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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无过错方赔偿多少

一、关于离婚无过错方赔偿多少

1、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2、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在此需要提醒各位,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发票、医疗费清单等等。

3、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4、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中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是很低的。

二、过错方离婚时赔偿需要什么证据

1、重婚的,提交对方重婚的证据。如,对方与第三者领取的结婚证等。此类证据比较好找,因为重婚的肯定会领取结婚证,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重婚。调查此证据时,可以试着去民政部门查询。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此需要提交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如双方入住的小区的邻里证言,门卫的证言,同居双方对外关系、同居者平日的生活习惯等等。此类证据在收集时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此类证据涉及到隐私。因此,在收集此类证据时可以试着请律师提供帮助,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及优势。

3、家庭暴力的,过错方家暴的证据,如,照片、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等。如果需要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还需要请医生出具精神损害的鉴定书。此类证据比较好收集,只要留心,应该不存在很大的难题。重点是时间上的要求,遭遇家暴的一定要及时取证,保存好证据。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时和家暴一样都需要及时保存证据,必要时可以请警察帮忙,讲笔录作为证据出示。

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因为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对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有权主张权利。离婚时的过错赔偿涉及对多种损害的赔偿。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主要涉及对精神损害的赔偿。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会涉及人身伤害,还可能发生财产损害,受害人都可以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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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同意离婚答辩状怎么写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AA,男,AAAAA,汉族,住址AAAA,身份证号:AAAA。

被答辩人:AAA,女,AAA,汉族,住址AAA,身份证号:AAA.

答辩人AAA与被答辩人AAA离婚纠纷一案,答辩人特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不成立

(一)我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被答辩人诉称与我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是事实,请求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年相识,后经一年多的热恋,我们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了解,我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双方一直和睦相处,相亲相爱,相敬如宾,在生活上相互关心,精神上相互鼓励,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

特别是女儿AAA出生以后,我们又有了爱情的结晶,我们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满。后又生育儿子AAA。另外,我家里还为我们出钱承接了被答辩人AAA转手的玉器店,齐心协力地进行经营活动,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一家四口人其乐融融。为了养家糊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挣钱,工资卡也一直交给被答辩人保管。我父母与被答辩人相处也非常的好,从没有要求被答辩人干什么活,家庭关系也一直非常和睦。

我与被答辩人是经过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已经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对于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我经过深思熟虑,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坚决不同意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被答辩人诉称双方之间性格差异较大,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吵架,不属实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年认识并逐渐熟悉,双方经过长时间的自由恋爱,逐渐建立起深厚、真挚的感情。经过婚后多年的充分认识、了解,感情基础更加牢固,婚后夫妻感情非常好。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说答辩人常常酗酒滋事、并以跳楼自杀相威胁,完全是杜撰的谎言

答辩人更是洁身自好,将打工等收入全部交给了别答辩人,没有多余的闲钱与别人喝酒,而且也不爱喝酒,故从不喝酒,更没有酗酒滋事。被答辩人所诉称的以跳楼自杀相威胁更是无中生有。

3、AAA系主要由答辩人家人出资经营,被答辩人诉称完全是在捏造事实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后,我家里人想为我及被答辩人谋个营生,我们便一起打算开一家店。X年,刚好被答辩人叔叔李*武在康德有个玉器店向外转让,价格12万。我们家里存款3.5万、我姐出2.6万、姨姨1万、同学1万、舅舅2万、我有存款8000元,共计10万多,被答辩人家里出了2万元,承包了该玉器店。而且,我一边和被答辩人经营玉器店,一边在外打工,将工资卡一直是交给被答辩人用于生活及玉器店进货等等。有时候,玉器店进货没钱时,我们家都是把粮食卖了,向亲朋好友借钱用来进货。而被答辩人却说玉器店是别人的,完全是在捏造事实,是在恶意编造谎言。

二、被答辩人之所以起诉离婚是因为其与第三人有不正当关系,为了两个孩子能有一个有利的成长环境,希望法庭对被答辩人进行批评教育,促使被答辩人早日端正思想,断绝与第三人的关系,答辩人愿再次原谅被答辩人

答辩人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更为了被答辩人和两个孩子能够生活的富裕幸福,自己还在外打工,每月收入四、五千元的工资卡全部交给被答辩人。但是,被答辩人在X年开始经常和别人一起出去旅游,外出购物,花钱也越来越多,不仅我给他的工资他用来和别的男人一起出去旅游、玩等花销,我名下的5张共5万元的信用卡也交给了被答辩人,但是仍然不够她花销!而且,被答辩人对家里孩子也不闻不问,孩子都是我和我妈在养,我除了在外工作上班,回家以后还做饭、洗衣服等等,几乎承包了所有家务。而被答辩人却经常和别的男的一出去旅游,一出去就好几天,打电话也联系不上,回来了也不说去哪里了,回到家里就玩手机,和别的男的在网上聊天,打电话也背着我,言语甚是亲昵!更令人气愤的是,其中有一次,被答辩人还让一个男的来我在AAA店门市跟我闹事!

