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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冷静期实施开始实施了吗?

一、北京离婚冷静期实施开始实施了吗?

离婚冷静期目前已经实施了。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也就生效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现实生活中,人们离婚的原因和理由是非常多的,有存在冲动离婚的情形的,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就变得有意义了。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充分沟通、谈判和商量,进而确定是否真的要离婚,进而减少因为意气用事而离婚情形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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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件中的过错赔偿条件有哪些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

双方离婚拆迁房怎么处理

  很多人在和配偶结婚的时候,都希望能够终生相伴白头偕老,但是在结婚之后,经过了刚开始的甜蜜,面临生活中的各种琐事的时候,有些人发现彼此之间的性格不是很合适,这时候就会想要离婚,但是又怕对方不愿意离婚,不知道怎么办,那么双方性格不合可以离婚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双方性格不合可以离婚吗

  离婚是一种自由,性格不合可以起诉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1、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2、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配偶。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3、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4、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5、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离婚诉讼书可以手写吗

  离婚诉讼书用打印或者手写都是可以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但没有规定诉状必须要用打印或手写的方式,原则上只要该诉状符合该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的规定,并由原告亲自签名或按指印的,该诉状就有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离婚诉讼准备材料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双方性格不合可以离婚吗等知识,在我们国家,每个公民都享有婚姻自由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如果双方性格不合想要离婚,而对方又不愿意离婚的话,是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但不一定会准予离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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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离婚有没有冷静期? 成都离婚已经实行冷静期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规定离婚有冷静期了吗?

一、法律规定离婚有冷静期了吗?

《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也就生效了。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现在民法典之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双方之间有一方不愿意进行离婚的话,可以有30天的冷静期,这30天之内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交谈来最终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离婚,如果30天之后,其中一方还是需要进行离婚,而另外一方不同意进行离婚的话,想要离婚的那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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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可以不接受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要接受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出轨离婚还有冷静期吗?

一、出轨离婚还有冷静期吗?

出轨离婚还有冷静期,只要是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的情况之下,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对于离婚的冷静期并不是特别的清楚,离婚案件其实有一定的适用的条件的,也就是双方当事人是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情况之下,需要适用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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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过错赔偿多少钱 1、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2、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

协议离婚会用到冷静期吗?

一、协议离婚会用到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会用到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我们国家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如果说因为对方存在出轨或者是对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之下,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起诉离婚,此时就不需要通过离婚冷静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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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什么程序?

一、离婚冷静期是什么程序?

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当代社会离婚冷静期对于夫妻双方当事人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可能有一些夫妻只是因为比较气愤,所以想要离婚,等冷静下来之后就反悔,在这种情况之下就适用于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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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赔偿法定情形包括了哪几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

离婚另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另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1、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此时发现对方已经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立即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起诉申请财产保全,而法院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即可开始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相关措施。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财产转移创造了一定的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三年内向法院上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二、常用的财产转移方法有哪些

律师结合办案和实际情况,为你总结夫妻一方常用的转移财产的方法和手段,以便你结合自己家庭的实际财产情况,做好防范措施。

(1)一方的存款已发生转移,例如将名下的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购买大宗物品;

(2)将房产偷偷卖掉,一般是卖给亲朋好友,虚假买卖,不实际付款;

(3)将公司股票股权等卖掉,虚构一个较低的价格,或者将公司资产掏空,伪造公司债务,造成资金不抵债务的假象;

(4)虚构交通事故,赔付大笔金额给他人。

不管是在离婚之前还是离婚之后,夫妻中任何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对于另一方而言都是不利的。只不过,针对转移财产的时机不同,另一方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也存在差异。而要是在婚内发现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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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继承需要面临哪些法律问题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

如何打遗产官司

第一:什么时候开始发生继承事实?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不要再以为继承从被继承人立遗嘱开始或者继承从被继承人生前和继承人对死后遗产如何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后开始了。

第二:哪些遗产可以被继承

根据民法典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二步:怎么书写起诉状

继承纠纷案件起诉需要书写起诉状(当然,如果不会写,可聘请律师代为起草),才能去法院立案,如果书写不规范,法院有可能建议重新起草或者不予受理。所以在此提供一份继承诉讼的范本:

民事起诉状

(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原告:XX,女,汉族,生于1964年10月15日,住徐汇区,身份证号码:310***,电话:。

