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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的冷静期是必须有的吗?

一、夫妻离婚的冷静期是必须有的吗?

1、夫妻离婚的冷静期并不是必须有的,只有是协商离婚才会涉及到冷静期。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起诉离婚不会涉及到冷静期的问题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离婚的方式包括协商、起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协商离婚的流程

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新颁发、实行的《民法典》之中规定了,若是感情破裂的男女双方是采取协商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那么需要拟定、签署离婚协议书,且需要带着协议书等的材料,到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登记请求。首次提出请求时并不能获得获得离婚证,而是需要经历一个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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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后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吗?

一、冷静期后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吗

冷静期后,如有男方想要撤回申请,女方执意离婚,女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会比协议离婚简单吗

如果出现法定离婚事由,原告举证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彻底破裂,对方是导致感情破裂的法定过错方,法院应当判离。

这些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以及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若离婚冷静期过去之后,男方反悔不想离婚,女方执意离婚,那么女方可以申请上诉要求离婚,若经人民法院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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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诉讼离婚时不适用冷静期?

一、为什么诉讼离婚时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现行规定,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话,这里面就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简单理解就是,双方如果到民政府去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收到离婚申请后不是立刻发给双方离婚,而是要双方回去冷静思考一个月,这一个月内,如果双方不想离或者有一方不想离,都可以向民政局要求撤回离婚申请,反之,如果过了一个月,双方还是坚持离婚,则双方一起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有一方不配合去领取离婚证,那么也视为撤回离婚申请。想离婚那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而到法院起诉后,是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问题的,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二、调整后的离婚程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为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从法律上离婚分合意离婚和片意离婚,合意离婚家暴的可能性很小,冷静期是为了减少年轻人的冲动;片意离婚是有一方不愿离婚,应到法院诉讼离婚,由法院裁决,因此不存在冷静期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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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分居七年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夫妻分居七年起诉离婚的,起诉人需要提供起诉书、分居的相关证据、结婚证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买房

  我们知道现在买房有很多的限购政策,很多家庭只能够购买相应套数的房子,所以很多人就会想要离婚后再买房的办法,很多人离婚够后买房就是为了能够多一套房子,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买房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买房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买房,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什么时候买房是个人权利。

  (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

  (2)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的话应该按首套房产算,具有买房资格。

  (3)如果你是预备通过借款买房,就需要看银行的有关方针了。目前,很多银行都出台方针关于离婚人士请求首套房贷的,必需要离婚超越1年才干放贷,堵住“疑似假离婚买房”的缝隙,即银行在审阅时,关于婚姻关系存在离婚之后他们肯定是不再一起生活了,原本在结婚的时候女方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男方家里,离婚的时候也要将这些户口给迁移出去。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1、另立门户

  由于各地对户口政策的规定存在差异,所以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为地点、时间不同,而存在差异。通常,在拥有独立房产的情况下就能对户口进行办理了。倘若是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离婚,还需要凭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办理所需要的手续:拿着户口簿,去当地的派出所户籍处。派出所户籍处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中找到你的户口,并把你的户口注销。在把户口注销之后,再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进行落户,例如,向当地派出所户籍处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就能够把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2、再婚后再迁

  倘若离婚后再婚,能够在离婚后把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在将户口迁出的过程中,所需要的证明和手续,除了参照上文中的内容之外,还需要对当地的细则和户籍政策进行充分的了解。

  3、不迁出户口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女方可以把户口迁出,也可以继续将户口留在男方处。这样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夫妻在对离婚手续进行办理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在这里大家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倘若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要求的话,那么女方就一定要把户口迁出。

  三、假离婚买房的风险

  风险一:弄假成真是最大的风险

  “婚姻是神圣的”早已是一种共识,然而,近年来中国楼市中为了买房卖房而导致“离婚潮”频现,让婚姻丧失了神圣感。可能有人会说这是一种“假离婚”,不影响夫妻情感和真实婚姻关系,但“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例子不胜枚举。

  假离婚虽然是夫妻签虚假的离婚协议,但当事人觉得它是假的,法律可不这么认为。因为只要夫妻俩表示自愿离婚,对财产和子女等问题达成协议,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就是真实的,而且很难被撤销。这就是很多人弄假成真的原因所在。

  风险二:“真离婚”之后可能会覆水难收

  假离婚之前,夫妻俩通常都会承诺买了房就复婚。可一旦办完离婚手续后有人反悔,离婚基本上就已经到了覆水难收的境地。即使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配财产,但却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当初受到了胁迫或者欺骗,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然而,要证明这些该有多难啊!为了达到买房的目的,故意设计假离婚的夫妻往往会签一份内容特别明确、没有争议的离婚协议,把财产问题处理得既彻底又干净,生怕露出马脚,给买房造成阻碍。哪里会留下什么有力的证据?