对于被答辩人的种种不良行径,答辩人实在是非常气愤,但是考虑到两个年幼的孩子将来的成长,我不想让孩子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离异的家庭,更不想让孩子有后爸后妈!所以,只要被答辩人能够回心转意,保证不再和第三者联系,我愿意再次原谅被答辩人,只为孩子能够有一个微暖的家!希望法庭对被答辩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不作任何答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并对被答辩人进行批评教育,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被答辩人杜撰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AAA人民法院

答辩人:AAA

X年X月X日

在离婚的时候很容易发生纠纷,其主要的原因大多是财产分割还有是意愿的问题。所以在离婚的时候,最好双方达成了一致,不然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就会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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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流程是怎样

  离婚财产分割和房产分割永远都是离婚纠纷的主角之一,那么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流程是怎样?离婚共有房产的分割情况很复杂,有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有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有夫妻一方单独购买的等等。那么这些情况下房产怎么分割?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流程是怎样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分割手续。

  2、提交取得的房屋权证,以及夫妻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等资料。

  3、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书》。

  4、提交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5、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或测绘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证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权证上。

  6、收取费用,比如登记费,由房产取得方缴纳, 80元/套;书证费,10元每本;印花税,5元每本。

  二、双方父母出资的离婚共同房产分割

  (一)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规定,应当处理如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内容。

  (二)一方父母婚后出资,登记在非出资方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应认定为向双方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小夫妻两人名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进行财产分割时,一方会突然拿出借条来说明,父母的出资属于借款。

  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借条上有双方的签字,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借条是购房当时形成的真实借贷行为,那么应当作为借款处理。但是如果没

  三、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案例

  案例案情:

  小张和小李2003年结婚,于2004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到2009年两人闹离婚。离婚时两人都要求将房屋分割给自己,僵持不下。于是小张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房屋。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双方离婚。对于所购房屋,因为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所以采用竞价的方法,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对方相应数额的补偿。最后小张以160万元的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补偿小李80万元。

  律师专线:

  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本案中该房产系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双方的积蓄购买的,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要求分割。离婚双方进行房产分割时,不是以购买时的价值认定,房产分割的价值应以处置该房产时的市价为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采用竞价的方法,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对方相应数额的补偿。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酌,可由评估机构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并相应分担委托评估费用。如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申请将房屋予以拍卖,就拍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介绍的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流程是怎样相关内容,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分割流程确定,需要先确定房子的出资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上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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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的标准是怎样的

感情破裂的标准是怎样的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实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新婚姻法第32条二款四项规定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婚姻法原则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

事实是,家庭暴力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正常的家庭秩序,破坏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地平等地位与和谐关系,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和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丈夫或妻子子不发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而这些违法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一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各分居满二年的;

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第一,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比如以对方虐待为理由离婚,就不用考虑分居这条,适用这条是指如果没有别的情节理由,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第三条,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离婚条件不是一定要分居。第四,经过调解无效。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主要指除以上四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离婚纠纷相当复杂,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等问题引起的,有的是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起的。因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导致感情破裂以及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导致感情危机,也是一方提出离婚的理由。

夫妻本是同林鸟,能够在一起并不容易,所以我建议夫妻之间在遇到问题时,一定要想着解决问题,而不是脑袋里想着离婚,毕竟离婚对双方肯定都会有一定程度的伤害,而且如果有了孩子伤害更大,所以还是要和平解决的好,如果你对上述内容还有不懂得地方,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律师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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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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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办离婚手续

一、 什么时候可以办离婚手续

民政局正常上班时间均可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二、离婚条件

离婚的具体条件要看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离婚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关于离婚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表明属于自愿离婚。

2.
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比如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按月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抚养费一般支付至被扶养子女年满18周岁。如果子女满18周岁后仍在读书,没有经济收入,那么是否要继续支付子女的学费与生活费,支付份额如何约定,建议最好在离婚协议的子女问题中一并写明;本律师接到的咨询与代理的离婚纠纷中,还遇到被扶养子女跟随母亲生活后,户口与姓氏变更,子女长大后抚养费不够用需要诉请增加抚养费,以及抚养关系的变更,即本来离婚协议约定子女由男方抚养,后来男方不愿意继续抚养了,女方也不愿意把抚养权变更到自己一方,那么只能诉请法院审理,类似抚养权的问题,比较多,请订立离婚协议的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前,最好都考虑清楚。

