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判定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判定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如果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离婚协议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情形有哪些

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2、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上述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可以判定无效的情形包括: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上真实意思表示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一般小孩不到三岁离婚判给谁

一、一般小孩不到三岁离婚判给谁 双方离婚,孩子不满3周岁,会判给谁,主要看双方的各种条件。争取孩子抚养权,就要能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关于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

离婚房子怎么判

  夫妻双方如果想要离婚的话,肯定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的,如果还有夫妻共同的房产,还需要对房子的分割也进行协商处理。那么离婚房子怎么判?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子怎么判

  1、婚前一方单独购买的房产,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

  2、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三、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是怎样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

  男方:×××(简称a),男,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女方:×××(简称b),女,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儿子)名×××。现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夫妻共有的房产分割情况约定如下: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为双方婚后财产,作价×元,产权归(男、女)方,(男、女)方补偿对方差价×元,房产分割后剩余贷款由(男、女)方自行承担;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协助对方在×日之内办理产权变更等各种手续,(男、女)方应在x日内向对方支付房款x元。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不支付部分10%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房子怎么判“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婚前房产证怎么办理

  婚前房产是夫妻之间或者其中一方在结婚前买的房,如果需要办理婚前的房产证的,需要购房的那一方当事人带齐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就可以了,那么婚前房产证怎么办理?以下由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解答具体内容吧。   一、婚前房产证怎么办理   (一)当事人准备材料。应…

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是怎样

  现在都是自由恋爱,但是结婚之后就不像谈恋爱时那般自由了,因为法律关系缔结了一个盟约,以一个家庭为单位生活,所以家里的收入都是共同所有的,离婚房产可以给其中一方,也就是法律上的析产,那么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是怎样?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是怎样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下列手续:

  1、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诉讼离婚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领取房产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房产确权诉讼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很常见,一般,分割房产可以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若是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导致无法向法院主张的,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离婚资产怎么分

  1、对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的理解。

  (1)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仅是指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中已作处理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此处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积极财产包括物、债权等,消极财产主要为债务。

  2、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给予补偿原则。

  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先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准备好材料,都房地产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冷静期对方举债怎么裁定

一、离婚冷静期对方举债怎么裁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

现在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现在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1、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诉讼离婚

如果达不成离婚协议,通过诉讼途径离婚,则需要较长时间。离婚案件起诉立案后,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则3月左右就可以审理完毕,作出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则6个月左右审理完出判决书,当然,若对方不想离婚或想通过拖延时间在财产方面获得更多话语权,法院通知对方后,对方不接收传票、法院则还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同时要对方30天左右的一个答辩期。对方还可以在公告期间快满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对方提起管辖权异议,无论是否真的有道理,依据现行法律,法院会受理,要审查15天左右出裁定。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要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还要重新经过上述阶段。

二、民法典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民法典规定,夫妻要协议离婚的,首先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过了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延伸阅读:

  • 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是怎样…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

  • 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作用
    公证是公证处代表国家进行的一种证明活动,…

  • 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几种
    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1、男女平…

  •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规定是什么?
    离婚损害的赔偿金额是会根据过错程度、侵权…

  • 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 离婚冷静期有多久时间?
    离婚冷静期一般为一个月时间,最长不超过三…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有一方出轨离婚怎么处理

一、有一方出轨离婚怎么处理 我们说出轨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法律上的概念叫婚姻过错。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离婚,我们需要看的是出轨到底有没有达到民法典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是重婚的程度,如果没有达到的话,那么就很难认为民法典上的过错。法官…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而司法解释强调的是“离婚时”或
“离婚后一年内”而不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后的当时或一年内。在离婚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无过错方不一定能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诸如因家庭暴力、虐待等造成身体器官的损伤在离婚时或一年内没有发现的,一年后诊断出来的,能否提起赔偿。

(二)离婚后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规定又是“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法条之间不一致,在司法实务中难以合理地操作,不能有效保护受害方的利益。

因此,从有效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和法条间的协调角度出发,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应改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在离婚时或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可在离婚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之诉,逾期提出诉讼的丧失胜诉权,法律上不予保护。

不管是因为什么纠纷而提起的诉讼,都应该注意相关的诉讼时效,对于离婚纠纷同样是如此。而根据上文的介绍,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的法律依据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

