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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打官司要多久

一、遗产分割打官司要多久?

通常情况在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道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二、遗产房屋分割纠纷的诉讼费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就遗产继承等民事纠纷,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期限为三年,该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了解到,财产分割继承官司一般要打三到六个月,时间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算。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在实际操作度上有细微差别,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信金国律师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全国各地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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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件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纠纷案件证据的收集如下: 1、应收集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一方存在吸毒、重婚、家庭家暴等。 2、夫妻双方的存在婚姻事实的证据,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3、依法分割夫妻财产的证据,如婚前财产约定等。 根据《民事诉讼…

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如果夫妻共同买的房,或者一起还贷的,离婚是肯定会涉及房屋分割的,付出部分价值很重要。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X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房子时,尽量考虑对房子有实际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经拥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却没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就应依照该原则认定房子归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适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离婚房产分割范本

  协议人:方xx,男,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协议人:王xx,女,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XX年X月X日在XX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XX年X月X日生育儿子XXX。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XX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XX路XX小区XX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协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房产是婚前全款购买的,就算打了分割官司,也不可能成功分割。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信金国律师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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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坏他人婚姻是否犯法 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破坏军人婚姻的,按照破坏军婚罪论处,不仅是违法,还会涉嫌构成破坏军婚罪。若不是破坏现役军人婚姻的话,也要看具体的情况。若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达到了该罪的立案标准,则可能构成重婚罪。否则单纯的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不违法…

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去名

  夫妻双方离婚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两种方式,不管是哪种离婚方式,都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就包括有双方的共同房屋,如果在确定了房屋分割方式之后,就需要把没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也就是办理更名过户,那么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去名?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去名

  夫妻离婚,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二)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三)上述两种情况,如果产权设定抵押的,须提供银行同意函;如果原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有错误,须补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离婚后更改房屋产权归属的征税标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

  二、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房产确权诉讼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很常见,一般,分割房产可以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若是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导致无法向法院主张的,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1、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3、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4、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去名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房屋过户手续有所区别,一般都是携带规定的资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在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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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没有家暴出轨怎么离婚 没有家暴出轨,夫妻双方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去结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只能由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有权向出轨方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

买房给父母离婚怎么办

  生活中,父母为子女操劳了一辈子,子女在成家后有了一定的经济条件就会回报父母,如果婚后给父母买房,一般都算是赠与,但是也有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买房给父母离婚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一、买房给父母离婚怎么办

  1、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出资给父母买房,购房后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子女和父母之间又没有签订借款或买房出资协议,则该种情况应认为子女对父母的赠与,离婚时,子女无权分割。

  2、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出资给父母买房,购房后,如果登记在子女名下,该房屋是在子女婚姻存续期间用子女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3、如果为父母所购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该房屋是在子女婚姻存续期间用子女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双方存在出资,在离婚时进行房屋分割后,夫妻双方应共同偿还父母的出资。

  买房给父母的在生活中可能还存在其他不同的情况,当出现争议时可按合同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买房离婚后房子归谁

  离婚房子的分割问题要根据几个方面来判定的。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三、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如果你们的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且出资方是你们其中的一个人。那么在你将要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也是只能够归你一人,你的伴侣是不能够和你一同共享这套房子的。并且,在这种情况中,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也是一方用个人的财产购买的,那么法律也明确的规定了这套房子是不能够作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2、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如果是你们在婚后购买的房子,由你们其中的一人出钱购买的房子,且出资人的这笔财产,是你们二人一同赚的。那么这个房子还是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3、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在这样的情况中,如果你能够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个房子的出资情况是由你自己的个人财产支配的,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属于你一人的婚前房产。但是,如果你们在婚前有其他的协议,那么你们的这种情况就要理当别论了。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买房给父母离婚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子女给父母买房,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属于赠与,与子女无关了,如果在子女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平均分配。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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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办理异地离婚手续: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 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没有房产证可以分房吗

  随着我国离婚人数的增多,如何进行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逐渐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在这个高房价时代,买套房也许要花费一家人大半辈子的积蓄,考虑到房产涉及金额巨大,好多有名无实的夫妻也不敢轻易离婚,如果离婚没有房产证可以分房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离婚没有房产证可以分房吗

