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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具体是什么

一、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具体是什么

1、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尊重当事人医院原则;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等。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先由各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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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第一个证件材料,身份证。 如果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第二个证件材料,户口本。 1、户口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并且…

法院如何清算遗产

一、法院如何清算遗产

1、法院清算遗产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院关于遗产是怎么分配的

1、遗产分配的方式如下:

(1)如果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的,按抚养协议继承遗产;

(2)订立了遗嘱的,按遗嘱约定分配遗产;

(3)法定继承遗产的,由继承人平均分配: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给予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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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怀孕能离婚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1.怀孕离婚与正常离婚手续无异,若是协议离婚的,双方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离婚协议书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女方可以携带起诉状以及证据材料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男方不得…

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有哪些

1、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如何认定个人婚前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实务中,离婚财产纠纷还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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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哪几种情况下不可以离婚

一、哪几种情况下不可以离婚 第一,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这里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仅仅是真正的夫妻二人感情没有破裂,也包括虽然破裂了但没法提供证据证明的情况。离婚与否,法院只依据夫妻感情有没有破裂。查明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无法查明或没有破裂的,不准离婚。 第二,…

遗产协议书要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一、遗产协议书要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1、继承协议书,首先要写明双方之间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以及联系方式,然后就要写明要继承的财产数目为多少,继承的时间还有方式,最后就是要写明双方之间的责任义务或者特殊情况的解决方法,最后落款是双方之间的签字捺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力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方式和期限;子女探视方式和时间;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其他事宜,比如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等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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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一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1、《民法典》规定离婚一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

老人去世财产如何分割

一、老人去世财产如何分割

1、老人去世财产分割遗嘱的按遗嘱分割,没有遗嘱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1、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5、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6、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7、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8、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老人一方去世的财产分割问题,再通过以上小编的总结,大家都应该有了了解了,老人一方去世如果去世一方的老人留有遗嘱,那么我们就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分割财产,如果去世老人没有留遗嘱,那就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来进行遗产的分割,遗产的继承也是有相应的顺序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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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冷静期不适应诉讼离婚吗 1、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目前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到民政府办离婚手续,民政局收到离婚申请后不会立刻发离婚证,而是要双方回去冷静思考一个月。在这一个月内,如果双方不想离或一方不想离,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过了一个…

遗产分割有哪些条件要遵循

一、遗产分割有哪些条件要遵循

1、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份额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1、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三、适当照顾的原则

1、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四、如何区分遗产范围与家庭财产

1、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如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被继承 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与家庭共同所欠的债务;

2、被继承人的遗产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或身份利益的区分,如遗产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家属应得的抚恤金、被继承人所有的房产权与被继承人享有的公有房屋居住使用权、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收益与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权利等。

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由于继承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转移,因此遗产范围必须首先明确。此外,考虑到被继承人生前一纸遗嘱可能就要决定巨额的遗产流向,同时还涉及死者遗愿和生者感情等复杂因素,遗嘱应当符合法律严格规定的条件。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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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新规定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 1、分居多久都不算自动离婚,我国法律没有分居达到一定年限就自动离婚的规定。除非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确认有分居事实,感情破裂事实,经调解仍不能挽回婚姻关系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

离婚一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一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1、《民法典》规定离婚一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如何认定个人婚前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实务中,离婚财产纠纷还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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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死了房子遗产税是多少

一、老人死了房子遗产税是多少?

1、国家没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手续交相关费用可以了。

2、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属于接受赠与,需要缴纳契税3-5%。

二、 房管局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1、办理死亡证明

2、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遗嘱、身份证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三、老人去世后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社会生活中关于遗产税的这些消息都不是来自于官方消息,遗产房的过户也取消了很多不必要的环节,比如公证环节,不管以哪种方法继承遗产房的,都不需要到公证机构公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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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是什么

一、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有哪些

1、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尊重当事人医院原则;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等。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先由各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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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1、由继承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地方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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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推选遗产管理人 1、推选遗产管理人的,应当由继承人及时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

分割遗产是按什么顺序进行

一、分割遗产是按什么顺序进行

1、分割遗产的顺序如下:如果被继承人有定立遗嘱的情况下,就按照遗嘱中的分配顺序进行遗产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在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顺序从第一顺序继承人到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遗产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不宜分割的遗产怎么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不是绝对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对遗产标的物本身进行实物分割,可能会改变其性质或损害其实际效用的遗产。对于此种遗产,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所谓“折价”,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实物变卖等折为现款,由各继承人接应继份额的比例,分配现款。所谓“适当补偿”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由最需要该遗产的一名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由此人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偿。所谓“共有”,是指遗产中有不宜分割物,各继承人均坚持继承,则不分割遗产,由各继承人共同继承,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对该物享有同比例的所有权。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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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具备什么条件可离婚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应具备的条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并且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载明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且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 2、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