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人死后父母可以获得多少遗产

一、人死后父母可以获得多少遗产

1、有子女配偶的话父母是三分之一或是四分之一,没有子女父母得全部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如果房产是你父母婚后购买的,那么应当先分出一半归你妈妈,剩余一半才是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3、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二、现金遗产应该如何处理

1、现金的继承与其他遗产相同。当事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如死者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及有受养人的继父母)(包括领养子女及受养人)的子女没有合法继承权,则配偶为遗产的法定一级继承人。在原则上,同级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

2、一般说来,同一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在继承人的赡养义务与各自的经济条件和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每个继承人应当对遗产进行大致平等的分配。

3、在特殊情况下,遗产可以不平等分配。(1)对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2)当继承人已完成主要赡养义务或与继承人同住时,可以分配更多的分数。

4、具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得分割或者分割不履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但是,由于继承人有独立的生活来源,明确规定继承人不需要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来支持继承人。继承人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人,不能分配或者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履行扶养义务。

5、继承人协商同意后,也可以不平均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如果子女在生前没有立遗嘱,又没有结婚等等,父母是可以有权利继承子女所有的遗产,并不会因此而无法继承到子女的遗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要是一方不同意有哪些方式可以离

一、离婚要是一方不同意有哪些方式可以离 1、离婚要是一方不同意的离婚方式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且起诉离婚的,需提交书面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如果法院依法受理的,应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如何确定遗产数额

一、如何确定遗产数额

1、由各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财产确定遗产数额,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定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法定遗产分配比例是根据继承人的数量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一、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想要离婚,但如果与对方协商无果,此时无法协议离婚,但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符合诉讼离婚的情形要求,那么法院也是会准予夫妻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

如何确定遗产分割的时间

一、如何确定遗产分割的时间

1、遗产分割的时间确定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二、遗产分割如何分割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小三是否可以分遗产

一、小三是否可以分遗产 1、小三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按照法定继承分得遗产,但是可以按照遗嘱分得遗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人订立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第三者,而遗嘱人去世的时候还有孩子要抚养或者老人需要赡养的时候,该遗嘱是无效的。因为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

遗产管理人由谁担任

一、遗产管理人由谁担任

1、遗产管理人担任主体是:首先可以由遗嘱人确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遗产继承最新规定有哪些

1、“组织”也可以是受遗赠的对象。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受遗赠者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法人等组织是否可以接受遗赠并未明确。对此,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将“组织”确认纳入了受遗赠的范围内。

2、扩大代位继承的范围,侄子女、外甥子女可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完善继承权丧失的事由,给予被继承人宽宥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将“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作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最大限度地保障被继承人真实意思实现。

同时,法律赋予被继承人宽恕继承人的权利,从而给予继承人改过从新的机会,在得到被继承人宽恕后可以恢复继承权,这有利于家庭矛盾在家庭内部化解,鼓励犯错者积极改正,回归社会正道,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定继承丧失制度的人文关怀。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法院的判决书可以作为离婚证明吗

一、法院的判决书可以作为离婚证明吗 1.法院的判决书可以作为离婚证明,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

父母欠的账死后还要还吗

一、父母欠的账死后还要还吗

1、父母欠的账,在父母死后,子女一般不要还。子女没有义务对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同时也表示继承了父亲的债务的,则此时子女需要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父亲死后遗产归父母还是子女

1、父母死亡后如果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父母和子女都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遗产。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精神病人该怎样离婚

一、精神病人该怎样离婚 精神病人该通过下列方式离婚: 1、一般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2、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可以在精神正常的时间由本人参加诉讼; 3、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其父母、子女代为诉讼。 4、法律…

立遗嘱必须要子女签字吗

一、立遗嘱是否必须要子女签字

1、立遗嘱不需要子女签字。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生前合法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效,无需子女签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继承是否需要兄妹签字

1、遗嘱继承如果兄妹是遗嘱的继承人要兄妹签字,如果不是不需要兄妹签字。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2、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那遗嘱还有效吗

一、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那遗嘱还有效吗 1、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没有效,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见证人是继承人的遗嘱在形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

遗产被侵占申诉时间是多久

一、遗产被侵占申诉时间是多久

1、遗产被侵占申诉时间是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有三年时间,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对方侵占遗产金额可以起诉吗

1、对方侵占遗产金额可以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遗产被保管的人侵占了怎么办

1、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损坏遗产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回或赔偿损失。

2、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所谓存有遗产的人,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实际控制遗产的人。存有遗产而且负责保管的人称为遗产保管人。遗产保管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遗嘱执行人,还可以是其他人。

3、遗产保管人应对遗产妥善保管,非经全体继承人同意,不得使用、处分遗产。保管人不称职的,可经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更换。保管遗产所花的费用,最后从遗产的价值中扣除。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损坏遗产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回或赔偿损失。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哺乳期可不可以离婚

一、哺乳期可不可以离婚 1、哺乳期是可以离婚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女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法律对离婚的限制性规定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诉讼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

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谁

一、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谁

1、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但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有些人没有结婚,父母也都已经去世,这种情况下是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如何分割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权。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法院如何清算遗产

一、法院如何清算遗产 1、法院清算遗产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

小三是否可以分遗产

一、小三是否可以分遗产

1、小三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按照法定继承分得遗产,但是可以按照遗嘱分得遗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人订立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第三者,而遗嘱人去世的时候还有孩子要抚养或者老人需要赡养的时候,该遗嘱是无效的。因为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如何对付婚姻中的小三

1、婚姻中的一方有小三很可能会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这种情形是法律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有配偶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在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存有不正当关系的情况下,无过错方要获得损害赔偿,必需具备一个前提条件,即过错方与婚外异性已构成
“同居”。

婚姻中存在小三并不稀奇,需要大家共同认识,共同面对。而此时就应该结合实际的情况,去处理小三的问题,并不是一发现对方有小三,那么就马上与对方离婚。不过要是真的有离婚打算的,那么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赠与合同能附条件吗

一、赠与合同能附条件吗 1、赠与合同,能够附条件。如果赠与合同附条件的,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来履行义务。如果受赠人不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则赠与人可以撤销对其的赠与。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

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1、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行为人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不能是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为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等。如果不满足以上的条件,就不能作为有效的口头遗嘱见证人。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口头遗嘱有效吗

1、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的而不是以其他方式记载的遗嘱.
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必须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微机情况下作出.(危急情况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在战争中或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无条件设立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危急情形解除后,遗嘱人能够设立其他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二,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女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离婚

一、女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离婚 1、女人在自己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离婚,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