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感情破裂但是没有解除夫妻关系能单方买房子吗?

一、没有解除夫妻关系能单方买房子吗?

可以,但是一般情况下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认定为共同财产。而且没有明文约定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婚姻存续期间即便是个人投资买房,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不是夫妻关系可以一起买房吗?

不是夫妻关系也是可以一起买房的,但该房产属于购房者双方的共同财产。因为购房双方并不是夫妻关系,因此,双方需要明确各自在这房子上权益份额占多少,双方可在房产房产证上写上各自的名字和占有份额,最好再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需要注意的是,非夫妻关系是无法以联合贷款的名义买房的。

三、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延伸阅读:

  • 购房合同书备案后才能办按揭吗?
    先签购房合同再办理按揭贷款的。签了开发商…

  • 购房资格不具备要付违约金吗?
    购房资格不具备要付违约金,对于售房者来说…

  • 购房者延迟收房应该怎么办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2、向当地的消费者协…

  •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有哪些
    (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

  • 购房注意事项有哪些?要注意什么…
    1、不要以地价判断地段,判断地段的正确方…

  • 购房者怎么与开发商签购房认购书
    房屋的基本信息要约定详尽,有关金钱事项要…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对方出轨提起离婚赔偿什么时候合适

一、对方出轨提起离婚赔偿什么时候合适 1、对方出轨提起离婚赔偿在离婚诉讼庭审结束前提出会比较合适,当事人如果在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没有结束的时候,提出离婚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如果离婚时没有提起,离婚后就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2、法律依据:根…

通常代理离婚律师费是多少

一、通常代理离婚律师费是多少?

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额不大,目前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六千元左右。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某律师事务所目前参照下面有两种方式收费:

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争议财产超过一定金额的情况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或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如1%或2%的费用。某律师事务所是根据不等的争议额超额累进。总之,是夫妻财产越多,律师收费金额可能就会越高。

2、部份风险代理。为了激励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启动费用(如五千元左右),而后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提取一定比例(一般为10-20%)的报酬。这种收费方法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的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申请执行等工作。

二、离婚官司审理流程有哪些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
,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

延伸阅读:

  • 名义股东离婚分割股权有哪几种常…
    1、以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的出资、另一方不…

  •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
    离婚家里的土地如果是属于婚前所拥有的,就…

  • 一方有冷暴力可以起诉离婚
    第一种意见认为,实施家庭冷暴力不符合《民…

  • 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程序是怎样的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

  • 冷静期一方不离婚咋办?
    冷静期一方不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

  •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诉讼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一、诉讼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判决书丢失,可到法院查档案,然后持法院盖章的复印件,再次申领结婚证。关于判决离婚生效后的法律文书,即使丢失了,可以去人民法院档案馆复印,如短期可以找本案的书记员复印即可。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多久办理完

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多久办理完

当事人若想协议离婚,则必须先冷静的等待第一个30日届满,而后在第二个30日内再跑一趟民政局,意味着从申请离婚开始,若想协议离婚,最短31天可离婚,最长60天可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后能否反悔

已签订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随时可以反悔。

2、领取离婚证以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种情形加以分析:

(1)离婚本身不能反悔。

双方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要复婚必须双方自愿并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2)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反悔。

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涉及抚养权抚养费。如果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偏低,另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增加抚养费

(3)财产分割协议原则上不能反悔,但也有例外。

实践中,有的人为了达到迅速离婚的目的,将大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答应给予对方,而一旦达到离婚目的,反过来又以显失公平等为由起诉。法律显然不能支持这种不诚信的行为。

延伸阅读:

  • 协议离婚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了哪些
    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 婚前财产协议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双方协议离婚的话,对婚…

  • 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是不存在冷静期的,双方就离婚的情…

  • 可以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一方或双方当…

  •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协商
    夫妻双方离婚,必须就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

  •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要提供什么材料
    离婚登记提交的材料,如下所述:1、本人常…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官司庭审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官司庭审的规定,是根据《民事诉讼法》下列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出轨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一、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出轨离婚时财产应通过下列方式予以分割:

(1)一般通过夫妻双方达成协议予以分割;

(2)如果夫妻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婚内财产协议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1、仅仅口头约定,不签订书面协议,很多当事人来咨询时,称结婚后所有财产都是口头约定归谁,并未进行任何书面材料的签订,虽说夫妻之间有相互信任,但一旦离婚,纠纷就会产生。

2、财产约定内容不明不白,只约定了房屋和股权的归属,没有对婚内由于该财产而产生的收益进行约定。导致约定不明,按照法定的夫妻财产共有制处理。所以我们在起草婚姻财产协议时,一定要约定的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

3、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婚姻财产协议,只能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而不能将其他人的财产作为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但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会将家庭共有(与父母亲、孩子共有)的财产作为夫妻财产进行约定。还有的当事人以为自己是公司老板,公司的资产就是自己的资产,会在协议中将公司资产作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这样的约定我们都叫做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将导致约定无效。

4、被逼签订、或者明显不公的协议无效,作为协议,必然要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保证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效力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当然,对于胁迫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冷静期的概念双方同意有吗

一、离婚冷静期的概念双方同意有吗 1、离婚冷静期的概念中,有双方同意离婚的意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

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坚持照顾子女生孩质量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坚持公平原则;坚持尊总个人意愿的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延伸阅读:

  • 民政局离婚没有分割财产怎么办?
    民政局离婚没有分割财产可以事后双方协商或…

  • 离婚财产保护费用的标准是什么?
    人民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的标准是:财产数额…

