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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出轨离婚家产怎么分?

一、如果一方出轨离婚家产怎么分?

1、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新增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如果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完全可以主张分多财产,并且很大程度上能实现这一诉讼主张。因此可以说,出轨行为将能成为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法定理由。

2、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也意味着,即使不能证实对方有重婚或同居的行为,若对方有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也能够主张损害赔偿,并实现这一目的。

二、认定第三者的证据有哪些

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

很多朋友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有效证据而心烦。

由于取证认定证据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曲指可数,直接能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很难取证。

有的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通常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

所以要取证明“第三者”的证据就要找出关键的证据,否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

若是对方有第三者并同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这里,证明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就成为关键。

那么这种证据可以是哪些形式,应怎样取得呢?

常见的、比较易取的证据如下:

第一、对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等。

婚外情突然被自己的配偶知道,许多人出于害怕、悔过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给对方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最容易取得,也具有很大的证明力的证据;

第二、若两人的婚外情已经持续了很久,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

当事人可以事先做一个亲子鉴定,如果孩子不是亲生,那就是“铁证如山”了。但是同时需要注意,不要伤害到无辜的孩子;

第三、照片、录音、录像等。

现在大多数人都采用这种方式,甚至不惜雇佣调查公司、私人侦探去调查取证。

这类证据如果没有通过剪辑,是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不被采纳。

第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记等。

此类证据因为易于伪造、灭失,效力上比较弱,因此短信、电子邮件等最好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

第五、朋友、邻居、同事、家人的证人证言。

一般这些证人往往与双方都有关系,不愿出庭指证一方。

如果证人配合,也可能由于当事人与证人间往往关系比较亲密,有亲属、利害关系,有可能不被采纳。

第六、如果涉及到非法的两性关系,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您强有力的证据;

第七、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证据并不是分离的,当事人应尽力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形成一个证据链,这样就能更好的被采信。

从上面看,关键是要认定过错方,以及搜索证据。上面就是律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处理方法。如果遇到什么情况以及其他系列问题,建议咨询律图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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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条件有什么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条件有什么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

  夫妻离婚时,如果能够协商一致,是可以自行对夫妻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的,但是为了保障分割的法律效力,夫妻往往都会签订房产分割的协议书,以便事后一方反悔时作为证据。具体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方xx,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协议人:王xx,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2、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3、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4、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5、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协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二、离婚房产分割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手续

  (1)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

  (2)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更名手续。

  2、领证前购房、办理产证的

  (1)领证前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领证后支付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领证后购房,办理产证的

  (1)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分割的以上的房屋权属仅适用于夫妻离婚时,对于一方死亡的,如果需要按照继承进行的财产分割,和上述是截然不同的。

  (2)共同财产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关系的问题。房产证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定凭证,但是并不是说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就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但要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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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

  由于房屋的价格是非常贵的,所以很多家庭购买房屋都是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的,如果夫妻没有离婚,贷款偿还就自然不会产生问题,但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怎么还贷就成了问题,大家是否了解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

离婚房产可以过户给子女吗

  相信夫妻的结合原本都是美好的缘分,然而月有阴晴圆缺,离婚的时候两个当事人反目成仇的情况也是有的,通常都是对离婚财产分割等有异议,只能通过法院解决,有人问,离婚房产可以过户给子女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可以过户给子女吗

  孩子已经成年的话,可以直接过户给孩子。孩子未成年,父母离异析产给孩子会按赠与处理。如果可以过户,如果房产证已经超过5年,看父母名下是否还有其他房产,没有其他房产的话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的费用只需担负3元平米的转让手续费。孩子作为买方,名下没有其他房产,按房屋评估价的1%缴纳契税,另担负3元平米的交易手续费、80元的产权登记费以及房产测绘费等数十元。

  二、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三、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是怎样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

  男方:×××(简称a),男,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女方:×××(简称b),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儿子)名×××。现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夫妻共有的房产分割情况约定如下: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为双方婚后财产,作价×元,产权归(男、女)方,(男、女)方补偿对方差价×元,房产分割后剩余贷款由(男、女)方自行承担;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协助对方在×日之内办理产权变更等各种手续,(男、女)方应在x日内向对方支付房款x元。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不支付部分10%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可以过户给子女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子女如果已成年,可以直接过户给子女,如果还未成年,可以析产给孩子会按赠与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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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了离婚时怎么分割

  房产是属于固定资产,作为家庭资产之一,离婚时因房产分配不均产生纠纷的情况有很多,而房屋的情况每个家庭都不同,比如说房产要分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是全款还是按揭购买的,还要看是不是被抵押了,那么房产抵押了离婚时怎么分割?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产抵押了离婚时怎么分割

  如果是协议离婚,你们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可以自己协商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诉讼离婚,原则上婚后财产平均分割。具体分割方案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如无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房产目前设定了抵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由于抵押贷款是夫妻二人共同所为,所以需要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后,才能处置房产。至于是卖了房子分钱还是把房子留给哪一方,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通过法院裁判。

