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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后能再离婚吗

一、复婚后是否能再离婚

1、复婚后能再离婚。

2、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当事人只要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则可以提出离婚。

3、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复婚后再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1、依然有效。

2、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共有关系随着夫妻身份关系变化而变化。离婚时的子女抚养协议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财产分割协议,并不因复婚而自然失效。

3、关于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双方在前婚离婚时对平房进行了分割,平房已经成为胡某的个人财产。同时,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胡某复婚前分得的财产平房四间,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恢复而回归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周某无权分割案涉平房。复婚,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结婚,除非复婚时,双方对财产作了专门的约定,只能请求分割复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

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在婚后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也是需要将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的,
那么在离婚协议书中也是会写明双方的信息以及财产分割的事宜,如果双方复婚后在进行离婚时,离婚协议规定的事宜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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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的时候如何判断感情破裂 1、离婚的时候判断感情破裂的方式是有下列情形: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调解无效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

离婚协议书2021最新版怎么写

协议人(男方)____,男,19年月日出生,民族: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

协议人(女方)____,女,19年月日出生,民族: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

协议人____向双方于20___年10月11日在________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为:____
.现因感情不和等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与_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20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女儿,取名:____,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儿子,取名:____.离婚后儿子及女儿随男方直接抚养生活。

2、男方独自承担儿子及女儿的全部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

3、女方在离婚后每星期可以探望儿子及女儿两次,可以带儿子及女儿去玩耍,每次带儿子及女儿去玩耍不超过一天,于当天晚上22点前由男方接回或女方送回男方住处。但每年假期时女方可以连续一周与儿子及女儿一起居住及玩耍。如临时或春节等节假日探望的,女方可提前与男方协商,双方按协商结果另行安排探望及随同玩耍。儿子或女儿年满十周岁时,假期随男方或女方一起生活由儿子或女儿决定。

4、女方每次探望小孩及要求小孩随同玩耍时,男方必须无条件的配合,不许设置其他任何条件拒绝女方探望。如男方拒绝女方探望达三次以上(包含三次)的,小孩抚养权变可更为由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由男方承担。

5、离婚后如男方有对儿子或女儿虐待等行为的,或男方经济状况恶化致使抚养儿子及女儿的生活困难的,小孩抚养权变更为由女方抚养。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双方各自名下或使用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通迅工具、交通工具、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婚姻期间所购买的家具、电器全部归男方所有,由男方全权处置。

3、债权与债务:婚姻期间,双方没有共同的债权。双方婚姻期间各自产生的借款及其他的债务,各自独自偿还。如因各自的债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受损失方可以向对方追偿。

(四)其他: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的,交由女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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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 1、去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

夫妻怎么才算分居有效

一、夫妻怎么才算分居有效

1、夫妻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共同生活,分各自生活互不干预的才算分居有效。夫妻双方在上述条件状态下,持续一段时间,中间没有间断的,才算分居,如果中间有恢复共同生活的,分居时间从再次分居那天起重新起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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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在法院办协议离婚所需的具体材料

一、在法院办协议离婚所需的具体材料 1、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在法院不能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有哪些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的目的是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相关证据。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5、提供子女的相关资料。

6、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关于财产的证明材料。

8、提供双方收入和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

9、关于以前是否有过离婚诉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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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是证据不足作无罪判决的法理基础。根据规定,无罪推定是指:“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当视为无罪。”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就是无罪推定原则关于疑罪从无处罚方法的体现。而与无罪推定直接联系的…

法律强制判决离婚财产具体怎么办

一、法律强制判决离婚财产具体怎么办

1、法律强制判决离婚财产的,就需要按照判决的内容履行。一般情况,法律并不会强制判决离婚财产,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一般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双方各自提出财产分割的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则由法院提出相应的分割方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判决后强制执行也没财产怎么办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怎么办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欠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而对于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法院围追堵截及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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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起诉,法院离婚案件一般都必须受理: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第一步就是起诉。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

夫妻同写一份遗嘱缺一见证人有效吗

一、夫妻同写一份遗嘱缺一见证人有效吗

1、如果是自书遗嘱,夫妻同写一份的,缺一见证人遗嘱有效。只要遗嘱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自己的个人财产。遗嘱人立遗嘱时应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遗嘱符合形式要件。遗嘱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那么即使没有见证人,该遗嘱也是合法有效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怎样认定遗嘱的效力

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1)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2、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3)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3、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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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偶一方有精神病如何离婚 1、配偶一方有精神病想离婚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房屋遗产分配的比例是否是均等的

一、房屋遗产分配的比例是否是均等的

1、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房屋作为遗产进行分配的,一般是平均分配的,但如果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平均分配。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房屋遗产分割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如果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既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财产。

3、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或应交的税款。

4、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遗嘱方式赠给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

5、遗产应当先扣除依法应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人的份额。

6、遗产应先扣除为胎儿保留的必要的遗产份额。

7、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方法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房屋作为遗产进行分配的,一般是平均分配的,但如果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平均分配。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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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诉讼起诉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

离婚时需要带具体哪些证件

一、离婚时需要带具体哪些证件

1、离婚时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为:夫妻采取协议离婚方式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采取诉讼离婚方式的,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的具体分析

1、如果夫妻婚前有协定有效的婚后财产划分协议的话,那么婚后所有取得的财产都需要按照协议的条款进行明确划分,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婚后没有写上协商拟定相关协议的话,就要按规定来。婚后的共同收益基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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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具体是哪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

离婚案件不能特别授权吗

一、离婚案件不能特别授权吗?

离婚案件不能特别授权,理由如下:

1、离婚案件中,离婚与否的问题是典型的人身关系问题,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存废,与当事人密切相关,应当十分慎重,必须由当事人本人表达意见,因此由当事人亲自处理为宜。同时,审理离婚案件,要以夫妻感情是否确以破裂作为应否判离的标准,而感情问题既复杂又微妙,且处于变化之中,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说清楚。再者,也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出庭,才能帮助审判人员对此作出正确判断。如果能够由代理人代理其作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断,对双方当事人均不甚合理,尤其对对方当事人来说,更容易引起矛盾激化。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也只有当事人才最了解财产的价值和意义,法庭一般在分配上也做不到绝对平均,因此在分配中也需要当事人自己表达意志。

3、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虽然法律作出了相关规定,但仍然不能排除当事人自愿协商和变更抚养权,不能在当事人意志之外,由代理人表态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这样将造成对子女权益的侵害,也不利于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的执行。

4、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调解,如果当事人不到庭,调解则无法进行。

二、特别授权可以行使哪些权限?

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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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情况下不予离婚 第一,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这里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仅仅是真正的夫妻二人感情没有破裂,也包括虽然破裂了但没法提供证据证明的情况。离婚与否,法院只依据夫妻感情有没有破裂。查明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无法查明或没有破裂的,不准离婚。 第二,女方…

孩子多大才可以离婚

一、孩子多大才可以离婚

1、孩子多大才可以离婚这个问题详情如下:不论孩子多大,都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孩子在一岁以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随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一方想要离婚的,除孕期,哺乳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之外,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后是否重新分割财产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方的财产,比如漏掉的对方的房产、公司股权股票;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行为,有新的证据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综上所述:不论孩子多大,都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孩子在一岁以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随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一方想要离婚的,除孕期,哺乳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之外,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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