  1、诉讼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据此,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法院只会判“使用权”,而不会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判决。不过法律也同时规定,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夫妻在离婚房屋分割纠纷上难以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法院是不会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进行分割的。这是因为,离婚时对房子进行分割,就是对房子的产权进行分割,但房屋产权的分割必须建立在房屋产权明晰的基础上,那就是离婚时分割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必须有产权证证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离婚分割房屋时,房子没有产权证,那么法院就无法确定所争议的房屋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无法对房屋进行分割。

  2、协议分割

  虽然夫妻在房子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离婚时是不可以诉讼分割的,但是夫妻可以协商分割。只要房子确实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那么夫妻就可以通过协议方式予以分割。

  当然,对于夫妻来说,解决离婚房屋分割问题最保险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先补办房产证。在取得房产证之后,既可以诉讼分割房屋,也可以协议分割房屋。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1、房产部分的

  《新婚姻法》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所得,除孳息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注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的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拥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项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新婚姻法》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

  《新婚姻法》第七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三、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整体来说,我国目前妇女的经济状况仍较男性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困难情形的发生。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另外,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不致使他们在父母离婚后生活水平的急剧变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所谓过错,是指一方有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首先,不得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次,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如对一方工作、职业需要的工具、图书,应分割给需要的一方;对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其来源;对共同经营、承包的项目,应分割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一方。对生活必需品侵害时,要考虑当事人、子女的实际需要。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自由协商的前提,应使双方处于无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做出。自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表现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是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是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享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做共同财产分割掉。例如,夫妻双方租住的私房或公房,在离婚时就不得分给另一方所有。又如,一些合伙经营的企业,在合伙人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擅自分割合伙财产,而是要先从合伙财产中分出该夫妻合伙人应得的财产份额。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不能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离婚没有房产证可以分房吗的相关介绍,可以看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进行分割产权的,只会分割使用权。为了维护夫妻双方的利益,最好还是及时补办房产证,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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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要赔偿另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

起诉离婚房产怎么办呢

  我们知道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单单是解除婚姻关系,还要对家庭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就有房产,房产的情况可能比较复杂,要分是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有贷款还是没贷款,那么起诉离婚房产怎么办呢?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房产怎么办呢

  1、一方婚前付清全款的情况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以前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对此有不同的规定,而现在《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分割问题。

  从现实生活中反映的情况看,在子女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存在大量的父母为子女存购买房屋而出资。当子女双方当事人因感情不和等原因导致离婚,父母出资的房屋归属问题,就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

  原来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及《婚姻法》解释二有关解释来解决,解释二第22条这样规定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离婚后房屋析产基本步骤是怎样

  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前提条件是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双方或多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再办理析产手续时,除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外,一般还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离婚后房屋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三、离婚后监护权如何判定

  1、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

  2、同时,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孩子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孩子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起诉离婚房产怎么办呢”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房产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实在不明白,可以咨询律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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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流程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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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流程是怎样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分割手续。

  2、提交取得的房屋权证,以及夫妻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等资料。

  3、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书》。

  4、提交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5、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或测绘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证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权证上。

  6、收取费用,比如登记费,由房产取得方缴纳, 80元/套;书证费,10元每本;印花税,5元每本。

  二、双方父母出资的离婚共同房产分割

  (一)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规定,应当处理如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内容。

  (二)一方父母婚后出资,登记在非出资方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应认定为向双方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小夫妻两人名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进行财产分割时,一方会突然拿出借条来说明,父母的出资属于借款。

  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借条上有双方的签字,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借条是购房当时形成的真实借贷行为,那么应当作为借款处理。但是如果没

  三、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案例

  案例案情:

  小张和小李2003年结婚,于2004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到2009年两人闹离婚。离婚时两人都要求将房屋分割给自己,僵持不下。于是小张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房屋。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双方离婚。对于所购房屋,因为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所以采用竞价的方法,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对方相应数额的补偿。最后小张以160万元的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补偿小李80万元。

  律师专线:

  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本案中该房产系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双方的积蓄购买的,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要求分割。离婚双方进行房产分割时,不是以购买时的价值认定,房产分割的价值应以处置该房产时的市价为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采用竞价的方法,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对方相应数额的补偿。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酌,可由评估机构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并相应分担委托评估费用。如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申请将房屋予以拍卖,就拍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介绍的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流程是怎样相关内容,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分割流程确定,需要先确定房子的出资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上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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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的房产是怎样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无论是通过协商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当夫妻双方在分割房产时,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很难进行界定的,而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充分的司法解释,那么离婚后夫妻的房产是怎样,由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

