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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遭遇家庭暴力该不该离婚?

一、妻子遭遇家庭暴力该不该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后,妻子是否应该选择离婚,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从法律的角度,妻子遭遇家暴后,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这时需要收集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利于在诉讼中请求对方的赔偿。

一般男方对女方的家庭暴力都是发生在婚后,此时男方觉得女方已经是自己的人,不会轻易离去,对女方随意家庭暴力。女方可能会考虑到家庭的因素、孩子的因素,报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反复给其机会,希望能改正。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可能只会使其变本加厉。所以当丈夫对妻子第一次实施家庭暴力的时候,妻子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1.报警求助,保留报警回执;

2.验伤保留病例资料。

这样做,一是可以使其受到法律的制裁,把人打成轻微伤的,要拘留;打成轻伤以上的,要负刑事责任。二是保留下了其家庭暴力的证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实施家庭暴力方赔偿精神损失。

二、家庭暴力离婚诉讼如何取证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2、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报过警,那么警方通常会有出警记录,并会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到医院治疗,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面证据都应当好好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面证据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机构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证明。

5、如果曾向居委会或村委会反映过这种问题,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证明。

6、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证明,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取证的方法。

7、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8、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9、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当然上述所有的证据列项只是对通常情况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都有它的不同的具体情况。受害者在发生这样的情况后,应及时向法律专业人士,如警察、律师等进行咨询,了解应当调取的证据。

以上就是妻子面对家庭暴力,应该学会的自我保护。对方可能是一时冲动,但家庭暴力的发生只有零次或一百次,因此发生了家庭暴力,就应该考虑是否能够忍受长期家庭暴力。如果选择终止婚姻关系,有了对方施暴的证据,主动权会掌握在自己手里,可以随时选择终止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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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男人出轨我是否要离婚协议书

一、民法典中男人出轨我是否要离婚协议书

夫妻一方出轨造成感情破裂的,是否协议离婚,要看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

如果是对于离婚这一行为的反悔,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如果男女双方为自愿离婚,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领取了离婚证,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因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同时对于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如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最后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证据证明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应视为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后又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1、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中主要包括: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出轨后离婚的,如果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写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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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七年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一、夫妻分居七年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夫妻分居七年起诉离婚的,起诉人需要提供起诉书、分居的相关证据、结婚证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义务能够认定为分居吗

按规定,法律上可以被准予离婚的分居要满足以下条件:

1、夫妻俩因感情不和分居

如果双方因为一时争吵怄气离家出走,但是不至于感情不和,那么也不属于分居。

2、夫妻俩分居满两年

夫妻俩分居要两人分开住,并且分开生活的时间已经有两年。

所以,夫妻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义务,如果双方根本没有分开生活,那么这也算不上分居。并且,法律上要认定为分居的话,只要一方否认,另一方将很难证明对方不履行夫妻义务。

因此,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分居。

不过,起诉离婚时若是出现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被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通过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分居满7年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需要提供起诉书、分居证据、离婚证等的材料,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立案,在一定的期限内审理案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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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老公出轨离婚时财产如何划分

一、民法典中老公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划分

民法典规定,因一方出轨而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婚内出轨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首先,因为婚内出轨起诉离婚,法院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那么将会判决准予离婚。

并且,有以下情形的,法院会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其他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所以,如果婚内出轨并且与他人同居,那么属于法定情形,即会被准予离婚。不过,如果不属于以上的情形,但是实践中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也会被判决离婚

其,因为婚内出轨起诉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协商不一致,法院会按以下处理:

1、对财产分割,法院判决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2、对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时不会优先考虑这一问题,但是婚内出轨并且不利于孩子的,比如出轨并育有私生子,那么将会更考虑无过错方。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内出轨的,共同财产分割以双方协商为主,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而无过错的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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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结婚后两人多久不联系婚姻算无效

一、民法典中结婚后两人多久不联系婚姻算无效

1、不管多久不联系,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失效的,只有离婚之后婚姻关系才会解除。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诉讼离婚则需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如果诉讼离婚的,分居满两年的可以准予离婚。如果协议离婚的,不用分居就可以离婚。

如果是分居的公民想要诉讼离婚,应该具体看分居的原因和分居的时间,即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还有就是要分居满二年。这两个条件,是分居引起离婚所必须同时具备的。

2、长期分居是可以起诉离婚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根据目前规定,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一方可以提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符合法定情形的,批准离婚。另外,婚姻一方有严重疾病、有重婚,或者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都可以被认定为婚姻无效,这种婚姻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以上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信金国律师网有在线律师,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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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轨离婚起诉书的范文怎么写?

原告:林××,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被告:金××,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金×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3、××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金-秦。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金-秦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说明: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在写离婚诉讼书当中的离婚理由时应该注意:一定要写清楚与被告方的感情基础怎么样,结婚以后的夫妻感情是好是坏,会不会经常吵架,要清楚的说明吵架的原因。也要说清楚之前原告以及被告有没有让小区的居委会或者基层部门调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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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一方长期坐牢另一方是否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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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9、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所以一方坐牢,坐牢是符合离婚的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以上知识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于女方来说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在两种情况下,男方是不准提出离婚的,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二是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要求的除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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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主张时间

(1)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3)无过错方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否则视为放弃;

(4)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此起诉;

(5)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在一审期间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经过调解不成时,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3年内提出;

(6)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损害赔偿应在3年内提出,对于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离婚后又反悔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出轨后方有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属于离婚过错的情形,无过错的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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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分居满几年婚姻无效

一、民法典中分居满几年婚姻无效

民法典中没有明文规定分居满几年婚姻无效。夫妻分居满两年能离婚是片面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出现感情不和并持续分居满两年才能离婚。但是即使分居满两年了,也需要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中婚姻无效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以上所述,分居满两年不一定会判离婚,此时还需要夫妻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实际是持续分居两年时间才行。而实践中哪些情况属于夫妻分居呢?信金国律师网信金国律师也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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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民法典中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夫妻连续分居满2年的,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一方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准许双方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离婚财产的分配,是由夫妻协商处理的。

(2)、离婚时,夫妻的共有财产由两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看娃儿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裁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分居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分居离婚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夫妻在分居了一段时间后,如果一方仍然坚持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要离婚的一方就需要提起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中,还需要提供证明分居的证据才行。否则,法院不会支持您离婚的诉讼请求。以上是信金国律师网信金国律师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需帮助,欢迎上信金国律师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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