延伸阅读:

  • 婚前财产离婚可以给对方吗
    新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离婚时给对方是可…

  • 结婚是按揭房离婚怎么分配?
    结婚是按揭房离婚需要平等分配,在婚前双方…

  • 同居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有多久
    同居财产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两年。男女同居期…

  • 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双方约定共同共有财产,双…

  • 民事诉讼时效3年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诉讼时效中止顺延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诉讼时效中止顺延的规定,在发生不可抗…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无证遗产房产怎样保全

一、无证遗产房产怎样保全 无证的遗产房如果在申请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申请人可以写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

起诉离婚的应诉书怎么写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就某某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答辩人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

1、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答辩

⑴、是否同意离婚,并简要说明理由;

⑵、对孩子抚养问题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⑶、对财产清单以及分割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4)、对过错赔偿问题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2、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逐一答辩。

3、离婚应诉书的范文

答辩人: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XX年X月XX日

民族:汉 住址:XXXXX

被答辩人: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82年12月23日

民族:汉 住址: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驳回被答辩人提出的要求答辩人一次性支付____万元补偿款的诉请

2、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登记结婚,并于_______年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子。婚姻期间被答辩人怠于履行母亲以及妻子的责任,与答辩人发生争吵后外出分居。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迫于被答辩人压力,双方签下不平等的离婚协议,答辩人不仅支付被答辩人_______万元的高额补偿,还须独自承担小孩抚养所需一切费用。答辩人原本收入微薄且婚内全部上交被答辩人支管,家庭贫困,一人承担小孩抚养费用,现今又被诊断为神经性耳聋,暂无能力支付高额补偿。

2、被答辩人依据离婚协议第三条主张答辩人一次性支付高额补偿费既无事实依据又无法律支撑。第三条约定的一次性支付补偿款的条件是答辩人家庭获得拆迁补偿款,而事实是此次被拆迁房屋是答辩人祖父的房屋,后由答辩人父亲及其兄弟姐们共同继承后作为此次拆迁的补偿受益方,答辩人并非拆迁受益方。此外此次拆迁补偿方案是按被拆迁房屋面积补偿而非按照户口进行补偿,故答辩人并未于此次拆迁中获得任何补偿。原离婚协议约定支付被答辩人补偿款的条件是不成就且是无效的。

综上所诉,被答辩人诉请一次性支付补偿款的条件建立在答辩人家庭获得拆迁补偿与法不符,答辩人与其父母财产各自独立且答辩人在此次拆迁中不是拆迁受偿方。答辩人现今身患疾病、生活拮据还要独自承担小孩抚养费用,为了维护答辩人及未成年合法权利,恳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请。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延伸阅读:

  • 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丈夫第三者妻子该如何离婚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去法院…

  • 一方找小三离婚能否起诉第三者?
    具体要看起诉第三者什么。如果是起诉第三者…

  • 离婚协议上写明是赌债有用吗?
    在婚姻内有赌债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债…

  • 民政局离婚没有分割财产怎么办?
    民政局离婚没有分割财产可以事后双方协商或…

  • 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几种
    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形主要有六种:1、就已有…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这个俩人离婚孩子怎么判

一、这个俩人离婚孩子怎么判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

《民法典》对离婚犹豫期新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对离婚犹豫期新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对离婚犹豫期新规定如下: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的,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

要想知道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那先得知道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法院的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说,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三、民法典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的,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抚养权协商不成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女子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

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权利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权利,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权。要求分割时,如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应受时间的限制。如要求分割时,共同财产已经不受双方或一方掌控,就演变成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的债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两年内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

如双方婚后购买一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未对房产分割,房产一直由男方居住使用,如离婚后若干年,女方要求分割,就不存在时效的限制。如房产已经被男方卖掉,女方只能要求分割卖出房产后的房款,但对要求分割房款的请求权只能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男方卖出房产后两年内行使,否则丧失胜诉权。

五、民政局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申请。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和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延伸阅读:

  • 夫妻办离婚需要本人到场吗
    离婚分为了两种方式,在协议离婚中如果本人…

  • 最新离婚协议书范本
    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

  • 婚内一方赌博欠债离婚怎么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离婚…

  • 怎么写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

  • 离婚同居算不算重婚
    不算。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

  • 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我国军人为什么不能离婚?