  一、离婚后夫妻的房产是怎样

  房屋为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生活资料,正是因为它的重要性,才引发了这样或那样的种种矛盾和纠纷,当夫妻离婚或者家庭成员分家独立时,势必就要对该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分配。

  然而房屋又拆不得,因此在对房屋分割问题上就遇到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到底该房屋应当归谁?能否继续共用?没有得到房屋这又该得到什么?对于这样的问题无论是法律的规定还是司法实践都给了较好的处理,基本原则如下: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

  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

  3、采取一人独有,给付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竞买的方式

  6、出卖该房,大家分得价款的方式

  二、离婚析产的基本步骤有哪些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三、析产协议书怎样写

  目的:分家析产使用;

  例文:分家单(分家析产协议书)

  分家析产协议书

  今有***家庭成员中二子均已经成年,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父母为子女生计考虑,愿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分与二子为业,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特立此分家析产协议书为凭。

  1、帅府小区***住宅一处及附属储藏室,分予***所有;

  2、老家三间瓦正房一处,分予***所有;

  3、因两处房产价值不同,差价¥XX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分得老家房产者另得XX万元差价款;

  4、其他财产由父母所有,由家庭成员就近使用,将来归属另议。

  5、现在已经分家的财产以及将来分家的财产,父母全部保留至少一间正房(卧室)的居住权,各方如欲出售转让必须经父母同意,如有违反父母有权收回分予的财产。

  6、本析产协议一次分清,差价做明,今后价格涨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调整,一次性找平。

  7、本析产协议一式三份,父母与两兄弟各执一份,如经律师见证报律师事务所备案一份;

  当需要析产的时候,必须要先签订好析产协议,因为这样可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如果涉及到房屋析产的就必须要对房屋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离婚后夫妻的房产分割,要么就按照双方协商的划分比例确定,要么就由法院进行判决,分割房屋财产时可以根据上述方式进行划分。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整理的离婚后夫妻的房产是怎样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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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如何判决?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如何判决?

 

 

决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因素很多,性格不合、价值观冲突、家暴等等,当然还有一种就是常见的一方婚内出轨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经过婚姻初期的新鲜感之后,夫妻感情被柴米油盐慢慢磨灭,这个时候一旦碰到外界的诱惑,自控能力差的就可能会出现出轨现象,造成夫妻感情破例而导致离婚,那么,对于男方出轨,离婚时房子会怎么分配呢?

 

一、法院判决一般是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出轨了,法院一般是凭证据来判定的,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法院一般不会采信。

 

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很多,但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能当事人亲眼看见或者听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也没有看见,法院不会凭当事人的口头说说来判定对方出轨,除非对方在法庭上亲口承认,或者给当事人写过出轨保证书什么的。

 

那么如何找出轨证据呢?

 

下列证据可以证明外遇,建议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会有偶然性,也太孤立,法院可能不会采信。

 

(1)男女在床上的暴露视频,照片,但注意获取方法要合法,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算的;

 

(2)出轨方写下的保证书、认错书等相关证明;

 

(3)对方的聊天记录、开放记录、电话记录和短信记录等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

 

如果男方出轨,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女方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但是在实践中,法院很少会判决一方给付另一方精神损害赔偿,除非是有特定的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支持一方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单单是因为对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当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是5万,而且法院在评估损害赔偿数额的时候,会根据当地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来判定的,具体数额并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的城市中,也不会超过1万元。

 

综上所述,关于男方出轨,离婚时房子如何分配的问题。一方面,女方应积极收集好相关出轨证据,如照片、视频、录音、各种书面资料等等,但前提是取得的证据需要合法,否则是不算的。

 

另一方面,婚姻法在判定离婚财产分割时遵循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因此,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作为无过错方,在双方离婚分配房产时可以提出有利于自己的分配比例,在合理范围内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信金国律师执业近20年,对于房产分割有一套自己的独特见解,对于出轨,也是信律师所不能忍受的,信金国律师也希望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能够帮助更多的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