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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产应该如何继承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按揭房产怎样继承?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以上就是对按揭房产是否可以继承以及按揭房产怎样继承的相关内容的介绍。房产继承是需要办理公证继承书,继承公证书、如果贷款的房屋是需要偿还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登记。这都手续都办完之后,就是可以进行办理更改房产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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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彩礼钱怎么判决? 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

离婚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3、三是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4、四是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因为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对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有权主张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规定,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显然,第三者不能成为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这是因为,第三者不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如果无过错方诉讼第三者,那就是另外一种法律关系,而非离婚之诉。这是离婚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特殊要求。只有离婚的发生,无过错方始得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无离婚事实的发生,离婚损害赔偿就无从开始,同时要求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必须无过错,本人如有相同的过错行为,则过失相抵,不得要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时过错方赔偿标准怎么认定

1)过错程度

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不同。例如,过错方肆无忌惮的重婚、与他人同居或经常通奸,屡次劝诫却不思悔改,甚至因婚外恋情采用更加直接、暴力的方式虐待、遗弃受害人,给受害人精神和感情上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过错方采取隐秘的方式、存有愧疚心理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

2)认错态度

过错方的事后态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如果过错方于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努力取得受害人的理解,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必将减少并易于克服。相反,如果侵害行为发生后过错方仍然态度蛮横,无认错之意,甚至恶语相向,暴力遗弃,则必将加重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要考虑到过错方态度的因素。除了金钱等物质补偿,还可要求过错方采取赔礼道歉的方式,以期更好的达到抚慰受害方的目的。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从一个方面反应过错方的态度。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是比较容易衡量的一个标准,尤其是考虑到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相对偏低的现实,应着重考虑过错方经济能力这一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是同一地区的人,收入也是千差万别的,如果过分拘泥于形式上的平等,结果就是造成实质上的不平等。假如无论过错方的经济能力如何,认定事实就依照约定俗成甚至内部规章径行确定赔偿数额,会导致这样一种后果:富人可以以对其微不足道金额的赔偿获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甚至可以说支付很少的对价,就达到了继续伤害、侮辱受害人的目的,同时受害人并不能因数额较少的赔偿而完全获得心理上的抚慰,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无从实现;而经济条件较差的过错方则可能会因数额巨大的赔偿金而导致以后的生活无法维持,从而对离婚忘而却步,只好被迫维系已经毫无感情的婚姻,无法实现离婚自由的目的。

另外,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也有利于判决的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否则,不顾过错方状况,判以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而在实际中又得不到执行,不仅有损法律的严肃性,而且无疑是对受害人的又一次伤害。

确立过错赔偿制度有利于制裁实施重婚、姘居、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有过错当事人,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有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内容。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如果离婚的过错全在夫或妻的一方,则该方得被判赔偿损害,以补偿他方因解除婚姻而遭受的物质或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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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AA,男,AAAAA,汉族,住址AAAA,身份证号:AAAA。 被答辩人:AAA,女,AAA,汉族,住址AAA,身份证号:AAA. 答辩人AAA与被答辩人AAA离婚纠纷一案,答辩人特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破裂,不符…

遗嘱未公证的继承人要求继承房产需提供哪些材料

遗嘱未公证的继承人要求继承房产需提供:

1.父母的身份证、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

2.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3.法定继承户口、身份证

4.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等材料

5.独生子女证明

6.其他法定继承人健在的需提供其他继承人自动放弃房屋继承权证明

法官律师支招:提前立下遗嘱或者赠与

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

遗嘱人死后,遗嘱收益人须持公证机关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屋所有权、契约,即可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赠与: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与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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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成年的孩子能分家产吗  一、以下三点说明,成年孩子是不能分到家产的,因为分割的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   3、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

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的情形

一、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有捉奸证据能拿到精神赔偿吗

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实践来看,即使捉到了奸,也即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精神赔偿的支持。以下将分别讲述原因: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下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仅有婚外情婚外性行为,法院支持赔偿请求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实践案例中当事人如果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经查,不符合民法典1091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在审判案件中,始终要以法律规定为准绳。既然法律仅规定四种情况才能适用损害赔偿,且未加兜底条款,法官就不能随意扩大损害赔偿的范围。因此,即使捉奸在床,其精神赔偿的诉求,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即使捉到了奸,并不能证明过错方与第三者有同居关系,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能拿到损害赔偿的条件。“同居”与“通奸”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就算捉到奸,也不能证明他们同了居。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则不予受理。这里所说的离婚既包括依诉讼程序离婚,也包括登记离婚。但登记离婚时,无过错方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损害赔偿的,则当事人不得再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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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弃遗产需要公证吗 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费用要按照遗产价格的比例来收取,你可以到当地公证处问问具休的收费价格. 《继承法》规定:“继…

