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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包括哪些范围

一、遗产包括哪些范围

1、遗产包括的范围有:个人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产的范围应该如何认定

1、遗产的范围的认定:公民的合法收入、合法收益、合法报酬等;公民受赠或继承的合法财产;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公民合法取得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其他合法财产。

2、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3、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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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次诉讼离婚能离吗 1.二次诉讼离婚不一定能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一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之一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特殊情况下遗产怎样分配

一、特殊情况下遗产怎样分配

1、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会不会列入黑名单

1、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不会被永远列入黑名单。

2、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4、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偿还。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均等的,但是如果生活上比较有困难的可以多分,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信金国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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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居了他不交房贷是否能出租 1、分居了,一方不交房贷,可以与其协商后,出租房屋。我国法律规定,分居并未离婚,双方仍是夫妻关系,夫妻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除因日常生活支配外,应当经过双方协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

代位继承人生活困难的话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吗

一、代位继承人生活困难的话可以要求多分遗产

1、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中产生的,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代位继承人,可以给予照顾,多分遗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死亡,或者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取得应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但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而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且不受辈份限制;而转继承人却没有直系血亲的限制,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或其他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4、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代位继承人生活困难的话是可以多分财产,这个在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继承财产的时候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以上这些信金国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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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已经开始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

民法典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怎么规定

一、民法典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怎么规定的

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夫妻同时死亡的财产继承顺序

夫妻同时死亡的,丈夫的遗产包括其个人财产和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妻子的遗产包括其个人财产和一半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同时死亡,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财产。

2、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3、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信金国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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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

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标准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标准有哪些?

(一)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二、离婚之后被骚扰怎么办?

可以报警,离婚以后,在法律上就是陌生人了,进行骚扰就和路边陌生人骚扰是一个性质,可以报警进行协商,严重的可以报警拘留对方。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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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轨离婚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1、出轨离婚能请求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法律规定遗产如何分配

一、法律规定遗产如何分配

1、法律规定遗产的分配是有立遗嘱的,依照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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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沭阳离婚证去哪里办理? 根据规定,决定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级的民政局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完成相应手续办理后,相应的机关会发放离婚证。具体的办理条件如下: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2022年

一、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2022年

1、分居无论多久都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只能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或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婚姻关系解除时如何进行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那么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下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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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方离婚的条件 1、单方离婚需要诉讼离婚,需满足: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等。…

离婚二审会判离婚吗

一、离婚二审会判离婚吗

1、离婚诉讼中二审如果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可以判决离婚的。诉讼离婚中,一方向法院请求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如果确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二、婚内继承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吗

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经过法定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可以进行分割。

2、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应该是一人一半的原则。

3、由此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父母财产,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分割。若在继承时,遗嘱有明确规定财产归谁所有,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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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后死者的遗产怎样继承

一、夫妻一方死亡后死者的遗产怎样继承

1、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继承的规定如下:

(1)首先要对遗产进行认定。如果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的一半应当分给未死亡的配偶,再对剩余的遗产进行分割。

(2)如果订立了遗产的,按遗嘱约定由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

(3)如果法定继承遗产的,按法定继承人按以下顺序继承遗产: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二、遗产继承份额怎么确定

根据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死亡的,首先要对贵州进行认定,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由未死亡一方取得一半遗产,再对另一半遗产分割。如果订立遗嘱,按遗嘱约定由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定继承的,按顺序继承遗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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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夫妻分居探亲假有吗 1、有的。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

遗产分割的程序有哪些

一、遗产分割的程序有哪些

1、遗产分割的程序如下:

(1)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3)遗产的分割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遗产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分割的程序一般包括:对遗产进行析产;遗嘱优先清偿债务和税费;然后再遗产进行分割,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方式分割。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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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迁时是否需要计算遗产税 1、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所以,房屋拆迁不需要计算遗产税的,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经济补偿,不需要缴税。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