  二、离婚时财产怎么界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离婚时如何判断对方是否伪造债务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4)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房产抵押了离婚时怎么分割”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房产如果被抵押了,在债务未偿还之前,是不能处置的,所以是需要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后,才能进行分割。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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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父母离婚房子他有份吗

  由于家庭生活的各种矛盾纠纷,社会离婚率不断增长,有的中年夫妻离婚时,有已成年的子女,就没有子女抚养的问题,但是关于财产的分割经常会引起纠纷,尤其是房产,有网友问,男友父母离婚房子他有份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男友父母离婚房子他有份吗

  父母离婚,子女无权分割财产。夫妻离婚,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权利,房产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父母可以协商一致,把房产过户给子女,也可以不给。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绝对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结婚时候尚未偿还的贷款差额)。此种情况下,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是否构成夫妻双方该南通共同财产,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

  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是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不论是双方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或者是双方偿还贷款的份额,均不影响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性质。此种情况下房产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是房屋两种价格差额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三、离婚怎么防止转移财产

  法律也对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时,另一方该如何保护自身利益做了一些规定。但是与其在离婚后通过法院重新分割财产,还不如防患于未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离婚时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隐藏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隐藏财产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财产,这是对离婚隐匿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而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男友父母离婚房子他有份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房产如果是父母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房产的权利,在法律上,子女是没有份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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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

  夫妻双方如果真的感情不和,婚姻经营不下去了,离婚可能对于大家来说都是解脱,但是离婚牵扯到的利益关系太多了,尤其是夫妻之间名下的房产,要分割的话往往会产生矛盾,夫妻双方那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二、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是怎样

  男方:×××(简称a),男,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女方:×××(简称b),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儿子)名×××。现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夫妻共有的房产分割情况约定如下: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为双方婚后财产,作价×元,产权归(男、女)方,(男、女)方补偿对方差价×元,房产分割后剩余贷款由(男、女)方自行承担;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协助对方在×日之内办理产权变更等各种手续,(男、女)方应在x日内向对方支付房款x元。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不支付部分10%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房产确权诉讼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很常见,一般,分割房产可以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若是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导致无法向法院主张的,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那么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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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出轨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一、如果男方出轨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男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因男方行为具有过错,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在财产分割方面应当对女方进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负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出轨行为将会给女方及其子女造成十分负面的影响,据此,我国民法典规定双方因感情破裂离婚的,女方可以男方出轨为由请求法院在财产分割方面对女方进行照顾。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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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婚后买的房子如何分

  婚姻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一种状态,需要建立在相互信任和相爱的基础之上。而当代,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口号下,离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现象。离婚,就会涉及财产的分割,一般占比重较大的是房产的处理,那离婚了婚后买的房子如何分?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离婚了婚后买的房子如何分

  1、结婚后,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用其个人的财产购得的房产,并且由其个人付清全部房款,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参与房产分割

  2、结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付款购得的房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之间在购房前对于该房产的所属问题有过明确的约定,约定该房产归属于其中一方时,这时该房产不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论该房屋的房产证上书写着谁的姓名,在购房时夫妻双方出资所占份额的大小,该房产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该房产参与房产分割。

  该房产在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时的处理比较简单,一般时均等分割,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当然夫妻双方关于该房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3、在结婚后,由夫妻其中一方父母出资购得的房产,在没有明确表示时赠与夫妻其中一方时,在我国法律上认为该房产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参与房产分割,如若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其中一方时,该房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房产分割。

  在夫妻婚前购房时,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父母出资,并且明确表示该出资是借款,不是赠与时,该笔借款为个人借款;而在夫妻婚后购房资金不足,父母出资时,该笔借款就变为夫妻共同借款。

    

  二、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2、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最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规定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离婚了婚后买的房子如何分的相关介绍,小编提醒您,婚前婚后买房的实际情况不同,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当然,房产分割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重要的一部分,处理好房产分割,才能更好地处理好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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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纠纷立案标准

  没有了感情夫妻继续生活在一起,也只会让双方都感觉到不开心。但是一旦离婚也不是简简单单直接分开,最直接一个问题就是财产分配。当然一般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往往就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收费标准是如何?接下来信金国律师将跟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房产纠纷立案标准的问题。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立案标准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二、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法律咨询

  网友: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部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此条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仍有财产未进行分割的,这一部分财产法律上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对此应该是共同共有,则另一方可以从发现上述行为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分割财产。此时要求分割财产的时效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将跟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后房产纠纷立案标准的内容。离婚永远逃不开经济条件的分割,因此了解其具体的数值在比赛中具有重要的作业。谢谢您的观看,如果后续还想了解更多有关离婚房产纠纷罪的内容,欢迎继续浏览信金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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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婚后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1、一般情况下,婚后出轨的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对于因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通常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对无过错方会适当多分财产,如果能证明一方与第三者有同居行为,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2、原先约定了婚后出轨财产的分割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即使是出轨了也是如此。但是,虽然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无约定或约定无效时的婚后财产分割

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仅仅是偶尔出轨,不能使用损害赔偿。分割财产是法律也无明文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是平均分配,但实践中一般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方出轨只要在婚内出现的,那么已经离婚也是可以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前提一定要注意时效,并且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确保法院可以受理自己的请求,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避免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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