离婚赔偿有哪些条件2021

一、离婚赔偿有哪些条件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3、三是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4、四是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因为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对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有权主张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规定,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显然,第三者不能成为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这是因为,第三者不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如果无过错方诉讼第三者,那就是另外一种法律关系,而非离婚之诉。这是离婚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特殊要求。只有离婚的发生,无过错方始得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无离婚事实的发生,离婚损害赔偿就无从开始,同时要求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必须无过错,本人如有相同的过错行为,则过失相抵,不得要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时过错方赔偿标准怎么认定

1)过错程度

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不同。例如,过错方肆无忌惮的重婚、与他人同居或经常通奸,屡次劝诫却不思悔改,甚至因婚外恋情采用更加直接、暴力的方式虐待、遗弃受害人,给受害人精神和感情上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过错方采取隐秘的方式、存有愧疚心理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

2)认错态度

过错方的事后态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如果过错方于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努力取得受害人的理解,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必将减少并易于克服。相反,如果侵害行为发生后过错方仍然态度蛮横,无认错之意,甚至恶语相向,暴力遗弃,则必将加重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要考虑到过错方态度的因素。除了金钱等物质补偿,还可要求过错方采取赔礼道歉的方式,以期更好的达到抚慰受害方的目的。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从一个方面反应过错方的态度。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是比较容易衡量的一个标准,尤其是考虑到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相对偏低的现实,应着重考虑过错方经济能力这一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是同一地区的人,收入也是千差万别的,如果过分拘泥于形式上的平等,结果就是造成实质上的不平等。假如无论过错方的经济能力如何,认定事实就依照约定俗成甚至内部规章径行确定赔偿数额,会导致这样一种后果:富人可以以对其微不足道金额的赔偿获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甚至可以说支付很少的对价,就达到了继续伤害、侮辱受害人的目的,同时受害人并不能因数额较少的赔偿而完全获得心理上的抚慰,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无从实现;而经济条件较差的过错方则可能会因数额巨大的赔偿金而导致以后的生活无法维持,从而对离婚忘而却步,只好被迫维系已经毫无感情的婚姻,无法实现离婚自由的目的。

另外,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也有利于判决的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否则,不顾过错方状况,判以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而在实际中又得不到执行,不仅有损法律的严肃性,而且无疑是对受害人的又一次伤害。

确立过错赔偿制度有利于制裁实施重婚、姘居、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有过错当事人,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有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内容。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如果离婚的过错全在夫或妻的一方,则该方得被判赔偿损害,以补偿他方因解除婚姻而遭受的物质或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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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

遗产分割的根据是什么

王某,其父于2007年因病去世,母亲尚健在,父亲的父母即王某的爷爷奶奶也健在,且父母只有王某一个子女。父母名下各有一套房产,父亲名下的房产位于合肥市三孝口附近,母亲名下的房产位于合肥市沿河路,现家人协商同意三孝口附近的房产归王某所有,沿河路的房产归王某的母亲所有。王某和家人认为,这两套房产原本应当是父亲一套,母亲一套,现在只要将父亲名下的房产办理继承权公证等相关手续后过户到自己名下即可,母亲名下的房产自然应当仍属于母亲,大家都没有意见,也就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了。

分析

王某的理解实际上有误区,对于这两套房产,均应认定为王某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认为既然是两套房产就应当是夫妻各一套,这种自行予以分割的方法是没有依据的,两套房产中均应有部分份额是其父的遗产,均应当办理相应的继承手续,即在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王某母亲继承沿河路房产中的遗产份额,其余继承人(包括王某及其爷爷奶奶)自愿放弃,由王某继承位于三孝口附近房产中的遗产份额,其余继承人(包括王某的母亲、王某的爷爷奶奶)自愿放弃,再由王某母亲将三孝口附近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转让给王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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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要赔偿另一方

一、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要赔偿另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有捉奸证据能拿到精神赔偿吗