  风险三:被很多人忽略的信誉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假离婚一旦被银行征信系统识破,将会降低信誉等级。按照有关规定,房产管理部门如果发现购房人是假离婚,其享有的购房优惠将被取消,这样假离婚者不仅得不到好处,还在信用上大打折扣。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买房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买房,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什么时候买房是个人权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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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什么情况下会有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起诉离婚房子给孩子可以吗

  夫妻如果起诉离婚的,就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很多夫妻觉得亏欠孩子,就想要把房子留给孩子,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共同的房子给孩子的,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房子给孩子可以吗的相关内容。

  一、起诉离婚房子给孩子可以吗

  起诉离婚后,男女双方如果协商一致的,可以将共同的房子给孩子。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1、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岁以上八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房子给孩子可以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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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分居多长时间可以协议离婚

夫妻分居满2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但对于协议离婚,没有分居时限的规定,双方自愿的,就可以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如何证明

那么,如何证明分居事实呢?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下面列举的是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分居满2年人,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而协议离婚对分居时间是没有规定的,双方自愿离婚的,无论分居多久都可以协议离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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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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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归谁

  离婚时买的房子是哪一方出资购买,那么就认定为房子归哪一方。再复婚,已经视为新的婚姻关系了,离婚时买的房子视为复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同意作为共同财产的,也是有效的,也就是约定自由。

  法律依据:《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二、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割

  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房产的分割,一般按分割时房子的市场价值来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对房产的价值及归属达成一致协议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一般归价高者所有,竞得房屋的一方按其竞价向另一方折价补偿;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双方对房屋价值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有贷款的,需要明确房屋整体价格和剩余银行贷款的金额,房产价格减去剩余银行贷款本金后的金额为房产实际价格,双方以房产实际价值进行分割,剩余银行贷款由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继续偿还。

  三、离婚时没有还清房贷如何解决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尾款的偿还方式需区别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若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以及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夫妻双方达成还贷协议,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可以按照协议内容还清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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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房产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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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房产可以撤销吗

  第一种意见认为,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或者经过公证,也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财产的权利未发生转移,赠与人可依据赠与合同的有关规定撤销赠与。

  第二种意见认为,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是对离婚财产的约定,具有强烈的人身关系属性。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产是夫妻对共同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当事人不仅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具有保护、照顾未成年子女利益的目的,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

  二、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还能要回来吗

  要判断你是否能要回这套房子,须明确两个基本法律问题:其一,赠与协议的效力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你和你前夫自愿将房屋赠给儿子,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愿表示,且不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因此该赠与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其二,房屋产权是否转移的问题。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属于不动产,故其权利转让应依法登记,即办理过户手续。从你来信看,你和你前夫赠与孩子房产后,并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实际转移。

  此外,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为保证赠与人的利益,法律赋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就是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我国《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还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本案中,鉴于你已处于失业且生活困难的状况,故可以不再履行赠与房屋给儿子的义务。

  三、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多少钱

  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非房屋买卖行为,因此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但其它方式过户是需要交税的,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不同的转让方式有不同的税费。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房产可以撤销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产的行为是建立在人身关系基础之上的,其有别于单纯的赠与行为,不能当然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赠与的规定。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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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本过户需要什么

  现在夫妻离婚都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此时的房产就有可能从一方的名下过户到另外一方的名下,这就涉及到离婚房产过户的具体流程,我们要准备好过户的材料,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房本过户需要什么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房本过户需要什么

  手续如下:(1)结婚证复印件及离婚证;(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4)房屋所有权证;(5)房改房需提供原购房时契约复印件;(6)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二、离婚过户房子要交税吗

  离婚房产过户虽然属于房屋所有权变更,但是因为离婚房产原系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不会征税的。

  1、关于契税:根据(国税函[1999]391号)文件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2、关于营业税: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权暂免征收营业税。

  3、关于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时,对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也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当事人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协议手续,如果涉及原共有房屋权属发生变动的,应按照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中,放弃房产的一方有协助另一方的法定义务,而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来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如果一方不配合导致过户登记无法进行,获得房产一方可通过法律程序,持有效法律文书进行登记。

  附: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等等。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房本过户需要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离婚房产只有在办理了过户手续后,才能真正属于夫妻一方,此时也能避免产生法律纠纷。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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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汉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女方:某某,女,汉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离婚房产抵押如何过户

  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如果在离婚的时候房屋正处于被抵押的状态,这种情况下,应该要如何转让这个房屋呢,怎么办理过户手续呢,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房产抵押如何过户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房产抵押如何过户

  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二、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在此提示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定,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直接请求法院判定。如果是私下洽谈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买卖时两边都得签字。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通常由两边一起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房产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产业归属协议,权力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提交经公证的离婚产业归属协议;法院判定离婚的提交收效的法院判定书及复印件,判定书中明晰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力人一方申请登记。

  三、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交税吗

  不要交税。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房产抵押如何过户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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