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法院办遗产公证需要多长时间

一、法院办遗产公证需要多长时间

1、法院办遗产公证需要十五个工作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的期限为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二、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已经宣判的离婚案件不能再审吗?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申请再审的。这是因为在终审判决准许离婚后,当事人又在这段时间内再次结婚的可能性,这种再婚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对于离婚判决中涉及到的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是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的。 根据…

遗嘱见证书需要公证吗

一、遗嘱见证书需要公证吗

1、遗嘱见证书可以不公证,只要内容合法,见证人符合法律规定即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见证人不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公证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1、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人,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2、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分居多长时间能够单方离婚

一、分居多长时间能够单方离婚 1、分居时间的长短跟是否可以单方离婚没有直接关系,只要当事人认为自己无法继续再与对方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即使分居只有一天时间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遗嘱公证后就是否有效

一、遗嘱公证后就是否有效

1、遗嘱公证后是有效的而且效力最强,但是,遗嘱是否生效不在于是否经过公证,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都需要的条件也不同,我国遗嘱的类型和有效条件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些遗嘱满足条件都是有效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未经公证是否有效

1、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但是法律没有规定遗嘱必须公证,所以不公证的遗嘱符合法定条件也是生效的。

2、遗嘱的生效条件:立遗嘱人须在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内容上必须为没有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的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否则遗嘱涉及这部分的处理无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的诉讼条件都有哪些

一、离婚的诉讼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

公证遗嘱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公证遗嘱的有效期是多久

1、遗嘱是被继承人(立遗嘱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赠与的公证遗嘱有效期是多久

永久性的;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代理词原告应该怎么写?

(一)、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婚姻关系只有依靠夫妻感情才能得以维持,而不是用法律手段能够得以维护,法律不能担保幸福的关系,但可以中止感情破裂的婚姻关系。由于婚前对男方的性格、家庭成长环境、生活习惯和生活能力等方面了解不够,在婚后生活中,一旦发生矛…

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吗

一、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吗

1、遗嘱并非公证才有效。遗嘱有效的要求有:

(1)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4)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申请遗嘱公证的流程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意外赔偿金属于遗产

一、意外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1、意外赔偿金也就是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遗产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 2、法律依据 …

父母遗产公证需要子女签字吗

一、父母遗产公证需要子女签字吗

1、父母遗产公证不需要子女签字,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即可。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父母生前房产遗嘱公证怎么办理

1、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予以公证。

4、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家出走算夫妻感情破裂吗

一、离家出走算夫妻感情破裂吗 1、离家出走不算夫妻感情破裂,但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法律上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等,不包括离家出走。…

城中村拆迁房可否为遗产

一、城中村拆迁房可否为遗产

1、房屋拆迁补助不属于遗产。

2、遇到拆迁补偿事件,补偿款应该归继续承租人所有,不是遗产。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办理遗嘱公证一般按照什么程序

1、申请

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以及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此外遗嘱人还需提交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审查

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制作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出具公证书

(1)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2)公证处对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属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亦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房屋拆迁补助并不属于遗产。遇到拆迁补偿事件,补偿款应该归继续承租人所有,所以说不是遗产,对于遗产是可以依法被继承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涉外婚姻离婚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一、涉外婚姻离婚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规定主要是: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

一般遗产赠与有哪些条件

一、一般遗产赠与有哪些条件

1、遗赠是遗赠人通过立遗嘱,将自己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受遗赠人。遗赠人在设立遗嘱时,除了要明确、具体地写明遗嘱的内容外,还要符合有关的法定条件,否则,遗赠不能发生效力。法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1)公民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赠人已为缺乏劳功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3)受遗赠人是在遗赠人死亡时生存着的人;

(4)受遗赠人并未丧失受遗赠权。因为受遗赠人有可能因为实施了侵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行为而丧失受遗赠权。

(5)遗嘱的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遗赠人遗赠的财产应当是为自己所有的财产权益,这些财产权益在遗赠人死后即转化为遗产。

(6)遗赠人所立遗嘱应符合法定形式。

2、遗赠只要不符合上述任何一项,该遗赠即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赠与手续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6、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收费较遗嘱公证高很多,而且无特殊情况不易撤销,房屋一旦发生了产权变更,即使后悔也无法改变。所以要特别提醒,办理赠与必须慎重。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怀孕期间女方是否可以离婚

一、怀孕期间女方是否可以离婚 1、怀孕期间女方一般可以离婚,当事人双方要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亲自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或者女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房屋拆迁时是否需要计算遗产税

一、房屋拆迁时是否需要计算遗产

1、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所以,房屋拆迁不需要计算遗产税的,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经济补偿,不需要缴税。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办理遗嘱公证有哪些好处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立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即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这五种遗嘱形式是法定形式。公证遗嘱即以公证方式做成之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2、公证遗嘱的形式高于其它遗嘱形式,具有优先性,这是遗嘱公证的最大好处。这种优先性体现在该遗嘱是在国家公证机关按法定程序做成,其真实性、合法性为国家公证机关所认可。

3、法律在规定了公证遗嘱形式和效力的同时,也规定了其他四种遗嘱形式和效力。任何一种遗嘱形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遗嘱人均可自由选择,公证遗嘱形式和自书、代书及其他遗嘱形式都是公民表达自己意愿的形式,无论哪种形式都应受法律的保护。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并且房屋拆迁也不涉及遗产问题,所以,房屋拆迁补偿不需要计算遗产税。房屋拆迁补偿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哪几种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哪几种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律依据…

房屋拆迁奖励费是不是遗产

一、房屋拆迁奖励费是不是遗产

1、如果被继承人在拆迁前去世的,房屋拆迁奖励费就不属于遗产,但如果被继承人在拆迁后去世的,该笔费用就属于遗产范畴,可以被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二、办理遗嘱公证一般按照什么程序

1、申请

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以及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此外遗嘱人还需提交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审查

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制作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出具公证书

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公证处对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属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亦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遗产是人死亡之前遗留下来的合法财产,死后可以由继承人予以继承,因此房屋拆迁奖励费必须是被继承人死亡前就已经确定的财产,才可以被认定为遗产予以继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1、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如下: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