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实践来看,即使捉到了奸,也即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精神赔偿的支持。以下将分别讲述原因: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下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仅有婚外情婚外性行为,法院支持赔偿请求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实践案例中当事人如果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经查,不符合民法典1091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在审判案件中,始终要以法律规定为准绳。既然法律仅规定四种情况才能适用损害赔偿,且未加兜底条款,法官就不能随意扩大损害赔偿的范围。因此,即使捉奸在床,其精神赔偿的诉求,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即使捉到了奸,并不能证明过错方与第三者有同居关系,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能拿到损害赔偿的条件。“同居”与“通奸”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就算捉到奸,也不能证明他们同了居。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则不予受理。这里所说的离婚既包括依诉讼程序离婚,也包括登记离婚。但登记离婚时,无过错方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损害赔偿的,则当事人不得再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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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债务分开 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和债务分开没有关系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无论分开多长时间,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人身保险金可以成为遗产吗

王某于2013年12月借余某10万元用于经商。2014年元月,王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在某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保额30万,保险期一年,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和儿子,受益份额各50%.2014年9月4日,王某驾驶摩托车意外坠车身亡,王某的妻子和儿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领取了意外身故保险金30万。余某于2014年11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妻子和其儿子所得的保险金30万用来偿还10万元债务及利息。

【分歧】

王某的妻子和儿子是否需要用王某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来偿还其生前债务,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意见一、王某妻子及儿子受偿的30万元保险金属于王某的遗产。王某于生前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王某发生意外获赔的保险金理应属于王某的遗产,王某的继承人应该依照《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用该保险金优先偿还王某生前债务,保险金在偿还债务后再由受益人分割。

意见二、王某妻子及儿子受偿的30万元保险金不属于王某的遗产。王某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经明确指定了受益人,该意外身故保险金应该由指定受益人受偿,余某不能要求以保险金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王某意外身故保险金不属于《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畴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根据该条款可知,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生前的积累,包括实物、货币以及其他无形资产。被继承人生存时,这些积累作为其财产而存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该生前积累由其法定或指定继承人依法继承。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金不属于其生前积累,不属于其生前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意外事故保险金不属于《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畴。

二、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不同于遗产

人身保险合同,属于为第三人(受益人)设定权利之合同,第三人取得保险金的依据为人身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涉及健康和生命,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之事项(保险事故)时,受益人依照保险合同之权利设定,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之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继承人获得遗产的依据是法律的规定和遗嘱的约定,为法定之权利,与保险金为保险合同约定之权利不同。保险金与遗产还有以下不同:权利的来源不同,保险金的来源是保险合同之设定,遗产之来源为被继承人生前之财富积累;权利产生原因的不同,保险金的产生为保险合同约定事项之发生,遗产的产生为法定继承事项(死亡或宣告死亡)之发生;权利之给付对象不同,保险金的给付对象为保险合同之约定或法定受益人,遗产的给付对象为法定或遗嘱指定之继承人。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与继承人即使为同一人,受益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是基于保险合同为其设定的权利,而不是因继承而取得的遗产。因此,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不同于遗产,第三人不得请求用保险理赔金来偿还被保险人生前所欠之债务。

三、只有特定情况下,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除了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外,保险金符合特定情形的,还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适用于遗产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则。《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只有在“①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③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这三种情况下,才能作为遗产,由被保险人的法定或指定继承人来继承。

综上所述,本案中王某明确指定其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其妻子和儿子,各受益50%,不属于《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可以作为遗产的情形。因此,王某的意外身故保险金30万不属于王某的遗产,余某无权要求以该保险金偿还王某生前之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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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去法院起婚。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诉书及起诉书副本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等材料。接下来是法院审理阶段,这是法院审理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男方起诉离婚程序: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

对方出轨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作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以其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4、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5、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6、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7、证人证言。

8、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二、民事诉讼法证据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后,值得提醒的是,在对方出轨起诉离婚的诉讼过程中,提供对方存在婚外情的直接证据是非常困难的,极易侵犯他人隐私权,造成证据的无效。在对方出轨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大部分是间接证据,彼此很难形成证据链,所以,法院对婚外情的认可度并不是很高。小编劝大家与其花时间和精力收集婚外情的证据,不如多花时间收集共同财产的证据,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避免出现被坑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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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都有哪些

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都有哪些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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