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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奶奶分割财产法律是如何的

一、父亲去世奶奶分割财产法律是怎样的

1、父亲去世祖母分割财产法律规定如下:一般仍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且如果父亲在祖母之前死亡,则在按法定继承办理时,应由父亲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父亲去世房产手续如何办

1、去公证处办公证。如果你父亲有遗嘱将房子留给你,就带着遗嘱;如果没有,你父亲的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你的爷爷奶奶;你母亲;你的兄弟姐妹)都要到场书面放弃继承权,如果没有要开证明(比如你是独生子女,要有独生子女证),如果已经去世了(比如你爷爷奶奶)也要开证明。

2.带着公证书、你父亲的死亡证明、房本、你的身份证明去房管部门办理。

3.可能还要交点儿钱,具体多少各地不太一样但应该不多。

财产有二种分法,一种是遗嘱继承,按遗嘱该怎么分就怎么分,另一种就是法定继承,按顺序民法典,第一顺位的肯定就是配偶、父母、子女,因此不同的方式就有不同的分法,只要按正规的法律程序来,就可以拿到该有的财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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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职太太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1、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一方出轨,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遗产分割方式包括哪些

一、遗产分割方式包括哪些

1、以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

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

4、保留共有的分割。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 、分割不了的遗产怎么办

1、“不适合分割的遗产”,不是绝对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对遗产标的物本身进行实物分割,可能会改变其性质或损害其实际效用的遗产。对于此种遗产,应当本着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2、所谓“折价”,是指将不适合分割的遗产实物变卖等折为现款,由各继承人接应继份额的比例,分配现款。所谓“适当补偿”是指将不适合分割的遗产由最需要该遗产的一名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由此人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偿。所谓“共有”,是指遗产中有不适合分割物,各继承人均坚持继承,则不分割遗产,由各继承人共同继承,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对该物享有同比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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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己不孕不育能不能提出离婚 1、如果当事人不孕不育的,可以提出离婚。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就会解除彼此之间的…

遗产被转移了怎么办

一、遗产被转移了怎么办

1、遗产被转移了,如果是在财产分割和离婚判决前,发现另一方有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是在离婚后或共同财产分割后发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遗产继承人转移财产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继承已经开始而遗产尚未分割,那么该遗产是属于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共有的,如果某一法定继承人转移财产,由于共同共有中处分需要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才可进行,所以属于无权处分,仍旧按上述无权处分规则来处理,即以全体共有人的追认为有效前提,否则按上述无效的后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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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分居几年才可以离婚 1、离婚不需要分居,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直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不需要先分居。 2、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那另一方在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也不用分居。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人民…

遗产调解不成怎么办

一、遗产调解不成怎么办

1、遗产调解不成怎么办

遗产调解不成,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别根据继承顺序、各继承人的实际情况、有无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来综合考虑之后判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遗产的份额可否转让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继承份额,虽然没有关于继承份额转让的直接表述,但对于公民来说,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继承人之间将自己应继承份额让与其他继承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其次,继承人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对继承份额进行划分并转让,应属于对财产所有权的转让,而不是对继承份额本身的转让,因为继承份额具有人身属性,其最终是以财产的形式来确定,而作为财产继承人当然享有处分权。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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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怀孕期间夫妻能否离婚 1、能提出离婚。 2、但男方没有法定事由的,不得提出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且双方可以选择协议、起诉两种方式。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配偶死后财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一、配偶死后财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二分之一属于其配偶,生剩余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

2、如果配偶先与自己死亡的话,此时就配偶的合法财产就会转为其遗产,然后进行继承。这里面配偶的财产可能会与你自己的财产混在一起,如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先进行区分然后再来继承。

3、在继承纠纷中,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

4、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以下情况可以多分的遗产:

(1)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再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死亡的那么财产会按照夫妻平分的一半作为遗产来继承,如果配偶生前立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这一部分的遗产会按照遗嘱的方式来要求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那么会按照遗产的继承顺序来进行这部分财产的继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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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遗产分配儿女分配比例是多少

一.遗产分配儿女分配比例是多少 1.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就会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中的儿女分配比例是均等。如果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夫妻一方意外死亡后遗产怎么分

一、夫妻一方意外死亡后遗产怎么分

1、夫妻一方意外死亡后的遗产分割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中,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属如下:

1、若该房产为死者的个人财产,则先按遗赠扶养协议进行继承,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嘱内容继承,没有遗嘱的,该房产按法定继承平均分配给继承人。

2、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房产的一半属于遗产,按上述内容进行分配。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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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分居应该如何界定如何才算分居两年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感情不和不在一起共同生活,而且该状态持续了两年时间,中间没有间断的,才算分居两年,如果中间有恢复共同生活的,分居时间从再次分居那天起重新起算。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具体是什么

1、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具体是什么  

(一)、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二)、尊重当事人医院原则;

(三)、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

(四)、男女平等原则等。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先由各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不宜分割的遗产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待方法处理。对于此种遗产,继承人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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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

父亲去世的财产是不是可以分割

一、父亲去世的财产是不是可以分割

1、父亲去世财产能分割,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后的加上其生前的个人财产是死者的遗产,死者生前有遗嘱,依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分割遗产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如果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既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财产。

3、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或应交的税款。

4、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遗嘱方式赠给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

5、遗产应当先扣除依法应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人的份额。

6、遗产应先扣除为胎儿保留的必要的遗产份额。

7、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方法处理。

由此可见,父亲去世若干年财产分割如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话当然受到法律支持,如果当时并没有正常的享受到继承权利,那在长达20年的时间之内都具备诉讼时效。但是如果在父亲去世的时候有一些篡改遗嘱,或者当初父亲在世之前根本就没有抚养过父亲的这些情况,是没有资格请求分割父亲留下来的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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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规定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了吗 这个《民法典》出台后是规定了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调解离婚要进入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

宅基地可否作为遗产分割

一、宅基地可否作为遗产分割

1、宅基地不可以作为遗产分割。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且宅基地并不属于遗产,故无法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农作物等,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表现有哪些

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其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在大陆法系物权体系上,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用益物权。一般而言,用益物权具有财产的性质,应允许流转、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

1、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2、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

3、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办理继承,但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合法的,可以作为遗产中的一部分进行继承办理。公民的遗产如属于合法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有继承人继承办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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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分居多长时间法院才判离婚 1、夫妻分居二年以上的,法院会判离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离婚理由。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

遗产是哪些意思

一、遗产是哪些意思

1、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4、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5、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6、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什么是遗嘱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遗嘱必须是书面的,只有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在其他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遗嘱继承属于遗产继承中的一种情况,但是遗嘱继承的效力是要比遗赠抚养协议低,不过却比法定继承的效力高。若是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存在,那就不会按照法定方方式继承遗产,需要严格按照遗嘱中的内容对遗产作出相应的分配处理。另外也要提醒大家,在订立遗嘱之前最好想清楚,避免在订立遗嘱之后又后悔,然后重新订立遗嘱,这样存在多份遗嘱,日后容易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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