被告:XX,男,汉族,生于1968年2月16日,现住徐汇区,身份证号码:310***,电话:。

被告:XX,男,汉族,生于1960年8月29日,现住徐汇区,身份证号码:310***,电话:。

案由:法定继承。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XX继承位于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房屋三分之一份额,房屋价值800万元。

2、依法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XX与被告一系关系,原告XX与被告二系关系,三人共同父母为XX(父)、XX(母)。XX(父)于2000年6月4日去世,XX(母)也于2015年8月16日去世。父亲去世后,位于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房屋一直有母亲居住,且该房屋一直没有进行遗产继承分割,现今母亲也去世,该房屋一直由被告一实际占有。原告多次找被告一/二进行协商,要求继承该房屋的相应份额,两被告却以原告系外嫁之女,并无继承权为由驱赶原告。后就当地居委会调解,两被告仍旧不同意原告继承该房屋相应份额。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原告XX作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理应享有相应的继承权。两被告无故剥夺原告继承权,严重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贵院作出公正裁决,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徐汇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二0一六年十月八日

第三步:如何准备证据材料

继承纠纷诉讼,除了向法院提供完备的起诉状之外,还需要提供证据材料。证据材料,详见以下清单(以法定继承纠纷为参考):

包括原被告的身份信息(以派出所的口卡为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遗产的各项清单以及凭证(包括房产证产调信息单、银行存款信息、股票开户信息、其他理财产品的合同以及其他物品或者权益的相关所有凭证等)、各继承人就继承遗产产生纠纷的相关证据(包括报警回执、居委会调解记录等)、证明原告多分或者对方少分遗产的各项证据(包括赡养证明、对方侵占遗产的证明等)

第四步:向哪个法院起诉

在准备好上述各项起诉材料后,向哪个法院起诉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即;“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所谓经常居住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之定义为:“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第五步:交完起诉材料,等待开庭

原告到有管辖权法院交完起诉材料(包括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后,法院接收材料并受理,接下来可以等待法院通知缴纳诉讼费了,法院对于遗产类案件收取的诉讼费一半按照如下标准收取:遗产类纠纷案件按照经济纠纷来收取,也就是按照涉案的标的额来收取,具体如下: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比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10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X*2.5%-200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0%交纳X*2.0%+300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X*1.5%+1300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0%交纳X*1.0%+3800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X*0.9%+4800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X*0.8%+6800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X*0.7%+11800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X*0.6%+21800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X*0.5%+31800

此外,遗产继承类案件不可以申请法院减免诉讼费!

原告缴纳完诉讼费后,再等待法院安排开庭。但是法院开庭前一般会安排一次诉前调解,如调解不成,法院再安排正式开庭(法院会下发一份开庭传票,上载具体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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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涉及到人身关系,因此法官在审判时会着重判定双方是否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标准成了判定夫妻是否离婚的关键。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今天,信金国律师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夫妻感…

农村自愿离婚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自愿离婚协议书: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
(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

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
(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
×单元×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自愿离婚协议书样本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机动车辆:×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三、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四、本自愿离婚协议书样本关于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月×日

离婚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终止。现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别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民政部也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相关调整。但是该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起诉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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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是指当事人在离婚时向配偶提出的具体要求,可以自行协议拟订,也可委托离婚专家代为谈判。如果自己和配偶谈条件。应该考虑如下四个方面:

1. 共同财产怎么分

银行存款,股票,证券,股资,股份,保险金,公积金,债权,金银首饰,古董,字画等统统列表清算,双方可以按约定处理,也可以按法定处分。如果双方争议太大,就起诉到法院,让法官判决。

2. 孩子归谁扶养

孩子归谁扶养这个问题很复杂。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本着对孩子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思想,慎重考虑父母离婚后孩子归谁扶养:要有利于孩子生活成长;要有利于孩子教育学习;要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另外,不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要主动支付孩子的扶养费,扶养费金额可以协商。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由法官判决。

3. 房子由谁居住

如果夫妻共有一套住房,离婚后,肯定有一方要搬走。留下来的房子最终由谁居住 要根据房子来源、性质、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夫妻共有两套以上住房,离婚时,可以按照两套房子的总价进行平分,要求拥有高价房的一方,必须贴补居住低价房的一方。

4. 共同债务由谁还

结婚后至离婚前,所发生的共同债务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要弄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约定自己的财产分割问题,还有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等,这些约定详细之后才可以避免今后出现类似的纠纷问题,也可以顺利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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