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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鼓励子女“常回家看看”,有这两种情形遗产分割更有优势

父母年迈,你有多久没回家了? 最近北京市的小刘在分割父母遗产时获得了7成的份额,只因为他“最”孝顺。

小刘的家庭是多子女家庭, 兄弟姐妹有四个,可是自1975年起,便只有小刘与父母同住,在悉心照料两位老人的同时,小刘成为了他们的精神支柱,给予了他们莫大的精神慰藉。

2017年,刘老夫妇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先后去世,对于两位老人留下的祖宅,小刘的三个哥哥姐姐要求平分,每人各25%。而小刘认为自己这些年来一直与二位老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因此应当多分,一家子争执不下,打上法庭。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与刘老夫妇共同生活多年,十几年如一日的陪伴,不仅照顾了老人的身体,更抚慰了老人的精神,做到了物质与精神的双重赡养,因而判决他的继承份额为70%。

可见,在遗产分割中,精神赡养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看到这里,您可能想问,做遗产分割的判决时,法院都是在什么情况下会支持我们多分遗产呢?

在此,家问律师提醒您,遗产分割时,法院在以下两种情形会做出有利于我们的判决。

一、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随着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强,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和日常照顾成为更为紧缺的资源。当某个继承人能够为被继承人提供了长期且良好的精神抚慰和物质照顾时,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得到了更大的肯定。就像在本案中,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不仅采用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更重要的是考虑到了刘某某在向两位老人提供精神赡养方面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从而做出了突破性的倾斜分配。

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遗产分配应体现社会保障和公平正义。对于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在生活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其基本的物质生活和尊重人格的要求,社会应该予以一定的照顾和保障。

遗产继承不仅是对逝者财产权利的尊重,也是对生者财产权利的保护。如果继承人具备上述两种情形,可以分得更多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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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配是否需要申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分配是不需要申请的,遗产分配是属于自治行为,被继承人死亡后,就可以依法分配遗产。关于

一、遗产分配是否需要申请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分配是不需要申请的,遗产分配是属于自治行为,被继承人死亡后,就可以依法分配遗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二、财产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1、财产继承的发生原因具有特定性。财产继承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法律现象,这是财产继承发生的法定原因。

2、财产继承的主体范围具有限定性。公民死亡后,能够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国家、集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都不能作为继承人,只可以作为受遗赠人。此外,能够作为继承主体的自然人,也有一定的限制,即只能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死者的近亲属,除此之外的人只能成为受遗赠人。

3、财产继承的客体范围具有限定性。继承是处理死者财产的法律制度。作为继承的客体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他人的财产、国家、或集体的财产都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公民虽然死亡,若未遗留任何财产,也不会发生继承。因此,继承是以私有财产的存在为前提的。

4、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具有权利变更性。财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已经不再是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其财产权的主体必定要发生变更,要么转移给继承人,要么转移给受遗赠人。因此,公民死亡时发生的财产转移不都属于财产继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分配是不需要申请的,遗产分配是属于自治行为,被继承人死亡后,就可以依法分配遗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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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感情破裂的10个标准是什么 1、感情破裂的10个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具体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

不尽孝者是要少分或不分遗产吗?

一、不尽孝者是要少分或不分遗产吗?

是的,不尽孝者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对需要抚养的被继承人没有进行抚养,提出要分甚至多分遗产。民法典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为什么遗产继承纠纷要委托律师?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小到各类法律问题,大到上法庭打官司,我们都需要听取专业律师的建议:

首先,律师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可以一针见血地找到法律关系的争议焦点所在。

其次,法律有很多程序,而律师有足够的经验将所有的程序安排好,并选择最有效率的方案。

再次,法律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有律师的帮助,当事人能适当地履行应尽的义务,并充分行使享有的权利。

三、遗产继承纠纷要到法院进行起诉的话,需要确认以下几点:

1、起诉法院的确定。事实上在遗产继承纠纷诉讼中,搞错起诉法院的情况经常发生。很多人进行起诉选择就近的法院,其实并不是这样。《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想要进行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话,需要到继承人所在地活着主要遗产所在地进行起诉。