我国军人为什么不能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对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的一种限制,旨在从实体法角度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进行特殊保护,有利于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增强部队战斗力,体现了国家对人民子弟兵的关怀和爱护。关于…

妻子离婚了可以告小三吗?

一、妻子离婚了可以告小三吗?

法律不能因为需要保护一部分人的权益就可以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离婚只能从夫妻双方当事人感情的破裂为基准。不能把愤怒转嫁于“小三”,因为离不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小三”充其量是一个诱因。

但是,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权,出轨方给“小三”购买的贵重物品、购买房屋等。这个时候收回该房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小三”返还。当事人有相应证据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不能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保护另一人的合法权益

感情是道德调整范畴而非法律所能规范。法律不能因为需要保护一部分人的权益就可以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离婚只能从夫妻双方当事人感情的破裂为基准。不能把愤怒转嫁于“小三”,因为离不离婚是夫妻一方的事,“小三”充其量是一个诱因。强加在“小三”身上,并以此要她承担拯救家庭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是不可行的。

二、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可单方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优先进行调节,调节无效,会准予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延伸阅读:

  • 双方协议离婚青春损失费赔偿吗…
    有过错才能有赔偿,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

  • 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几种
    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1、男女平…

  • 离婚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面对瞒天过海,私自隐匿拥有不动产信息的。…

  • 离婚协议房产公证是必须的吗?
    可以进行公证,但是不是强制办理。 无论是…

  • 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材料有: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

  • 签订离婚协议有什么要求
    1、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2、不得…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冷静期的适用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冷静期的适用原则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的适用原则是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起诉一方可以直接持起诉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根据《民法…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很多想要离婚的夫妻,尤其名下拥有共同购买的房产,所以导致分割的时候产生纠纷,其实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也是有具体规定的,那么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分割交税吗

  1、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不需要缴税的。如果是离异住房分割时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而办理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但总面积不发生变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五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20号)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离婚房产分割的税费往往是不需要缴纳,因为这并不是属于买卖等等房屋交易,只是夫妻离婚的时候经过分割而已。

  二、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是怎样

  男方:×××(简称a),男,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女方:×××(简称b),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儿子)名×××。现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夫妻共有的房产分割情况约定如下: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为双方婚后财产,作价×元,产权归(男、女)方,(男、女)方补偿对方差价×元,房产分割后剩余贷款由(男、女)方自行承担;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协助对方在×日之内办理产权变更等各种手续,(男、女)方应在x日内向对方支付房款x元。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不支付部分10%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房产分割分配的原则是平等分配,但不能损害房产的实际实用价值方式。对于房产的分割,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可以对房产进行分割,即约定房屋的楼层归属,或者是房间归属,共同使用需要分割的房产。

  (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

  (3)折价赔偿。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对于房产分割分配的问题,原则是平等分配,但不能损害房产的实际实用价值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冷静期确定实行吗?

一、离婚冷静期确定实行吗? 确定。 从2021年1月1日《民法典》颁布开始,就意味着离婚冷静期确定实行了。民事主体当事人要申请协议离婚时,就必须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如果当事人一方反悔不打算离婚了,那另一方除提起诉讼离婚外,没有其他办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

现在离婚开始一个月冷静期了吗?

一、现在离婚开始一个月冷静期了吗?

现在离婚开始一个月冷静期了,《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存在冷静期这一说法的。

2、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就是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必须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那离婚案件自然不需要再审理;如果没调解好,那么就继续审理,依法判决。“离婚冷静期”便是对这一调解前置程序规定的制度化,就是用“冷静期”的方式进行“冷”处理,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

二、协议离婚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延伸阅读:

  • 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的方式分为两种,不同的方式下,关…

  • 离婚时单位集资房可以进行分割吗…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

  • 夫妻离婚财产复婚时归谁?
    夫妻离婚财产复婚后,仍然归个人所有,不可…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

  夫妻离婚时,如果能够协商一致,是可以自行对夫妻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的,但是为了保障分割的法律效力,夫妻往往都会签订房产分割的协议书,以便事后一方反悔时作为证据。具体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