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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能否只留给兄弟姐妹中的一个子女

一、遗产能否只留给兄弟姐妹中的一个子女

1、如有遗嘱的,遗产是能只留给兄弟姐妹中的一个子女的。根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老年人立遗嘱有两个要求:

1、当时他的健康状况良好,思维清晰;

2、老人能够出具三证,以证明房产是自己独自一人拥有的,也就是自己有完全支配权的。遗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财产分割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综上所述,遗嘱是立遗嘱人合法的私有财产,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立遗嘱时神志清晰,遗嘱内容没有违法的内容,遗嘱就是有效的,当事人可以指定继承人,遗嘱并不需要公证也有法律效力,但公证后的遗嘱,更有证明力。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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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产兄妹该怎么分配

一、父母遗产兄妹该怎么分配

1、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有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应该在遗产处理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否则在分割遗产时,即使没有到场也应该分出其应得的那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6、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合同可以继承吗

1、合同不同于财产,合同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消失(死亡),合同自然失效。也就是说,可以继承财产,但是不能继承这个合同。

2、你可以和对方协商,重新订立合同。这个不存在违约,因为原来的合同因当事人死亡已经解除了。

3、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对原有投入进行补偿,但是必须取得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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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迁补助是不是遗产 1、房屋拆迁补助不属于遗产。遇到拆迁补偿事件,补偿款应该归继续承租人所有,不是遗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遗产…

没有配偶遗产如何分

一、没有配偶遗产如何分

1、没有配偶的,如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先按照协议处理遗产,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处理遗产。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关于遗产的分配原则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属于继承人虽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也愿意尽扶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独立生活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扶养,继承人也愿意对其进扶养,但由于继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无法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不能取消或减少他们的应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综上所述,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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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遗产房女儿没有赡养能分吗 1、可以,但如果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可以主张其不分或是少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

遗产能申请保全吗

一、遗产是否能申请保全

1.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一般诉讼终结,不需要强制执行的话,保全措施经对方申请就解除了。申请诉前保全的,保全的期限是30天,30天内申请保全一方如果不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如果在30天内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仲裁,诉前财产保自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另外,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缴纳保全费,同时要向法院提供担保。司法实务中,担保财产的价值基本要等同于被保全财产的价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二、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由案件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作出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自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申请诉讼保全或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前提,必须是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

2、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当事人拒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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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 起诉离婚需要三个月至6个月左右的时间。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

怎么处理遗产纠纷

一、怎么处理遗产纠纷

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1、自行协商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遇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

二、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综上所述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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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怎么办理起诉离婚 (1)准备离婚起诉和所需要的证据。 (2)拟定离婚起诉书或者请律师代写起诉书,带齐离婚诉讼所需要的立案材料去立案。 (3)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如果受理,会出具单据和手续,让你交离婚诉讼费,…

爷爷遗产房子给孙子用交税吗

一、爷爷遗产房子给孙子用交税吗

1、爷爷遗产房子给孙子用需要交税,具体的缴税税种根据继承的不同种类而有所不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征收契税,对于遗赠,则需要缴纳契税以及印花税。

2、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二)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爷爷遗产儿子孙子能共同继承吗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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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不赡养父母是否能得遗产 1、子女不赡养父母不一定能得到遗产。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作为继承人如果有抚养能力和有养条件的,但是拒绝对老人尽到赡养义务的,分配父母的遗产时,子女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二婚遗产如何分配

一、二婚遗产如何分配

1、继二婚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遗嘱或者遗赠继承办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需要分割出配偶的一方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二婚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3、夫妻财产制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制度。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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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居半年算自动离婚吗 1、分居半年是不算自动离婚的。协议离婚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

农村宅基地是不是遗产

一、农村宅基地是不是遗产

1、农村宅基地不是遗产,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能成为遗产,更不能继承,不存在农村土地继承权人的说法,但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可以合法继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村空宅基地如何处理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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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夫留债务妻子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进行清偿吗

一、亡夫留债务妻子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进行清偿吗

1、妻子如果继承了丈夫的遗产的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 债务免除的方法是什么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为之。

2、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亡夫留债务妻子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进行清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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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诉讼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

拆迁遗产房女儿没有赡养能分吗

一、拆迁遗产房女儿没有赡养能分吗

1、可以,但如果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可以主张其不分或是少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律是怎样规定财产继承诉讼时效的

1、诉讼时效,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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