2、明确被告和自己的诉讼请求。继承案件中,通常的诉讼请求有两点继承遗产的多少和相关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处理好金额的问题。遗产继承纠纷中,法院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原告在诉状中要求得到的金额比较少,即便是胜诉了法官也不可能多判。当然也不能出现诉求高的不合理的情况,因此,在诉讼的时候,要处理好诉求金额的问题。

3、作为当事人在进行诉讼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否则,人民法院不受理。

除了上诉的条件之外,当事人需要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诉求、在法庭上进行辩论等情况。

【温馨提示】:小编告诉您: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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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凡属下列…

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如何分配遗产

一、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如何分配遗产

1、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按遗产继承人顺序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特殊遗产的范围是什么

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并没有明确列出特殊遗产的范围,但列出了个人承包收益的处理规定。

2、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

3、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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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是怎么认定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凡属下列情形之…

私吞遗产是什么罪

一、私吞遗产是什么罪

1、私吞遗产是侵占罪,但是不一定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一般继承人私吞遗产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者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二、几个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

1、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且,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处理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问题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2、尊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亲生父母之间婚姻的离异和变化,不影响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即使父母离婚时,离婚父母与其亲生子女间仍享有继承权。

3、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取得与养父母的亲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其父母的财产。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继承权即行消除,与生父母间的继承权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确定不恢复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外。

4、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遗弃父母或者虐待父母情节严重的,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遗弃父母或者虐待父母情节不严重,虽不丧失继承权,但在分配父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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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是证据不足作无罪判决的法理基础。根据规定,无罪推定是指:“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当视为无罪。”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就是无罪推定原则关于疑罪从无处罚方法的体现。而与无罪推定直接联系的…

遗产分配儿女分配比例的规定是什么

一、遗产分配儿女分配比例的规定是什么

1、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在继承纠纷中,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以下情况可以多分的遗产:

1、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再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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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如何才能生效 1、遗嘱生效的条件: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遗嘱人对于约定的财产应当具有处分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

父母遗产兄妹该怎么分配

一、父母遗产兄妹该怎么分配

1、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有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应该在遗产处理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否则在分割遗产时,即使没有到场也应该分出其应得的那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6、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合同可以继承吗

1、合同不同于财产,合同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消失(死亡),合同自然失效。也就是说,可以继承财产,但是不能继承这个合同。

2、你可以和对方协商,重新订立合同。这个不存在违约,因为原来的合同因当事人死亡已经解除了。

3、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对原有投入进行补偿,但是必须取得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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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父母可以获得多少遗产

一、人死后父母可以获得多少遗产

1、有子女配偶的话父母是三分之一或是四分之一,没有子女父母得全部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如果房产是你父母婚后购买的,那么应当先分出一半归你妈妈,剩余一半才是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3、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二、现金遗产应该如何处理

1、现金的继承与其他遗产相同。当事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如死者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及有受养人的继父母)(包括领养子女及受养人)的子女没有合法继承权,则配偶为遗产的法定一级继承人。在原则上,同级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

2、一般说来,同一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在继承人的赡养义务与各自的经济条件和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每个继承人应当对遗产进行大致平等的分配。

3、在特殊情况下,遗产可以不平等分配。(1)对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2)当继承人已完成主要赡养义务或与继承人同住时,可以分配更多的分数。

4、具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得分割或者分割不履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但是,由于继承人有独立的生活来源,明确规定继承人不需要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来支持继承人。继承人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人,不能分配或者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履行扶养义务。

5、继承人协商同意后,也可以不平均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如果子女在生前没有立遗嘱,又没有结婚等等,父母是可以有权利继承子女所有的遗产,并不会因此而无法继承到子女的遗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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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遗产数额

一、如何确定遗产数额

1、由各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财产确定遗产数额,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定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法定遗产分配比例是根据继承人的数量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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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配的规则

一、遗产分配的规则

1、遗产分配的规则: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分配有哪些原则

1、遗产分配原则有:份额均等原则、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适当照顾的原则。其中适当照顾原则是指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3、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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