between_posts=”5px” resized_image_dimensions=”1×1″ post_title_font_style=”normal:normal:none” post_title_font_size=”14px” post_title_line_height=”20px” post_title_bottom_margin=”10px” post_category=”n” post_author=”n” post_comments=”n” meta_info_font_size=”10px” meta_info_bottom_margin=”0px” post_content=”off” read_more_button=”off” dis_posts_total=”5″ posts_offset=”0″ orderby=”rand” show_categories_filter=”y” category=”3″][vc_empty_space][vc_column_text]

离婚财产分割

[/vc_column_text][dt_blog_list cl_image_width=”0px” cl_dividers=”y” cl_dividers_color=”#f4f4f4″ content_bg=”n” post_content_paddings=”0px 0px 0px 0px” gap_between_posts=”5px” resized_image_dimensions=”1×1″ post_title_font_style=”normal:normal:none” post_title_font_size=”14px” post_title_line_height=”20px” post_title_bottom_margin=”10px” post_category=”n” post_author=”n” post_comments=”n” meta_info_font_size=”10px” meta_info_bottom_margin=”0px” post_content=”off” read_more_button=”off” dis_posts_total=”5″ posts_offset=”0″ orderby=”rand” show_categories_filter=”y” category=”17″][vc_empty_space][vc_column_text]


联系律师

姓名:信金国
手机:13717501050(微信同号)
邮箱:xinjinguo@jiatailaw.com
证号:1110120041032400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8层、18层

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房产律师-信金国-微信二维码[/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column width=”2/3″][vc_row_inner][vc_column_inner offset=”vc_hidden-lg vc_hidden-md vc_hidden-sm”][vc_single_image image=”312″ img_size=”full” alignment=”center” onclick=”custom_link” link=”tel:13717501050″][/vc_column_inner][/vc_row_inner][vc_column_text]

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

 

Q1: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

A1:对已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认定和分割,由于其具体数额是确定的,具有分割的可操作性,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并不会产生多大的争议,完全可以按一般离婚案件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和分割原则进行认定和分割即可,并无作出特别处理的需要。

 

Q2: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A2: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Q3:离婚时如何分割住房公积金?

A3: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Q4: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时无法提取怎么办?

A4:如果住房公积金因某些原因无法提取,可以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差额来给对方补偿。

 

Q5: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应该注意什么?

A5:在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因此,要计算出两个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

 

扩展阅读:婚内交的保险费,离婚时如何分割

[/vc_column_text][vc_row_inner][vc_column_inner][vc_column_text]

网络搜索两小时,不如电话咨询五分钟!马上免费咨询信金国律师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inner][/vc_row_inner][vc_row_inner][vc_column_inner width=”1/6″ offset=”vc_hidden-xs”][bsf-info-box icon_type=”custom” icon_img=”id^260|url^https://www.jhtxlaw.com/wp-content/uploads/2019/10/原型头像100.png|caption^null|alt^信金国律师|title^原型头像100|description^null” img_width=”100″ pos=”left”][/bsf-info-box][/vc_column_inner][vc_column_inner width=”2/3″ offset=”vc_hidden-xs”][vc_column_text css=”.vc_custom_1571301449626{margin-top: 5px !important;margin-left: 20px !important;}”]

信金国律师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部主任

我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凭借近20年经验,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咨询电话:137-1750-1050  微信同号[/vc_column_text][/vc_column_inner][vc_column_inner width=”1/6″ offset=”vc_hidden-xs”][vc_btn title=”预约咨询” style=”flat” color=”warning” size=”sm” link=”url:http%3A%2F%2Fjiatailaw.mikecrm.com%2F9X4ppMe||target:%20_blank|” css=”.vc_custom_1570856704775{margin-top: 30px !important;}”][/vc_column_inner][/vc_row_inner][vc_row_inner][vc_column_inner offset=”vc_hidden-lg vc_hidden-md vc_hidden-sm”][vc_single_image image=”312″ img_size=”full” alignment=”center” onclick=”custom_link” link=”tel:13717501050″][/vc_column_inner][/vc_row_inner][/vc_column][/vc_r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