3. 财产分割问题

(1) 财产类型:房产、车辆、存款、股份、理财产品、债务等

(2) 分割方式:首先要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上要均分。其次才决定如何分割。但现实中遇到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比如:

房产,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由该方按月向银行支付按揭贷款,那么离婚时该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该方的配偶是否有权要求分割呢?又比如,婚后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但一方的父母负责偿还银行的按揭贷款,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车辆:与房产一致,除非双方可以就分割时的市价达成一致,不然要做资产评估的,然后按照评估价格予以分割。离婚协议中还是要写明车辆归谁,如何分割车辆的残余价值。

存款:一般人离婚不需要分割,除非男方的存款都归妻子保管,且男方要求予以分割。

股份: 一般指夫或妻一方投资的公司或购买的股票所带来的资产收益。分割方法为:①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②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协商一致的,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夫妻对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也属于财产范畴,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并纳入协商分割或法庭判决分割。现实中,理财产品未到期,如果提前取出分割,可能造成损失,如果不想有损失,可考虑以下方式协商解决:如果有其他差不多对等的银行现金或其他相当的财产,可以一人要为到期的理财产品,一人要银行现金或其他对等财产;如果有部分现金或财产,但不相等,可考虑由留下理财产品的一方,先借来短缺部分给对方;反之,理财产品价值少于现金或其他财产的,另一方想法补上短缺;分割其他财产,理财产品到期后再分割,这是因为理财产品可能涉及到资本增长或减少,理财产品到期后再按分割好转入个人账户。

有价证券:《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债务:首先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在协议离婚时,常常被忽略不予处理,现实中出现一些“后遗症”。比如,离婚后,女方因为前夫的债务问题被起诉,要求还债。其次,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哪些债务属于夫或妻一方的债务,这些都需要专业的律师予以判断并提供法律意见。比如,虚构债务、赌博与吸毒的非法债务及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为一方债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只要在民政局上班期间,基本都可以办理离婚,而民政局正常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其次离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要看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而《民法典》中关于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条件各有不同,要看是否符合其条件才可以离婚。并且在民法典中还加入了了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若是在30天内有一方反悔可以撤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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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老公要求分居时可以提出财产的分割请求,通常只有是以下的情形出现之后,才可以分割婚内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收集出轨的证据有哪些要注意的?

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诉讼中被法院予以认定:

1、证据需要具备客观真实性。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在发生离婚纠纷时,夫妻一方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关系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社会上的调查公司取得的,因此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没有出具单位的印章,所以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要证明其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当然,如果当事人可以根据没有出具单位印章的宾馆开房记录,聘请律师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令所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就具备了客观真实性。

2、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具体到宾馆开房记录,其和夫妻一方的婚外情之间只存在间接的联系,不能直接证明夫妻一方和他人发生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因为其到宾馆开房既可能是用于婚外情,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时使用,还有可能是用于工作洽谈之用。

3、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公民在发现自己的配偶出轨之后,若是不想离婚,有可能会提出分居的情形。由于在一般情形下法律并不支持男女双方分割婚内财产,故此通常来说,提出分居请求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同意分割婚内财产的情形下,不得向法院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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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哪些

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哪些

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哪些?具体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一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第一,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比如以对方虐待为理由离婚,就不用考虑分居这条,适用这条是指如果没有别的情节理由,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第三条,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离婚条件不是一定要分居。第四,经过调解无效。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指除以上四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离婚纠纷相当复杂,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等问题引起的,有的是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起的。因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导致感情破裂以及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导致感情危机,也是一方提出离婚的理由。

看过了上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合的内容,相信你一定对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哪些,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您需要法律援助,或者有其他的法律需求,您都可以直接在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律师将为您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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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离婚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一、重婚离婚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首先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对前婚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依法追究重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因反抗包办、买卖婚姻外逃与人重婚,重婚一方提出离婚的,对重婚一方可以不按重婚罪论处,但必须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重婚一方坚决要求与原配偶离婚的,应先解除其重婚关系,再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各方面工作,调解或判决离婚

(3)因自然灾害或被人拐卖而重婚的妇女,一般不按重婚罪论处,女方要求离婚的,原则上应维护原婚姻关系,如果原来夫妻感情不好,女方坚持离婚,或重婚多年与后夫感情较好又生育子女的,可以说服原夫,调解或判决离婚。