  • 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什么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2、婚姻存续期…

  • 婚前财产离婚时可以自愿分割吗?
    婚前财产离婚时可以自愿分割,婚前财产,属…

  • 离婚协仪一方放弃财产怎么办?
    离婚协议一方放弃财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

  • 离婚财产转移技巧
    离婚财产转移技巧:1、存款,在转移存款时…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哪些是属于遗产

一、哪些是属于遗产 1、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属于遗产,遗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离婚执行财产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一、离婚执行财产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离婚执行财产对方不签字的法院有权对其执行强制执行。如果判决双方互负履行义务,各自履行,如果能互抵的就可以,需要履行继续履行,一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一方接到法院通知或主动最好积极履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延伸阅读:

  • 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2、坚持照顾子女和…

  • 离婚买房复婚后怎样是共同财产,…
    离婚买房复婚后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谁出…

  • 离婚自动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
    离婚自动放弃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婚姻法第…

  • 婚外情离婚财产怎么判
    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

  • 婚前财产离婚时赠与给对方可以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针对于离婚财产的赠…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再次上诉状怎么写?

一、离婚再次上诉状怎么写? 原告xx,女,汉族, xxxx年6月1日出生,住所地南京市xx区村03幢2单元204室,电话xxxxxxx 被告xx,男,汉族,xxxx年8年9日出生,住南京市南京市xx区村03幢2单元204室,电话:xxxxxx. 诉讼请求 (一…

一般离婚怎么委托代理人?

一、一般离婚怎么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的近亲属、律师、社会团体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司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委托自己的近亲属、社会团体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首先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书必须证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到某个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

二、离婚委托代理人的法律规定

诉讼离婚中,委托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延伸阅读:

  • 离婚判决该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

  •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具体情况有哪…
    离婚房产分割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确定,…

  • 在离婚冷静期算出轨吗?
    在离婚冷静期算出轨,离婚冷静期是属于双方…

  • 分居可不可以离婚?
    分居不会自然离婚,还是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

  • 离婚后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要视情况而定。像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

  • 婚前财产协议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双方协议离婚的话,对婚…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上诉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

离婚调解后悔了怎么处理

一、离婚调解后悔了怎么处理?

离婚案调解和好能反悔。当事人可以在半年之后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一般说来是这样的。如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在向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时,应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但不能久调不决。如果在调解中发现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不同意调解法院怎么判?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不同意调解决定的,法院应该终止调解的程序,及时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三、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出?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让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原来的居住地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四、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去处理?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延伸阅读:

  • 离婚后户口分户如何处理
    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外勤民警…

  •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一方出轨不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参考,按照婚…

  • 离婚冷静期家暴适用吗?
    家暴离婚是否适用冷静期就要看实际情况,如…

  • 结婚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

  •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对方可以吗?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对方是可以的;双方就财产…

  • 离婚房产分割纠纷该怎么处理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再次上诉状怎么写?

一、离婚再次上诉状怎么写? 原告xx,女,汉族, xxxx年6月1日出生,住所地南京市xx区村03幢2单元204室,电话xxxxxxx 被告xx,男,汉族,xxxx年8年9日出生,住南京市南京市xx区村03幢2单元204室,电话:xxxxxx. 诉讼请求 (一…

离婚开庭审理都没来怎么办?

一、离婚开庭审理都没来怎么办?

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 法院也能判决离婚。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

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过半年之后,原告再行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提供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判决分割财产有误,只能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诉,不能另行起诉。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还有一些财产在之前的诉讼中没有处理的,可以以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起诉要求补充分割这部分财产。

二、离婚案不参加庭审有什么后果

1、不参加庭审,分割财产吃亏

在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参加庭审,等于丧失了话语权,在财产分割上有可能吃亏。

比如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屋,法院通常会判归该房为到庭一方所有,判决到庭一方给予未到庭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而由于房屋有升值空间,所以大部分人是希望要房而给予对方补偿的。

延伸阅读:

  • 离婚转移财产不被追回吗?
    离婚转移财产是可以被追回的,被转移的财产…

  • 离婚抚养费很贵可不可以减少
    抚养费可以减少,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 离婚拒不执行补偿怎么办?
    一方拒不执行财产分割判决或裁定的,另一方…

  • 离婚协议书能否直接申请法院强…
    离婚协议并不是生效法律文书,不符合执行案…

  • 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离婚赡养费标准是什么
    赡养费数额的多少,目前相关的法律尚无确定…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登记在哪里民政局?

一、离婚登记在哪里民政局 1、一般情况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特殊情况 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

离婚时分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一、离婚分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1、离婚时,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分居期限内所得的工资、收益等财产,应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后分居期间所得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分割夫妻财产要注意什么

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分居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学习进修等均不符合这项规定,即使分居两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为依据,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4、分居满两年后,对方仍然不同意离婚的,但是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同时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即使对方坚持不肯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5、在没有分居事实,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时候,分居只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而不是必须。没有分居事实,但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同样可以判决离婚。

6、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对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什么意义上,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也应当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分居期间孩子由谁抚养,对抚养孩子一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很大帮助,对不抚养孩子一方争取抚养权非常不利。

根据上文的解答,我们知道对于夫妻在分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是认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日后离婚的话,就需要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二婚出轨离婚怎么判

一、二婚出轨离婚怎么判 1、夫妻一方发生婚内出轨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提起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配偶一方只是出轨,没有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是出轨行为不属于与他人同居情形的,一般是不会判决双方离婚的。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