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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父亲去世母亲离家遗产怎么分割

一、男孩父亲去世母亲离家遗产怎么分割

1、男孩父亲去世母亲离家遗产的分割方式:首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根据“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等分配原则,确认继承人的具体份额即可。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顺序有哪些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民法典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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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做遗产公证吗

一、法院可以做遗产公证吗

1.法院不可以做遗产公证,遗产公证依法由公证机构办理,人民法院并没有为当事人办理公证的职权和责任,当事人要办理遗产公证的应当带齐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清单和相关产权证明到公证处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二、遗产继承公证能改吗

遗产继承公证能改,修改后的遗嘱继承也要进行公证。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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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超过二十年怎么办

一、遗产超过二十年怎么办

1、遗产超过二十年的处理方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但是因为经过了诉讼时效,发生纠纷时不再具有胜诉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超过二十年未起诉还享有继承权

1、超过二十年未起诉,还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超过二十年不起诉的,还享有继承权,但是法院不再受理相关诉讼。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若是超过了最长诉讼时间,其权利将不再收到法律的保护,相关权益不能得到实现。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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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自书遗嘱法院不认可

一、什么样的自书遗嘱法院不认可

1、法院不认可的自书遗嘱有以下情形: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但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法院已经认定很多自书遗嘱无效,大概有几种情况

自书遗嘱无效的情况,有下列五种情况: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的,但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 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4、伪造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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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轨离婚要的证据有哪些 1、关于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照片、录音视频等,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供财产证明,涉及抚养权的,提供孩子的信息。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父母去世后遗产兄弟姐妹如何分

一、父母去世后遗产兄弟姐妹如何分

1、父母去世后遗产兄弟姐妹原则上平均分配,因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比例一般均等。但如果兄弟姐妹中有赡养父母义务较多的,可以多分配一点,有赡养能力却不赡养的,少分一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因车祸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对于医学而言,人一生的结束可能是无生命体征或者是脑死亡。而对于法律上,应该是当他在社会上所有的法律关系结束的时候,不存在附带的亲属关系,不存在合同关系等等。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和死者遗产范围。如果没有遗嘱,死者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平均分割。车祸的赔偿款不是遗产,其中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平均分割。结合被抚养人个人情况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分配方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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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去世了遗产如何处理

一、前夫去世了遗产如何处理

1、前夫去世了遗产如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什么情况下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在继承纠纷中,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以下情况可以多分的遗产:

1、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再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丈夫是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对于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实际发放给真正的权利人;对于死亡赔偿金可参考遗产方式处理,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割。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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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能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一、保险金能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1、保险金能作为保险人的遗产。根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等情况下,保险金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4)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不是所有的保险金都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假如当事人在生活当中购买的是人身意外保险,恰好在生活当中,又因为一些意外事故去世,此时保险公司肯定是需要赔偿保险金的,这部分的保险金一般是可以由逝者的另一半、父母和孩子继承的,指定受益人的,只能有受益人一个人获取保险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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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后如何分遗产

一、父亲再婚后如何分遗产

1、父亲再婚后分遗产,应当先将再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后的加上其生前的个人财产是死者的遗产,死者生前有遗嘱,依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父亲再婚后遗产怎样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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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具体是什么

一、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具体是什么

1、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尊重当事人医院原则;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等。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先由各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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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清算遗产

一、法院如何清算遗产

1、法院清算遗产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院关于遗产是怎么分配的

1、遗产分配的方式如下:

(1)如果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的,按抚养协议继承遗产;

(2)订立了遗嘱的,按遗嘱约定分配遗产;

(3)法定继承遗产的,由继承人平均分配: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给予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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