(4)重婚一方起诉要求与原配偶离婚,对方控告原告一方犯有重婚罪的,首先处理重婚问题。经过刑事审判,给予重婚者以刑事制裁并解除非法重婚关系后。重婚一方仍然坚持与原配偶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的,可着重调解和好或者不准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应当在做好原配偶的思想工作的基础上,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

因重婚而引起的离婚,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应当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对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因重婚引起的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地。”

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独重婚;

(2)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

(3)重婚的犯罪行为地有可能为多处,即多处重婚。

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在对“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理解不一,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故由被告人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应指被告人重婚前最初居住地,也即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故由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对管辖权理解的差异易导致同级人民法院互相推诿管辖责任,既不利于被害人行使自诉权,又不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地查明案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是自由的,并且离婚是个人的合法权益,在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离婚。而对于犯重婚罪者,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徒刑或者是管制。但应该意识到,有些情况下只是同居关系双方同居也不一定犯了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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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民法典骗婚怎么处理

一、民法典骗婚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遭遇某些欺骗行为骗婚的时候是可以撤销婚姻的。法律上规定,当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民法典中遗产按份额有居住权吗

一、民法典中遗产按份额有居住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一般是无偿设立,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也可以有偿设立。设立需要经过登记,通过合同在不动产上设立的,居住权的成立采取强制公示的物权模式,需要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登记具有物权变动效力,权利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是不动产登记的机构。如果是以遗嘱方式设立的居住权,则与基于继承、遗赠引起的其他的物权变动一样,不需要办理登记,继承人或遗赠人自动获得该不动产的居住权,但是由于未经登记该居住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合同、遗嘱两种。所以说遗嘱中可以设立居住权,被继承人可以对遗产中的房屋设立居住权,让一个人或者某几个人拥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二、居住权在生活中的应用与影响是什么

(一)在不动产所有权转让方面

在不动产上设立居住权,对居住权人来说是一种权利保护,但在不动产所有权转让的法律关系中,居住权的存在对买受人而言则是一种权利瑕疵。《民法典》生效后,在购买不动产之前,除了不动产的所有权属、查封、抵押、租赁等情况,还需要核实不动产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一旦房屋登记有居住权,买受人即使拥有了房屋所有权,也会因居住权的存在而无法获的房屋全部使用权。

(二)在老人赡养方面

居住权制度的出现能有效解决父母设立遗嘱时常有的一个困惑。父母立遗嘱时基本是将不动产转让给子女,但同时他们又会担心不动产转让给子女后另一半的居住养老问题。居住权制度的出现,可以让父母在遗嘱中直接设立居住权,规定子女有权继承房产,但同时配偶对不动产享有居住权,从而保障配偶在自己过世后继续在不动产内居住养老的权利。

(三)在婚姻关系中

居住权制度为离婚纠纷中弱势一方的生活居住问题提供了新的可行性解决思路。婚姻关系中对不动产出资较少的一方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的方式保护自身居住权益。在夫妻离婚时,可以通过居住权的设立,来有效保护经济实力处于弱势的一方。譬如,丈夫和妻子离婚析产时,房子分给丈夫所有,但丈夫同意经济实力较差的妻子对房产拥有居住权,在离婚后仍然居住在房子内,给妻子一个居住保障,待特定条件达到(如再婚或约定期限届满)再注销她的居住权。在这种情形下创设的居住权较好的实现了满足居住权人实际生活需要的目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居住权最初来源于古罗马法,是一项古老的权利类型,罗马法时代即已存在,属于人役权的范围。罗马法中的居住权具有扶弱、施惠的功能,因而往往通过遗嘱、遗赠等单方法律行为作出,居住权制度对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制定产生了很大影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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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之前的出轨证据两年后还有效吗 出轨的证据经法院查证是真实的,并且与案件是有关联性的,两后该证据仍然有效,可以作为判决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如果老公出轨怎么样才算证据

一、如果老公出轨怎么样才算证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出轨的,出轨的证据包括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收集出轨的证据有哪些要注意的

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诉讼中被法院予以认定:

其一、证据需要具备客观真实性。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在发生离婚纠纷时,夫妻一方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关系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社会上的调查公司取得的,因此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没有出具单位的印章,所以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要证明其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当然,如果当事人可以根据没有出具单位印章的宾馆开房记录,聘请律师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令所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就具备了客观真实性。

其二、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具体到宾馆开房记录,其和夫妻一方的婚外情之间只存在间接的联系,不能直接证明夫妻一方和他人发生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因为其到宾馆开房既可能是用于婚外情,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时使用,还有可能是用于工作洽谈之用。

其三、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出轨的,出轨的证据包括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证据。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信金国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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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